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 岑凯伦 心中恋歌 王咏梅走进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迟到了。 她总是迟到。要坐那么长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几个红灯,再加上塞一阵子车,她 就非迟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开了左边一角落的日光灯,不是做礼拜的时间,只有唱诗班 在练习。 咏梅是唱诗班的一员,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头,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气,才敢抬起头来。 诗班指挥并没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挥棒,聚精会神地指挥看,大家 正唱看一首“古旧十架”的诗歌。 咏梅放心一点,也——好失望。 在诗班里,她几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吗?连迟到了都没有人过问,包括指挥! 她轻轻叹一口气,开始附和着唱。 灯光并不明亮,指挥的形象却那样清晰、那样强烈地呈现在咏梅眼中。 他是个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头发很浓、额头宽阔、眼睛很亮, 不是有一股艺术家的傲气,他会显得文弱。他不是什么美男子,更没有使人眼花缭乱的 时代气息但是,很特别、很吸引人,他胜在气质。 尤其当他指挥若指挥棒的时候,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彷佛他指挥 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伟大的诗班。 咏梅竟悄悄地仰慕着他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只是悄悄的! 事实上,咏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从来不苟言笑,除了和那 个独唱的女高音。 咏梅知道那个女高音叫叶爱琳,是一间大公司的秘书,很洋派、很高傲,当然也很 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发型、那次次相异的时装,和脸上并不浓艳的化妆! 叶爱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亲热,他们总是有说有笑,练习完了又总是一起走, 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咏梅很妒忌! 叶爱琳看起来比文先生年龄大呢! 为什么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这“先生”两字把他叫老了,看样子,他绝不会 超过二十三岁! 他可能还是大学生,要不然一定刚毕业,他浑身都是学院味道! 咏梅怔怔地望着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终不移到她脸上。 她好失望,也好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无法和叶爱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诗班四十个人都无法和叶爱琳比。 咏梅呢?外表看来,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校园里到处见到的女孩子。 她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永远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顶多天热的时候用一条丝带束起 来。身上的衣服离时髦就差得太远了,在这初春的天气里,她总是穿套头毛衣、穿打褶 短裙,练习的时候还会穿条半旧的牛仔裤,她怎能跟叶爱琳比呢? 自然,她不难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肤,透明得好可爱!可是——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五彩的艳光,不是吗? 叶爱琳永远吸引住文先生的视线! 还有,叶爱琳的女高音唱得那么出色,她几乎是唱诗班的支柱,唱低音的咏梅在她 旁边只像块黯然无光的石头罢了! 谁会注意一块石头? 她来这间教堂参加唱诗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么远,她家附近的教堂比这儿更大, 偏偏她不辞劳苦地搭巴士赶来,只有她知道是为了文先生! 但——绝对是没有希望的,不是吗? 十九岁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灭时,是会很痛苦的! 咏梅知道这点: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也会有理智,但理智却敌不过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来,一次又一次地失望,这种失望远可以忍耐到几时?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厉害! 两个钟头的练习结束了,大家都站起来预备离开。明天是礼拜天,教徒们都愿在家 养好精神来参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礼拜。 叶爱琳走到文先生旁边,不知道说了什么话,她独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儿收拾乐谱什么的。 咏梅迟疑了一台,只是这么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近四十个人都走光了。咏梅怀疑, 这个诗班的人特别多,来得特别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来预备走,她从没试过单独和文先生相对,她已经开始紧张——虽然这单独 相处之间两人绝无关连,但整间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们俩吗?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乐谱收拾好,抬起头来,亮亮的眼睛闪了闪,怎么大家散得这么 快?练诗的诗歌本散得到处都是,明天要做礼拜啊! 他预备自己去收拾,这时,他看见文文静静,显得有点怯生生的咏梅! “唉——你,”他指指咏梅,不很客气的。“帮我把诗本收拾好!”咏梅兑得血液 一直往头上冲,她哪会计较他的语气客气与否,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话啊! 她紧张地走向前,帮着他一本本把唱诗本收好。 距离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简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欢他宽阔的 额头,喜欢他挺直的鼻梁,莒欢他亮亮的眼睛,喜欢他显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颚,这 样的男孩在这个时代已不多见了! “谢谢你!”收拾完了,他对她微笑。 很普通一个礼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脸都红了。 “不——不必客气,文先生!”她细声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头。 “走吧!一起走!”他随意说:“你住哪里?”“九龙塘!”它的头垂得更低,今 夜真幸运,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烧。 “那么远?你不该来这里做礼拜的!”他意外地皱眉。这个小女孩浑身都是羞涩, 很清新。 “没有人规定我不能来,是吗?”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当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个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样。你得坐好久的车, 是吗?”