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无忌惮 生活糜烂 ——首钢北钢公司原党委书记管志诚受贿腐败案 管志诚,男,首钢北钢公司原党委书记。因犯有受贿罪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 一 提起管志诚,熟识的人都知道他的资历不浅:工龄40年,党龄36年。 不仅如此,他在事业上的成就也咄咄逼人,引人注目。早在1980年8月,不满5 0岁的管志诚被任命为首都钢铁公司总经理助理。 以后,他在首钢所属的初轧厂、 炼钢厂、 民产公司和山公司担任过党委书记。从1989年4月始,他荣升首钢北京钢 铁公司党委书记。一时间,罩在管志诚身上的光环愈发耀眼。 然而,管志诚还有另一副面孔。 据侦察核实, 从1986年至1990年4月间,管志诚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人 民币151.9万余元(审判机关最后认定管志诚受贿额141.83万元, 贪污公款8.21万 余元)及港币2万元。 在“利用职务之便”时,管志诚没有赤裸裸的作为,而是“巧立名目”、“巧 取豪夺” 。1988年6月,首钢矿山公司、江苏吴县富有物资公司和北京军区后勤部 工厂局三方联营,建立了宏城工贸实业部。其时,身为矿山公司党委书记的管志诚 便成为该公司的董事长。 不过,这只是一个“短命”的公司。在它生存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大抵只作了 3笔计800余吨的钢材生意。管志诚一方面行使他在首钢内的职权,将这些钢材批售 出来,一方面又向宏诚实业部提出要求:在支付这笔钢材货款的同时,还要按每吨 钢材另加100元“计划外运输费”而且必须用现金支付。 800余吨钢材预示着“计划运输费”即达8万余元。宏城实业部不敢怠慢,赶忙 通过当地几家集体和个体帐户兑换出现金,然后,由正、副经理专程送到北京,交 到管志诚手中。 其实,凡是首钢批售的钢材,尽管有计划内和计划外差价区别,但在安排铁路 运输时,均按铁路运价率统一收费,并由首钢连同货款一并向客户结算,而无什么 另外运费和车皮费,同时,首钢也从未委托第三承运或转运。显然,管志诚是在巧 立名目,肆意索取贿赂。 如此“巧取豪夺”还不算,管志诚在涉及巨额贿赂款的帐目处理上也费了一番 脑筋。8余万元钱拿到手后,他找到一同乡王某—一北京房山区豆各庄熔炼厂厂长, 为他开具了8万元的收款凭据, 而宏城实业部也用此假发票将这笔票外款下了帐, 时间在4个月之后。 细心的办案人员全面审查了这个私人企业的帐目,发现自1986年起苏州、石家 庄、 唐山北京等一些单位先后打入“熔炼厂”帐户的款项有7笔,金额总计43万元 (其中只有1万余元与熔炼厂的业务有关) 。据该厂厂长王某介绍,这些巨款均由 管志诚一人掌握。由管志诚借用,出于依赖“管书记”的心里。每当一笔款项打入, 厂方即为管志诚开票。 为了掩人耳目,从1989年11月份开始,管志诚又以“华城公司”(一联合经济 体,厂长也是管志诚)的名义,在北京房山区崇各庄信用社偷偷立了一个帐户。在 以后不到6个月的时间里, 广东、山东、山西、河北以及北京等地的一些单位,相 继汇入该帐户24笔款,金额达59万余元之巨。 经周密调查证实,管志诚在批给华城公司钢材时,故技重演,以需要支付铁路 部门,“计划外车皮费”为名,从每吨钢材中索取现金60元。华城公司在经销2000 吨钢材时,向客户取了票外款(现金)15万余元。随后,这笔巨款又落到管志诚的 手中。 管志诚的胃口太大了!他索取贿赂已达到疯狂的地步。 1986年底至1987年,管志诚分3次批给河北丰润第二轧钢厂150吨平价支农盘条。 让人不解的是, 这批盘条每吨价格只有800元,相当于当时市价的一半。显然,这 样的“优惠”需要付出代价。 管志诚提出,除了支付货款外,每吨盘条还要另加400至450元的,“钢材补差 费” 。这样,总价不过12万元的盘条出手后,管志诚竟从中搜刮了6.5万余元,并 全部据为已有。 手段似乎是同样的:管志诚有权批售钢材,也有权索取高额贿赂,只是名目各 有不同。什么“劳务费”、“加工费”、“计划外运费”和“利润分成”等等,不 一而足。一些客商为了买到钢材,只能忍痛相允。 