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门楼也未能避邪 作者:朱香山 近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周伟煌利用职权为不法港商走私 提供方便,并接受走私分子贿赂一案,曾经权赫一时的清远市公安局原局长周伟煌 被押上被告人的席位。这个昔日威风八面的公安局长,此时已风光不再,耷拉着脑 袋,只得接受法律的审判。 1 审批 收了25万 现年57岁的周伟煌,参加公安工作已有26年。1988年3 月任广东省清远市公安 局副局长,主管签证、政保及政保属下的惠隆公司等工作,1998年5 月任广东省清 远市公安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周伟煌的犯罪,是从认识一名港商开始的,此人名叫梁耀华,1964年出生于广 州,1992年持单程证定居香港。一年后在香港成立了华南集团公司,在内地设有专 用码头,主要从事走私汽车活动。为了方便走私,梁耀华不惜重金行贿有关国家工 作人员,被他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原队长张林生等。 1992年初,梁耀华定居香港,经人介绍认识了周伟煌,不久,二人就开始商谈 合作生意事宜。经过洽谈协商,双方决定合作做电脑装配生意,梁耀华出资,清远 市公安局下属的“惠隆”公司负责经营,利润按五五分成。梁耀华先是出资385 万 元买下太和宾馆(后改名为惠隆大厦)作为合作生意的办公场所,后来又提供200 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梁耀华与惠隆公司合作,自有他的目的。合作开始不久,梁即以往返香港为由, 提出要清远市公安局帮助他公司的几名员工办理赴港证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赴 港单程证的先决条件必须是本地居民,申请理由是照顾在香港没有子女的父母或配 偶,梁耀华公司的几名员工都不符合上述条件。周伟煌却利用职务之便,签批了梁 耀华的公司成员李少贤、富荣伟、陈彪、刘金月等人的赴港单程证及梁耀华妻子马 卓的出国因私护照,还为马卓、刘金月、陈彪等人签批了多次往返港澳的通行证。 1993年下半年,梁耀华因与惠隆公司在生意上发生矛盾,停止了与惠隆公司的 合作,并要求收回惠隆大厦,但惠隆公司一直占用惠隆大厦久拖不还。在与周伟煌 多次交往中,梁觉得周比较好说话,1996年5 月,梁直接向周提出收回惠隆大厦的 请求,并请周出面与有关方面协调尽快促成此事。在周伟煌的出面调停下,1997年 底,惠隆公司将惠隆大厦还给了梁耀华。 傍上了梁耀华这样的大款,周伟煌为他办事可谓不遗余力。梁耀华在清远做生 意遇到麻烦,周伟煌出面为他解决;梁在清远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查扣,周一个电 话就使梁畅通无阻。 当然,周伟煌明白,替人消灾就可收人钱财;梁耀华也清楚,这一切都要以付 出金钱作为代价。权力与金钱就这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腐败也就由此而生。 1994年10月,在为梁耀华公司人员签批赴港证件期间,周伟煌到了香港,办完 事后,他打了个电话给梁耀华。梁当时在广州,接到周的电话后,自然知道周的意 思。尽管梁生意上的事情较多,但因当时有求于周,便立即赶到香港去陪周玩。梁 到了香港后,因他喜欢赌博,便邀请周到澳门去玩。在澳门,梁先是给了周1 万元 港币买东西用,然后又带周到葡京娱乐场去赌博,并买了1 万元港币的筹码给周。 周拿到筹码后并没有去赌,他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后来将1 万元港币筹码换成现 金。 周伟煌尝到甜头后,每次到澳门都打电话给梁耀华,梁则每次都赶到香港,然 后带周到澳门去玩。尽管周不去赌博,但知道梁会给他一些筹码,他也就乐此不疲, 反正筹码也能换成钱用,便不顾舟车劳顿跟梁到澳门。有时是梁耀华在澳门赌博时 打电话叫周过来玩,周知道梁肯定会给点钱,便随叫随到。从1994年10月至1997年 4月,梁耀华在澳门先后5次送给周港币12.5万元,其中有8.5 万元是在葡京娱乐场 给的筹码,周把它全部换成现金。 1996年下半年,周伟煌从越南到香港后,又给梁耀华打电话,说没有钱用,要 梁给点钱。梁当时不在香港,便吩咐其绰号为“高佬”的马仔送了2 万元港币给周。 1997年5 月,周伟煌在香港尖沙咀的“浦东阁”打麻将,他怕钱不够用,就打 电话给梁,叫他拿点钱来。梁又叫“高佬”送了1 万元港币给周。 