“我喜欢这里,我认为值得!”她放松了一点,他不是想象中的那么严肃。 “你在念中学,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学一年级!”她摇摇头。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来像个念中学的小女孩!”“你——也在读大学?” 她鼓起勇气反问:“文先生!”“毕业了,在做事!”他说:“还有,别叫我文 先生,这是最别扭的称呼!”“但是——我总得称呼你!”地无端端又脸红。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见!”挥挥手,他大 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种燃烧的感觉一直陪伴咏梅回到家里。 天!多么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说话,遂她到巴士站,这不是奇迹吗?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无法闭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说话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脱、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 兴奋。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 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着 文仲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从床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 学,不同系的同学。这么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么老要缕着她呢?麻烦! “有什么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么?”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 玩!”“不了,我已经上床!”她摇摇头。 “上床?”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床?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 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 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 什么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 需要有交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么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 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 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 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么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 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么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 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 么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 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么想, 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 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中间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义,空白能导致更美的幻想,随你的画笔在上面 抹上什么颜色,不是吗? 空自的一页最美,里面藏着一个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梦! ※ ※ ※ 十点钟,咏梅准时到了教堂。 她穿看浅黄色的套头毛衣、浅黄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诗班集合的小房间里套上白色的话袍,她看见文仲正在一边忙着,她不敢上 前打招呼。 叶爱琳守在他的旁边,这个女孩子倒是很会钉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会抢吗? 抢?可笑的名词,什么东西都能抢,感情不能,对吗?叶爱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 为什么不显得大方一点? 咏梅静静地站在一边,像往常一样。 教堂的工作人员来通知诗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们排看队,安安静静地走出去,坐 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叶爱琳坐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这文仲。 对咏梅来说,这是“宝座”,她可能永远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侧。 文仲也出来了,还没轮到他们唱,他总是坐在钢琴的旁边,但——他走过来,他竟 坐在咏梅的旁边,是故意的吗? 咏梅全身的神经都扣紧了,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文仲是看见她才坐过来的?看,她 又在胡思乱想了,文仲根本连一眼都没看过她! 她动也不敢动地坐着,文仲会跟她说话吗? 五分钟像五小时那么长,文仲就这么沉默地坐着,直到弹钢琴的陈夫人暗示他开始 唱诗! 文仲站在诗班前面,不,站在叶爱琳面前,他很庄严地做一个手势,全体诗班站了 起来。 现在他和叶爱琳面对面地站着了,多罗曼蒂克的镜头,难怪叶爱琳这种女孩子也肯 参加诗班! 咏梅跟着大家唱,跟着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远看不到 她! 整个礼拜过程,咏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师在说什么,她从来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态度不对,来教堂是为事奉神,不是找寻爱情。她没办法,她控制不了 自己,文仲对她的吸引力那么大,大得地无法自持! 礼拜做完了,换下诗袍,咏梅看见文仲和叶爱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绿色灯心绒长裤,上面是一件几乎同色的樽樽领毛衣。咏梅从来没见过 文仲穿西装,她知道,有种男孩是从不向西装低头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 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春的阳光很温暖,她却感觉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谈有笑,今晨连一个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这么一个人? “咏梅,王咏梅、王咏梅!”街边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车上,有人在叫,叫得一声比 一声响。“我在这儿!”咏梅怔一怔,看见了安迪。 她慢慢走过去,大家都是同学,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难得的,她没有理由不 理睬他。 “怎么你在这儿?”她淡淡地问。 “你说过要上教堂,忘了吗?”安迪是个胖胖的男孩,当然,胖人多半不潇洒,但 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时间来接你!”“不需要来接,”她摇摇头。“这种阳光 下走一点路是种享受!”“上来吧!”安迪拍拍车子。“这种阳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风, 是自痴!”“你在用激将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车。 “怎么敢?对我们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么话?”她白他一眼,捡红了。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 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么“青春偶像”,这 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么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么偶像不偶像呢? 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么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 “大家都这么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么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 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 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 “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 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 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 “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 何必分那么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么?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么?”“为什么 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 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 骂得这么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 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 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么严重, 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 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么你要去那么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么敢这样说?”她叫 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 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 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 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 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 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 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 怎么变得那么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么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 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么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 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 想说什么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么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 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么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 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 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 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么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 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 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么巧得这么离谱?文仲怎么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 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么?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 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 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么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剎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 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 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 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么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么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 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 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 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 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 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么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 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 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 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么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棒,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 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 仲,看什么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么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么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么?”“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么大人!”她笑了。 “为什么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 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熟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满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 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 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沨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 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唇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满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 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着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 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扰在银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 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 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拋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 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文仲说 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 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么 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陌生王国 整个礼拜的过程中,文仲连一眼都没看咏梅。 那么大的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难道他看不见?他故意不看罢了,他在为昨晚生气, 这小气的男孩子! 叶爱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浓艳,那发型、那淡淡的化妆、那名贵的套 装,就连又宽又大的自色诗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咏梅呢!她永远是打褶裙子、套头毛衣!虽然质料很好、颜色很和谐,但是,平凡 怎能对抗时髦! 她和叶爱琳并肩坐着简直是种悲哀! 礼拜完了,她亲眼看见文仲和叶爱琳相视微笑,她几乎忍不住要叫起来,在教堂哀 还要眉来眼去吗? 她当然不能叫,否则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没接他的电话,他不会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场,她会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种示威、一种报复! 果然看见林正平在对街,还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车,他正在四处张望找寻她! 她回头望一望,文仲和叶爱琳出来了,她不屑地轻轻哼一声,扬手招呼林正平。 “安迪,我在这里!”她提高声音叫。 从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视她,她夸张地奔到林正平的车旁,她看见那胖胖的男孩一 脸孔受宠若惊。 “咏梅,我以为你真不理我了!”他说。 “怎么会?大家是同学嘛!”她装做无意地回头看,文仲正扶叶爱琳上的士,她的 脸色都变了。 “今天去哪里玩?” “随你?”林正平几乎跳起来,怎么幸运至此?是因为在教堂门口吗?“你喜欢哪 里我绝对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叶爱琳那部的士开走了。“再去新界吧!我们俩一起玩水 上单车!” “咏梅——”林正平大叫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冷冷、静静、很威严,也很稳重的声音响起来。 “王咏梅,我有几句话要跟你说!” 咏梅全身一震,装做那么漫不经心地转身。“文先生,有事吗?”她说。 文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也不看林正平。“请你过来一会!”他说。 咏梅早已明白是怎么回事,文仲没有随叶爱琳走,她已完全不计较刚才他冷淡了她 的事。 她点点头,随文仲走到一边。 “什么事?”她盯着文仲。这样一个男孩子,她忍不住阵阵心颤。 “先让那个有洋名的人走,好吗?”他说。深邃的眼睛光芒逼人。 “他是我的同学!”她不置可否。 “也是朋友?”他歪看头。“他上星期也来!” “不能来吗?”她反问。 “给我精神威胁!”他说得幽默。 “要我打发他走就像你打发叶爱琳走?”她问得巧妙。 “性质相同吗?”他问。 “谁知道!”她耸耸肩,活泼起来了。 “让他走,我们去吃中饭!”他突然说。 “中饭?”它的眼睛亮起来,约会吗? “别顽皮了,去吧!”他笑一笑。 “他不肯走呢?”她也笑。轻松、开朗地笑。 “那么,我们走!”他说得肯定。 她想一想,还犹豫什么?王咏梅,这个约会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别像昨晚一样, 弄得事后懊脑“我去试试!”她转身而去。打褶裙在晃动看,很青春! 她胡乱地对林正平说了一些话,正平失望地驾车离去。她回过头,看见文仲站在一 株大树下。 他还是穿灯心绒长裤,还是穿毛衣,这样不向西装妥协的人怎能配叶爱琳? 她向他走过去,她喜欢看站得那么直,那么挺的男孩! “怎么样?他生气了吗?”他问。 “下次你自己问他吧!”她俏皮地说。 “我希望下次见不到他!”他自语着。 “可能吗?叶爱琳每次坐在我旁边!”她说。 他抿着嘴笑,提起叶爱琳,难道他连个解释都没有。 “你怎么叫她走?”咏梅问。 “我说有事!”他耸耸肩。 “如果是我,就没有这么容易相信你了!”她说道。 “幸运的是她不可能是你!”他笑。 “为什么突然想约我吃中饭”她看他一眼。 “我们之间有点误会吧!”他说。 “误会?”她不懂。 “或者说——不了解!”他用手中的乐谱轻敲她的头。 “谁规定诗班指挥要了解每一个诗班的人?”她反问。 一不是每一个人,是你!”他认真地。 “我?有什么不同吗?”她很高兴他这么说,但她绝不露出高兴的样子。 “你有敌意!”他扶着她的肩,一起过街,然后,他立刻放开了她。“你眼中,有 一种永不妥协的光芒!” “说得很像真的!”她开始有些失望,不是她所想象的那种约会。“幻觉吗?” “爱琳也这么感觉,”他说。他竟叫爱琳?咏梅的心更冷了。“你从不和她说话!” “我不需要趋炎附势?”她的险上露出不屑。“我更不会去拍人马屁,赞人头发漂 亮、衣服时髦!” “不是这意思!”他有些着急。“我们是教会里的唱诗班,大家应该像兄弟姐妹一 样亲爱——” “你和叶爱琳亲爱就行了,你管不了其它那么多人!”她没好气的。 “我不要管其它那许多人,只有你!”他也变得固执。 “为什么只有我?是我得罪了你们?”她更加生气。 “王咏梅,吃了炸药吗?”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只为这件事,很抱歉,我要回家了!”她不理会他的笑容。她因失望而生气。 她真的说走就走,也不给他一点挽回的机会。 “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顾不得在街上、顾不得男女有别、也顾不得礼貌。 “你答应过去吃中饭的!” “不吃!”她气呼呼地涨红了捡。“放开我!” 他不放手,用一种更坚定、强硬无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来教堂,你可以不再参加唱诗班,你可以不再理会我,但答应了吃中 饭一定要去!”他说。 “不!”她硬硬地。 “那我们就站在这儿!”他也有点恼怒,这女孩是怎么回事?一阵风一阵雨的。 “文仲,别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们去吃饭,我还有其它的话要说!”他的声音诚恳。 她再看他一会,她知道若是不吃这一餐,他是永远不会放手的,他就是那种固执得 无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脸上红云未退尽。“今天以后,我不再见你、不再参加唱诗 班、不再来这间教堂!” “随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个教徒是不可以迁怒别人的!” “不是迁怒,不做眼中钉而已!”她冷哼看。 “好象仇人!”他摇摇头,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带到天文台道一间小小的餐厅,从门口经过,几乎感觉不到里面是供应食物 的餐厅。小得雅致、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门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阵幽雅的古典乐,灯光不亮,黯得恰到好处.踩看柔软 的地毯,侍者把他们领到一张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张卡座,信道中间的空地不设桌子,稀疏地放着一排棕榈,很特别。 这是一间讲究情调,不作张牙舞爪赚钱状的餐厅,文仲选的好地方。 咏梅的气消了一半,她喜欢这地方。 侍者静静地放下一本餐牌走开,难得有不打扰人的侍者!这间餐厅该出名、应该好 生意,可是十张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个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说。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够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个海鲜盅!”她说。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脸无表情。 “偏食不是好习惯,有的人会太胖,有的人会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 紧,有时随心所欲是很快乐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说有话说,她只顾听看。 他也没开口,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好一段时间,直到古典乐唱片放完。 “你喜欢吃桃子?”他问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儿映看壁灯,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说。柔美的古典乐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时此地, 她鼓不起心中怒气。“我喜欢那阵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种香味,”他同意地点点头。“像你的人一样!” “恭维吗?”她在嘲弄。 “实话!”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说起话来一点 也不挠人!” “那要看对什么人说!”她忍住笑意。 “对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无可奈何似的。“对那个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 点?” “当然!”她皱皱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复!”她不置可否。 “王咏梅,对我友善点,行吗?”他眼中隐有笑意。“每次见到你不是垂着头就是 气鼓鼓的,我以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说。 “谁说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谎言,我不是叶爱琳!”她回瞪他。 “又来了,叶爱琳和我很有关系?”他小声叫起来。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该天生是 诗班指挥吧! “你什么时候发现诗班有一个对你有敌意的人?”她抬起头,问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渔场里,”他回亿着。“你避开不 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问。 “除非你否认我们是朋友!”他认真地。 “我们是朋友吗?文先生,”她说。 “文仲!”他纠正她。“不管你怎么想,我觉得是朋友!” “你这个人,你要天下人都当你是朋友才开心?”她忍不住说:“朋友是什么?见 面打招呼例开嘴笑一笑,虚伪地嗨一声,走开了就忘记你?” “那么大火气,”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灵来沟通的人, 不是见面打招呼,也不是例开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爱琳——” “你不和我!”她涨红了脸,坚定地说:“对我来说,你只是诗班指挥,一个—— 比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朋友,不是!” “咏梅——”他感兴趣地望若她,这么火爆的女孩子实在少见,火爆表示什么?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低下头像是很专心地吃着。 咏梅很难堪,在他面前总沉不佳气,以前那么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么渴望接近他, 现在目的达到了,反而变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没有缘吧! “下星期真不来教堂了?”他拿着叉子。 “我记得这么说过了!”她装得冷漠,心里好懊恼,怎么会弄得这么糟?不去教堂 ——不是等于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又开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谁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个文仲! **木咏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练习唱诗的时间快到了! 她矛盾又烦躁,她自己说过不再去的,说得那么斩钉截铁,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 不能再去,她下不了这自筑的台阶。 她很不客气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约,这个男孩子一定生气了,她不在乎他生气! 她睡不安稳地移动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绝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请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 仲没有这种关系! 