胆量似乎也超乎寻常: 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 发出限令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后,管志诚的贪欲丝毫没有收敛,依然 顶风作案。这期间,他竟然接连作案5起,索取贿赂款额达五万元之巨。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年秋天,北京钢铁公司召开大会,敦促有经济犯罪问题 的人员前去投案自首,而作此“动员报告”的人恰恰是他管志诚。 管志诚木是普普通通的党员干部, 而是一个拥有8万余名职工的大型企业的党 委书记。他的作为与他平日所作的那些冠冕堂皇的,“报告”大相径庭。无疑,他 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蛀虫”。他不仅侵蚀了国家、集体的财产利益,更严重的是, 他所进行的“权钱交易”的罪恶勾当,危害了国家机关(企业)的正常活动,败坏 了社会风气,直接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二 1990年4月1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传讯了管志诚。 一时间,知悉此情的人不禁感到意外。在首钢,管志诚不啻是一位响当当的人 物,大抵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他能“出事”。 是夜,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室门外,传来一阵阵女人的哭叫声。人们循声 望去:一个约莫三十四五岁的妇女在拚命地喊叫,声称要看望她“爹”。 这个女人名叫于惠荣,她要看的“爹”即是管志诚。 管志诚,年近60岁,体态已明显臃肿,但脚步仍然有力。他经常身着一身中山 装,一副气宇轩昂的神态,透着他有一番饱经风霜、临阵不乱的经历。 管志诚有自己的家。 他的结发妻子给他生了4个儿女。可是,他的心思很少放 到家里,回一次家也是“例行公事”。他声称,他的婚姻是不幸的,系旧社会父母 包办,因而没有“家庭乐趣”可言。 那么,管志诚的“家庭乐趣”在哪里呢?原来,在他的两个“干女儿”身上。 于惠荣,34岁,是首钢北京钢铁公司联合经销处调运科运输计划专业员,系管志诚 一手提拔“重用”的。1981年,她拜管志诚为“干爹”,随后开始了他们的姘居生 活。 杨娣,25岁,原来是北京石景山区一家幼园的保育员。几年前,她拜管志诚为 “干爹”后,将名字改为“管小娣”。她辞去了保育员工作不久,即被那家“宏城 实业部”聘为董事长,以后又出任厦门九州华城公司董事长秘书兼业务经理(这两 家公司的“董事长”均为管志诚)。 “干爹”和两个“干女儿”除了床策之事外,还合伙干了一桩桩“权钱交易” 的罪恶勾当。于惠荣的职责非同小可,握有实权。首钢出厂的大部分钢材一般都由 她作出车皮计划, 然后才能发运。 当初,管志诚批给“华城公司”的2000吨钢材 “出手”后,那笔15万余元的外款,管志诚连点都没点,就交给了于惠荣。于又将 这笔赃款存在银行里,其中一部分存在了管志诚名下。杨娣也是管志诚的好帮手, “宏城实业部”向管志诚交纳的8万余元“钢材计划外运费”,即由杨娣一个包办。 这两个女人是管志减收受巨额贿赂的“同伙人”和“知情入”,也是最终为管 志诚效力的忠实走卒。 1990年4月17日, 在管志诚被依法传讯的头一天,于惠荣和杨娣从管志诚的办 公室里,慌慌张张地提走了五六个皮箱。后经查明,在于惠荣的母亲家藏匿的一个 手提密码箱里,即有银行存。单、现金及金银手饰,价值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记 在管志诚名下的存单有4万元)。杨娣则在逃往广州之前,将5个密码箱悄悄藏到她 二姐夫家中,内有价值10万余元的财物和大量的票据、印鉴及合同书。随后,她又 在家中急急忙忙烧掉了一批票帐。 不久,于惠荣和杨娣也落入法网。 管志诚在女人身上花的钱财和功夫实在太大了!在追查管志诚受贿款的去向时, 办案人员注意到了这个事实: 1988年11月,管志诚花费4.5万元,买了一套两居室 住房,供他和杨娣姘居之用。 