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打完电话,同往常一样,刘洪宝没有付费,而是从袖筒里摸出一把明晃晃的黑 色把柄的短刀,大约尺把长,朝亭主脸前一晃。 亭主大惊。 刘洪宝像打保票似的说:“别怕。今晚我去干件大事,明天我就把钱给你,连 过去欠你的统统还你!”说罢,扬长而去。 亭主想:“大事”?什么“大事”?用匕首干“大事”,那不是杀人是什么? 想到这儿,亭主大惊失色!…… 刘洪宝5 月6 日晚行凶杀人前,看来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他自知有可能杀死对 方,但也有可能自身险遭不测,被对方致于死地。因此,他行前特地找到了冬梅, 说出了生死两依依的那种十分凄凉悲惨的肺腑之言,并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登上 软底的回力鞋,以便于走路轻巧,不出声音,利于作案。他还特别剪了一次发,到 饭店简单要了两个菜一杯酒———尽管这两条线到了儿没有查出,侦查员为此非常 遗憾。 为了给孩子做可能是最后一次的生日,他特意向别人“借钱”买了两大块蛋糕, 足见他作为一个爸爸的近似于人伦本能反应的举动,是多么可怜。 可是,悲壮的告别之后,他又去杀谁呢?是那个张兴福同他首次见面,在冷饮 厅中所说的艾老大吗?如是,怎么后来一次次的电话中口舌爽快、嘴边没有把门的 刘洪宝,又缘何一次也没提及那个艾老大呢? 看来不是。 专案组一次又一次地研究、分析,再研究、再分析,结论是,“艾老大”只不 过是张兴福的“借口”,张信口编来,信口而说,以此来试探、调动刘洪宝的杀机。 而真正的杀人秘密,张兴福则深藏于心,丝毫没有捅给刘洪宝。 那么,张兴福雇用刘洪宝到底去杀谁?那个和国信公司经理鲁德宝有矛盾的人 到底是谁呢? 深深的分析中传来一个急讯,即刘洪宝曾在一电话亭同一个“姓鲁的经理”联 系过,但当时刘洪宝行动隐蔽,说话声音极小,是否联系上,联系的是什么内容, 该电话亭主没有听到。 专案组人员马上判定:如果此消息中所言肯定,那么,说明刘洪宝在执行雇佣 任务前,已经与背后的“顶头上司”通过话了。 那,又是通的什么话?是请示杀人事?是向对方要钱,抑或抬高雇佣价码?或 是有什么新的变动?等等,等等———专案组成员与四面八方的线索几乎分分秒秒 保持着最紧急、最密切也是最秘密的联系。 一个一个迹象表明,刘是在忠心耿耿、不折不扣地执行张兴福的雇佣命令,他 同张的无数次秘密联系、电话交谈,已经毫无可疑地证明了上述观点。 但是,他又缘何在执行杀人行凶的途中,反遭不测,被他人杀害? 横向观察,竖向分析———专案组认为只有一种可能,即刘洪宝被同案人杀死, 同案人实施杀人的目的,也只有一种可能———灭口! 2000年5 月17日,由局长李伟东牵头,紧急召集了七台河市几乎是建局以来规 模最大的案情专家辨析会,干了几十年刑警已经退休的老局长、老行家刘晓冬,以 及主抓刑侦的现副局长安庆华、副局长刑侦能手王尊,和分局的老刑警出身的局长、 政委乃至交警领导和法医行家约八十余人,共济一堂,会诊切脉,一致认为:为杀 人灭口,刘洪宝被同案人杀死! 张兴福,再一次被纳入神探们的视线! 见证人韦珂,在1995年7 月10日左右(日期韦珂已记忆得不特别清楚),亲眼 看到张兴福买过一支猎枪,据信,这支猎枪是打12号子弹的。 速查卖枪人! 卖给张兴福猎枪者叫龙永顺,生长在一个家传爱打猎的人家,其家共有猎枪3 支,其中一支,就是卖给了张兴福。 调查中,新兴分局刑警队长张喜立感到无比兴奋,因为犯罪嫌疑人张兴福的这 支猎枪所使用的12号子弹,不仅与刘洪宝被击现场发现的子弹型号、颜色一致无二, 而且与三年前那位夏利出租车司机张贵民被射杀时发现的子弹完全吻合! 一石二鸟———这个成语在今天的张喜立看来,该是何等形象,何等准确! 他陷于无限的喜悦之中!…… 是的,一个死案复活,而且是悬挂了整整三年的“死案”,能够“死后逢生”, 的确是何等不易,何等可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