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篇 不过让我感兴趣的还是李坚对男人女人的看法,虽然有些片面,但至少在某种 程度上对今天的女性是一种认识。 当爱情在婚姻里不再重要的时候,那么婚姻将成为什么,从许许多多的女人的 选择来看,那是征服男人的武器,是为自己获得某种生活的准入证,这样做也让男 人很失望。 现在这个社会,执着于爱情的越来越少,所以我也就不担心这样的女人会因此 耽误了红颜青春,只要她们愿意,社会已有足够的宽容和承受能力。 也许正是因为金钱才把人的情感给埋没了。在这种光环下,爱与非爱的确已很 难分辨,可我宁愿相信李坚再婚的妻子是爱他的,只是他缺乏体会的信心而已。再 婚访谈之七 为了维持这来之不易的再婚,我选择了不生育,可把丈夫的儿子照顾到16岁, 他却非让他父亲跟我离。 被采访人背景:杨梅40岁河北人目前是北京房山区农民 1998年10月的一天,北京电视台的法制栏目,播出了一起离婚案的审结过程。 被告人杨梅,原籍河北,现为北京房山区农民,原告是她的丈夫同为房山区农 民刘礼,这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涕泪纵横,坚决要求与杨梅离 婚,理由是两人性格不合,而杨梅为人泼辣,经常虐待他16岁的儿子。 这两人都已是二度婚姻,按理说在一起已生活了八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 再婚。可原告态度坚决,而被告也满腹委屈,法庭上几度展开了激烈的辨论,口齿 比较笨拙的刘礼显然不是说话伶俐、举止大方的杨梅的对手,可刘礼带来了他哥哥, 这位显然读过几年书的兄长,说话有条有理,把弟媳妇的“劣迹”一一道来,坚决 要求法庭判决离婚,并要求将杨梅遣送回河北原籍,让她离开呆了八年的村庄。 是什么样的伤害让他们如此仇视杨梅,又是什么样的过程让杨梅在刘礼家成为 众矢之的,当时,我对这对再婚的夫妻产生了浓厚的好奇心。 节目到最后,法庭调解无效,坚持不离的杨梅只得接受判决,与再婚八年的刘 礼分手了。 不过法律是公正的。法庭驳回了刘家要求将杨梅遣送回原籍的要求,并将刘家 的三间平房分割给杨梅一半,就是说这对离了婚的再婚夫妻还将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尽管刘礼对这样的判决不服,可法庭判决以后他还是表示接受,并同他的兄长 扬长而去,只剩下眼泪婆娑的杨梅一个人呆在空旷的大厅里失声痛哭。 这个场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下决心要找这对已经不再是夫妻的男女聊 聊,我觉得杨梅真的如她在法庭上所说的那样,为了对方的孩子而放弃了生育,而 刘礼也真的如他自己所说,为了不让杨梅虐待他儿子坚持要离婚,如果这一切都是 事实,那么他们的故事将格外地具有典型性。 因为在许多再婚的家庭中,让婚姻再次失败的不是双方的感情或经济条件,而 是那前度婚姻留下的孩子。 做为前边那段生活的见证人,如何调适孩子与这个新家庭的关系已成为许多再 婚家庭成立那天起就在做的工作。 而许多事情的危机也往往从孩子身上引起。亲爸怕孩子在继母面前受委屈,生 母怕孩子在后父家里受冷落,而孩子自己也因了这种特殊关照而特殊起来,于是, 制造矛盾与摩擦有时候就成了孩子们的游戏。而这种游戏往往成为再婚夫妻的婚姻 亮起红灯的导火索。 而杨梅似乎便是这种游戏的牺牲品,在法庭上她泪眼涟涟地说她很坚决地从河 北老家嫁到房山来,她与刘礼是有感情的,并且,刘礼刚开始对她不错。 就是因为那个孩子,刘礼的儿子,杨梅才被告上法庭,并不得不接受二度婚姻 的破裂,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实际上在法庭上也很难一下子说清楚。 1999年9 月,为了“再婚夫妻访谈”这个选题的创作,我通过朋友找到了杨梅 的联系电话,几经沟通,已离婚快一年的杨梅同意我到她家里实地采访。 一个晴朗的秋天的早晨,我坐上300 路公共汽车到六里桥公共汽车站,又倒上 916 路郊区车,来到了房山区,在那里杨梅用自行车把我接到了她的村子。 一进杨梅的家就可以看出那场离婚留下的痕迹。原来是三间平房一个大院,而 现在一道结结实实的院墙把他们隔成了两家人,刘礼与16岁的儿子住在东边,杨梅 则孤零零地住在西边,这对娘家隔得远的杨梅来说,不免有些凄凉。 可也许事过境迁,爽朗的杨梅似乎已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她不断地给我斟着 茶,一再地说自己早就想找个人聊聊,可这村子里的村民都对她不怎么友好,因此, 她在这里过得也挺苦闷。 -------- 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