1989年12月,管志诚又从他在崇各庄信用社的黑帐户里,拿出11。59万元,在 石景山永东小区购置一套两居室住房, 供他和两个“子女儿”姘居之用;1990年3 月, 管志诚动用10。4万元,购得了居室住房一套,供杨娣使用。可惜,该房内装 修还未完毕,管志诚即被拘留,尚来不及受用。 在管志诚两个“干女儿”的住房里,彩电、电冰箱、录像机、电话机等生活用 品一应俱全,一盒盒“蜂王浆”等高档补品则记录着他们的醉生梦死。不仅如此, 管志诚还给于惠荣人民币43万元,给了杨娣11万余元,可谓“出手大方”! 该有的似乎都有了。于是,管志诚又想到了晚年的生活。他从房山区豆各庄熔 炼厂帐户里提出37万余元,“投资”到“华城公司”,以便进行营利活动。他幻想, 这笔巨款的“股利”足以使他晚年丰衣足食,颐养天年。 对“公仆”和“贵族”的含义,管志诚是再明白不过了。不过,他说的与做的 完全是两回事。管志诚自恃有权有势,为聚积巨额不义之财,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不惜以身试法,一步步走上犯罪的歧途。这样的一条沉沦之路能不让人深思吗? 三 管志诚走上贪污、受贿的沉沦之路,对他自己来说,也是始料不及的。 毕竟,他在人生历程上有一段辉煌的时光。 1951年,管志诚不满20岁,便在当时的北京石景山钢铁制作所白灰石矿当搬运 工。小伙子聪颖好学,人缘亦佳。3年后,他光荣入党。以后,他又当上了技术员、 矿长助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也挨整,但为人处事的坚定信念没有改变,直 至成为首钢经销处的处长。 进入80年代,为首钢开始向经济腾飞的目标大踏步迈进时,管志诚以他历经半 个世纪风雨雨的人生经验。凭着他担任多家企业党委书记,进而对政工、人事、保 卫工作了如指掌的经历,参与了首钢的改革和建设,他呕心沥血,成绩卓著。他参 与总结的“企业管理六字法”受到了国内外企业界的重视。当年,首钢轧钢厂的生 产设计能力仅为61.5万吨,身为厂党委书记的管志诚,及时地发现了问题的症结, 遂大刀阔斧地进行革新,使轧钢年产量达到200万吨。 可是,管志诚并没有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全部用在正路上,反而一步步地走向自 我毁灭。 1984年,当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扩展到城市,并带来一阵阵“经济热”时,管 志诚的人生观出现波动,对“钱”的注意力开始加重。于是,送礼的人不再让他讨 厌,递“红包”的人亦被另眼看待,他认为,现在的价值重心在“钱”上,而权势 又能生出“钱”来。 1989年春, 管志诚被任命为首钢北京钢铁公司党委书记。这是首钢所属6大公 司的一大“龙头”企业,在当年首钢实现的19亿生产利润中,80%即由北京钢铁公 司创得。然而,此时亦恰恰是管志诚收受巨额贿赂近乎疯狂的时期。 说起来,管志诚曾界定过人生观的三大要素:一要定向,立大志;二要创新, 敢于探索;三则是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可悲的是,他最终丧志,为舒适、享乐的 生活意念所击倒,为人们所唾弃。 权力欲——金钱欲——享乐欲,构成管志诚实施犯罪的内部成因。但是,值得 注意的是,他的犯罪又往往与他的政绩混在一起。这样,管志诚的犯罪行为又带有 了欺骗性、隐蔽性和严重的危害性。 应该指出的是,“一叶障目”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恰恰是管志诚实施犯罪的外 在因素。 管志诚收受巨额贿赂案被揭露后,首钢党委在给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份报告 中指出“无论是宏城公司还是华城公司,都是管志减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背着领导擅 自搞的,没有经准许,管志诚也从大问首钢领导汇报过这方面的情况。可是,这两 家公司又正是管志诚“纵横排图”、大发横财的两张王牌。