她愈来愈觉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虽然餐厅情调好、音乐好、 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无言以对地坐着,算什么? 她很后悔,会有什么闲话吗? 文仲那天说有话要告诉她,但是他始终没有说.他只是故意找个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恶! 他可是和叶爱琳约好了来捉弄她的? 幸好她决定不再去那间教堂,否则一定给人看笑话! 莫名其妙去喜欢一个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练习的时间已开始,文仲可发现她不在? 也许不会,文仲指挥唱圣诗时从来不看她,连视线都不掠过她脸上,他怎么可能发 现? 叶爱琳一定知道,咏梅就坐在她旁边,不是吗?她心里一定暗暗高兴,去了眼中钉、 去了情敌! 天!怎么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么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 (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 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 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 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 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 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 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么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 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 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 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 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么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么会 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为什么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 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么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吋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么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 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么苦,你这么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 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么,”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么可恶的, 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么长,文仲——会 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 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么温柔,那 么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 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剎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 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么?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 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 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么,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么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 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 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 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 奈何的恋爱! 为什么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 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 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么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么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 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 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么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么多无聊的人说无聊 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么花啊!草啊的 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么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 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 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么!”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 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微积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吓一跳。“你是说文声恒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状地微微欠身。 “天!原来你是文教授的儿子,难怪你知道我!”她脸孔涨得通红。地想起那和蔼 可亲,和学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说。 “你一点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顾自兴奋地说:“我去过文教授家,我没 见过你!” “订大学时我寄宿!”他解释。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个阴影。“叶爱琳是你大学的同学?” “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两人面对面地站看。“爱琳是我哥哥 的未婚妻,我的准嫂嫂!” “唉——唉——”她什么话都说不出。 还需要说什么呢?