1997年9 月,周伟煌到了香港,又打电话给梁。梁第二天即赶到香港,在假日 酒店请周吃饭。饭后,梁邀请周到其设在香港的公司去看看,坐了不久,梁有客人 来,周即起身告辞,在电梯口,梁送给周港币3 万元。 在清远,周伟煌先后三次收受梁耀华贿金人民币2 万元、港币4 万元。 1996年11月,梁耀华带着老婆、孩子去清远飞霞风景区游玩。在周伟煌的办公 室,梁对周说:“过年可能没时间来拜年,这2 万元就算是给你拜个早年。”周收 下钱后,亲自陪梁到飞霞山去玩。有公安局长陪同,梁耀华显得风光无限。 “拜早年”的钱收,“补拜年”的钱周也照收。1997年4 月,梁来到周的办公 室对周说:“春节没有来拜年,现在来补拜,这是2 万元的红包给你。”有礼不怕 迟,周伟煌照收不误。 1996年底,梁耀华吃过一次金钱龟后,觉得效果甚佳,便拿了2 万元港币给周 伟煌,托他帮忙买几只金钱龟。后来周告诉梁说龟没买到,这2 万元买龟钱周伟煌 也留着自用了。 1996年6 月,梁耀华公司员工的单程证有的还没办好,梁便出钱买了旅游票邀 请周伟煌等人到泰国去玩。出发的那一天,在广州火车站,梁说没时间陪周去泰国, 就给了周1 万元港币做零花钱用。 2 追债 又收3 万 1994年9 月,与惠隆公司有生意往来的广州南方工业公司的陈志荣找到主管内 保工作的周伟煌,请求清远市公安局出面帮其追债,周答应以查办案件的方式帮助 解决。 在周伟煌的安排下,清远市公安局内保科以查办涉嫌诈骗犯罪的方式于1995年 初、1996年5 月分别为陈志荣追回人民币250 万元和230 万元,但清远市公安局只 退给陈230 万元,另外250 万元则没有退还,原因是陈在1994年走私汽车配件,被 海关罚款400 万元,陈负责150 万元,惠隆公司负责250 万元。而惠隆公司一直不 承认这笔账,在帮陈追回250 万元之后,就一直拖着迟迟不还。 1998年9 月,周伟煌担任清远市公安局局长后,陈找到周,要求退还那250 万 元,周答应了陈的要求,并让陈找主管行政的邓副局长具体办理,周随即又通过电 话指示邓要办好此事。 在周的具体指示下,陈办理了有关手续,并于当天从清远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取 回了250 万元人民币。陈知恩图报,为了感谢周和邓的支持,于当天下午从退还给 自己的250 万元人民币中拿出6 万元给邓,并说:“这些给你和周局喝茶用。” 邓收下这6 万元后,第二天即将情况汇报给周伟煌,并问周如何处理,周表示 先由邓保管,以后再说。1999年春节前,邓再向周提起此事,并建议将6 万元平分, 周表示同意,并从中分得人民币3 万。 3 工程 再收12万 1997年底,周伟煌准备当公安局长的消息不胫而走。清远市建筑集团公司第一 分公司经理梁焕南闻风而动,径直来到周的办公室,向周表示想承建市公安局交警 支队宿舍楼,请求周能予以关照。1998年春节前,梁焕南来到周的办公室,这次是 有备而来,他以“拜早年”的名义送给周1 万元人民币。 1998年5 月,周伟煌正式上任为清远市公安局局长,此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宿 舍楼已开始招标。梁焕南为了能够争取到交警支队宿舍楼的工程,再次来到周伟煌 的办公室,一次性送给周10万元人民币,要求参加投标。为了保险起见,第二天, 梁又来到周的办公室,要求周多给他一个名额参加投标。收了人家的钱财,周自然 满口答应。随后,梁焕南以清远市建筑集团公司以及广东省五建清远分公司两个单 位的名义参加投标,但因其他原因未能中标,而周伟煌则表示如果以后有工程会对 梁予以照顾。尽管暂时没有关照到梁,1998年下半年,周去广西办事时,仍以借钱 的名义向梁索要人民币1 万元。 有钱能使鬼推磨,梁焕南的钱终究没有白花。1998年10月7 日,清远市公安局 下属的阳山县公安局领导向周汇报筹建交警大楼情况时,周当即打电话叫梁焕南过 来,并把梁推荐给阳山县公安局承建交警大楼。同年底,周还亲自带着梁到阳山会 见公安局领导,商讨确定让梁承建交警大楼事宜,并最终促成了此事,梁如愿以偿 地拿到了该项工程。 不仅如此,1999年上半年,周伟煌还应梁的要求,在没有招标的情况下,将清 远市公安局门楼和签证楼也交给梁来承建。有趣的是,周伟煌认为其前任局长被抓, 是因为市公安局大门建斜了,为了避邪,他决定重建门楼。可惜他的这套“风水术” 并未奏效,不信马列信风水、不信法律信金钱,注定了他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命 运。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伟煌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