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 实际上,管志诚在收取帐面款的同时,还收取了大量的帐外敷,后者往往无帐可查, 管志诚不光通过亲自批售钢材收取巨额贿赂,还授意他人为某某“关系户”售钢材, 他则收取好处。他在这方面的权力买太大了,没有人敢违背“管书记”的旨意,在 “领导交办制”的庇护下,管志诚的硕大胃口一次次得到满足。 其实,对管志诚近几年肘所作所为,不少人还是有所察觉的。曾有人当面正色 劝告他:反映你的问题的举报信已不少了,你要多注意喽! 只是这般苦口婆心的“劝告”,没有相应的足以震慑犯罪的具体措施,所以效 果欠佳。不错,党纪、监察、物价监督部门的作用不可抵估,甚至在一些大型企业 派驻的检察室也功力不凡。然而,对一些握有实权的“大人物”并不是轻易能触动 了的,尽管其实施“职务犯罪”的事实确凿无误。 令人不安的是,如今,人们对某些人以权谋私乃至违法犯罪的“心理承受力” 已大大增强,以致对一些坏人坏事熟视无睹,从而使正气得不到扶持,邪气压不下 去,甚至一些举报人惨遭打击、迫害。 监督——一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外部的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才能遏制经济犯罪 的泛滥。今天,通过对管志诚收受巨额贿赂的深思。人门对此再一次提出热望。 刘青山、张子善都是经历过革命战争严峻考验的领导干部,曾经为新中国的诞 生作出过自己的贡献。然而,建国仅仅16个月后,即在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 腐蚀下,贪污腐败,蜕化变质,最终落得人头落地的下场。这个教训是深刻的:来 自“糖衣炮弹”的袭击比激烈的战争更令人眼花缘乱,情势也愈发惊心动魄。每个 共产党员都要经得起执政的考验,而不能有一丝懈怠。 今天,曾经为首都钢铁公司的改革和建设作出贡献的管志诚,因收授巨额贿赂 走向自我毁灭,更应引都人们的深思,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当今改革、开放 的年代,依然面临严峻的考验,依然要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毫不留情的斗争。 令人欣慰的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严治党,惩腐倡廉, 加强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尽管各种经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狡猾、隐蔽, 但终究逃不脱“伸手必被捉”的命运。管志诚的下场即是证明。 权欲、钱欲、色欲是首钢北钢公司党委书记管志诚犯罪的三部曲,也是他走向 死亡之路的内在因素。管志诚一边大肆索贿受贿,生活糜烂,一边用政绩的外衣, 紧紧裹住贪污腐化的实质。因此,他的犯罪活动带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党 的事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所以说,“一叶障目”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恰恰是管 志诚犯罪的外在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促使管志诚人头落地。 管志诚的悲剧告诫我们,对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条件 之一。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今天,钱与色的攻击远比炮火硝烟危险得多。 每个党的领导干部都面临着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金钱与女色的诱惑,依然要与 消极腐败进行毫不留情的斗争。(摘自《金蚀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