第五章 立宪共和国:北京政府1916——1928年 1916年6 月袁世凯之死预告了军阀时代的到来,然而在随后黩武主义的整整十 几年中,北京政府仍然是全国统治权力和希望统一的象征,在既无王朝又无支配人 物或执政党的情况下,北京政府仍代表国家的概念。尤其是,广泛传播的宪政信念 在支撑着它,这一信念已在世纪更迭之时,随民族主义的兴起而在中国爱国者中滋 长。 当中国新训练和装备的海军,在1894—1895年的甲午战争中被日本人覆灭时, 许多有政治觉悟的中国人认识到,主要是技术和军事性质的“自强”还不足以救中 国。他们还被这样的巧合所打动:世界上所有最强大的国家,包括日本,大都在近 代通过了宪法。此外,国外新的政治科学的专家断言,起草得当的宪法无论在何处 都是稳定、有效的政府的关键。似乎已经很清楚,只有宪法才能使中国强大。 尽管对中国宪法应采取的形式莫衷一是,但大多数中国政治思想家在两个问题 上意见一致。第一,虽然政府与人民之间存在的利益基本一致,但中国仍是软弱的。 这是由于人民的被动性;这一点,通过诸如学会、选举及立法机关一类的参与制度 允许人民直接关心政治,能够予以克服。正如改革者康有为1898年所写:“臣窃闻 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 得不强?” 第二,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动乱根源,在于权力关系的定义含糊不清,导致皇 位继承权的争夺、大臣之间的冲突和地方长官专横的行为,这一切只能由人民起义 来制止。但在立宪制度下,如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在1900年指出的:“君位之承袭, 主权之所属,皆有一定……大臣之进退,一由议院赞助之多寡,君主察民心之所向, 然后授之……民间有疾苦之事,皆得提诉于议院……故立宪政体者,永绝乱萌之政 体也。” 包括康、梁在内的保皇党人相信,在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之前,应有一个训导 阶段。按照这一受中国政治思想的治国传统影响的概念,政治家在逐步引入大众参 与制度时,应教育与制裁并用,以维护公共秩序。另一方面,由孙逸仙领导的共和 派争辩说:中国的未来如同修建铁路,“中国而修铁路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机车 〔君主立宪〕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机车〔共和国〕乎?”清廷曾为康、梁的头颅 而悬赏,但后来又接受了他们的论点,于1906年下令准备实行君主立宪。但在宪法 颁布之前,共和派就通过革命获得了胜利。 在某些方面,1906年的诏书比辛亥革命更明确。共和国的概念在1911年后受到 了至少三次君主主义者的挑战:袁世凯称帝的冒险活动,1917年张勋帮助宣统皇帝 复辟,以及30年代在满洲国复活的“王道”。但自1906年以来,甚至在1949年之后, 对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宪法的必要性,从未产生过任何重大的疑问。的确,自晚清以 来,人们认为宪法不仅对国家是必要的,而且对每个政党、商会和利益集团的联盟 也是必要的。 一些省一级的政府也通过了宪法,这一趋向最重要的例子,是20年代初的所谓 “联省自治运动”。湖南、四川、广东及其他一些南方省份的这一运动的领导人争 辩说,如果各省能使自己摆脱军阀混战以寻求稳定和自身的发展,整个国家就将更 强大。但在涉及以什么方式达到这一目的时,“关于中央政府及各省当局各自的权 限及各省政权的结构的讨论就没完没了,纷纷引证1815年的日耳曼联邦、瑞士联邦、 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评论中国这时颁布或起草的各省的各种宪法, 但都是出于技术和法律的观点,而不是基于中国的现实”。有几个省草拟了宪法, 其中之一(湖南)还在短期内实行过。但联省运动未将中国从军阀主义中挽救出来。 相反,一些军阀为实行其否定中央政权的策略,兴高采烈地颁布了他们自己的联省 宪法。 用什么来解释在诸多的挫折面前,近代中国人对宪法信念的坚持?在近代西方, 如同在中国一样,宪法的效力是不确定的,然而又是必不可少的。无论在东西方, 这一概念都从基本的国民信念中汲取活力。在个人主义的西方,宪法被视为保护个 人权利和调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的准则。在中国,宪法被视为凝聚集体力量的当 前社会目标的基本声明,也被看作推动舆论、防止错误的手段。因此,中国的宪法 一直被认为易随社会目标的变化而改变。 实用主义也是有吸引力的。对于正力争在世界各国中赢得重要地位的中国来说, 宪法是现代国家的标志的组成部分。宪法为统治者要求承认其合法性提供了根据。 早期共和国的宪法,允许一小部分集团自称他们对权力的竞争是合法的,而革命力 量(国民党、共产党、学生、工会)的干扰则是不合法的。这些集团可以在忠于宪 法的必要性上达成一致,而又允许他们自己在宪法条款的含义上经常争吵。 总之,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也不论在民国初期还是以后,对宪政的赞 同似乎有两个原因:对宪法为杰出人物带来直接便利的实用主义评价,对宪法使国 家变强的能力的信心。这种赞同相当真诚,人们在1916—1928年间费了大量精力去 草拟宪法,争论条文,谴责对手违背宪法,祝贺同盟者恢复宪法。另一方面,随着 1916年后派别冲突的每一次循环,政治家立宪花招中的谎言明显增加,民众对民国 政权的支持相应下降。最终结果是使自由共和国的观念信誉扫地,并产生了一系列 权力主义政权中的第一个,即国民党的国民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说,晚清的君主立 宪主义者已赢得了一分。关于训导的概念,而不是君主政体本身,是他们争辩的中 心;自1928年起至今日,中国的政府一直受这个或那个列宁主义式的政党监督,目 的是避免重现民国初期的混乱。 ---------------- 转自第三帝国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