简直太妙了! ※ ※ ※ 做礼拜的时候、唱诗的时候,文仲的眼光总停在咏梅脸上,了解的、会意的微笑在 他们之间闪耀。 叶爱琳不停地朗咏梅微笑,笑得她浑身不自在,脸孔红完一阵又一阵。 爱琳虽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无论如何,她还是属于可恶型的女孩! 笑什么呢?难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礼拜做完了,文仲示意咏梅留下,受琳也不走,咏梅不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单车吗?”爱琳对咏梅说:“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连教 堂都来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说:“爱琳,要我送你回家吗?” “以前你送我无所谓,现在——咏梅肯吗?”爱琳说。 “他送你!”咏梅涨红了脸,她真怕口没遮揽的人。 “我很识相,我自己走!”爱琳贬眨眼,朝门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单车,两 点钟前到我家集合!” 咏梅没出望,说句良心话,水上单车虽好玩,却也不至于每个星期都去。 “爱琳和哥哥是水上单车姻缘!”他学一句电视的话。“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想回家!”她说:“我的微积分习题还没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许工作!”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凭外表去判断一个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谁知道他霸道得很, 主观又强,令咏梅完全没有反对的余地! 但是,她就是喜欢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观强、傲气重,满脸毫不在乎的潇脱,这 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吃午餐,然后回家求爸爸准你明天迟交习题!”他半开玩笑 地。 “见文教授?不、不,”她吓了一大跳,多疯狂的想法,“我不去!” “别当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亲,一个普通的父亲!”他说。 “不,绝对不行!”她坚决地。 “为什么不?妈妈想见见你!”他说了实话。 “更离谱,为什么要见我?”她掩着脸,掩不住稚气的娇羞。“不太荒谬吗!” “离谱?荒谬?”他握着她的手往前走。“问问全世界的人,带一个朋友回家见父 母是不是荒谬?” “别迫我,文仲!”她拼命摇头。“去吃饭,或者——让我考虑一下!” “用不着考虑,小孩子要听话,”他抓紧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妈妈说现在的 青春偶像都是长头发、怪服装的男孩子,我要她见见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来。 前面路边停着一部敞篷跑车,车上生着一个脸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来,“你那有洋名的朋友来了!” “安迪!”她皱一皱眉,心里烦躁起来。“他真麻烦!” “女孩子若对男子无意,一开始就不能敷衍。”他看着安迪。“否则自己惹事非!” “那么——。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经教训人的模样。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头。“勇敢一点,过去告诉他事实!” “我没说过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钟,只说了三句话, 她大摇大摆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车一溜烟开走了。 “走吧!我肚子饿了!”她装出若无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别作状!”他看穿了她。“你对他说了什么?你对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当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们一起跳上去。 “告诉我,你到底怎样对付他?”他追问。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着他,好天真。 “好有个准备!” “准备什么?”她皱起眉心。 “以后你要对付我的一天,别像安迪一样毫无抵抗力!”他说得似乎好认真! 说——“别再向你哥哥借车了,我不坐!”又告诉他,你是文教授的儿子,我们要 去吃中饭,如此而“可恶!”她撒娇地打他手心。她怎会对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么相 同?他该了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厉害的杀手!”他摇头。 “你也看武侠小说?”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侠小说的人少,武侠小说是最好逃避现实的地方!”他说。 “为什么要逃避?你不满意现实?”她睁大了眼睛。 “很难解释,或许是潜意识吧!”他不想深谈。“圣诗里有一首歌叫‘这世界非我 家’,记得吗? 我们的指望在天国,在永恒的世界!” “别说那么多大道理!”她推开车门。“你没看到了吗?” “慢着——”他忽然想到什么,阻止她下车。“我们该回去陪爸爸和妈妈吃饭,对 吗?” “我没说要去!”她吃惊地叫。她不知道要怎样面对在教室里传授学问的教授—— 以另一种身分! “我和他们说好了!”他替她关上车门,令司机再开车。 “你预谋暗算我!”她盯着他。 “去见他们并不表示你要嫁给我,”他笑得很漂亮。“你根本去过我家!” “那不同.那时我是去见文教授,我是学生!”她叫。 “今天你去儿文伯伯,你是什么?”他打趣看。“一只害羞的小猫?” “你对他们怎么说起我?”她轻叹一气,妥协了。 “王咏梅在我诗班里唱女低音,她对我满有敌意!”他装腔作势的。“于是爸爸就 说:‘王咏梅是我的学生,你让她来见我,我教训她!’” “可恶极了!”她笑起来,心情也轻松下来。 文家是咏梅熟悉的地方,不是第一次来,却远比第一次紧张和别扭。 文教授在客厅里看报纸,好悠闲的样子。 “爸爸,王咏梅来了!”文仲进门嚷,他一回家就爱成个大孩子。 “王咏梅,”文教授抬起老花眼镜,笑得和蔼可亲,没有一丝令人尴尬的地方。 “从来不知道你也唱圣诗、去教堂,更想不到你认识文仲!” “我也想不到,文仲是你的儿子!”咏梅很不自然。 “天下间想不到的事真多,”文教授微笑。“文仲,去厨房请你妈妈出来!” 文仲对咏梅点点头,示意一下,大步跑进一扇门里。 不到半分钟,他陪同着一位娴淑高雅的妇人出来,两人神态有五分相像,必是文仲 母亲了。 “文师母!”咏梅恭敬的。 文仲母亲手上远有水啧,腰上束着一条围裙,刚才正在厨房里忙着。 她不落痕迹地打量咏梅几眼,是个纯真、朴实的女孩,满脸青春气息.他们叫她 “青春偶像”? 这个名字再贴切没有了,她喜欢咏梅! “坐、坐,咏梅,”文仲母亲好亲切。“别当教授是教授,只是一个普通同学的父 亲,你就自然了!” “她很自然呀!妈妈!”文仲在一边笑。 “稚气,”文仲的母亲盯他一眼。“你陪咏梅,我把那几样菜弄出来!” 母亲去了,文教授又在看报——这就益发显得亲切随便.他们不当咏梅是客人般地 特别招待。 文仲看着咏梅,咏梅看着鞋尖。 “来,我带你去看我的王国!.”文仲握住咏梅的手。 “又要献宝了,”文教授笑着抬起头。“他把他的王国献给每一个来到的女孩看!” 咏梅微微一窒,每一个来到的女孩子?什么意思?有很多女孩?她来不及细想,他 已拖着她走向另一间房。 还是由两间一百五十呎的房间所组成的一个小套房。 中间的墙打通了,由一幅巨大的落地幔幕分隔着。半掩幔幕的那一边是卧室,有床, 有桌,有椅,有柜,还有一张斜面的工作抬。 幔幕的这一边——咏梅吸了一口气,她喜欢那用整块墙壁做成的画架,也喜欢墙角 的钢琴和乐谱架边的小提琴,钢琴上有一尊贝多芬的石膏像,除此就简直没有其它的摆 设了。咏梅觉得这简单的屋中,有说不尽的丰裕——精神上的! “学建筑的人,有这么多书?”她摇了摇头,忘记了刚才“很多女孩子”的那件事。 “还有钢琴、提琴!” “谁规定不能有?”他朝书架指一指。“中文书多过英文书.有一半关于音乐的!” “你该学音乐!”她说。 “我喜欢音乐,可是要我一本正经当它是学问般地研究,我就会大失兴趣。”他说 得好古怪。 “当它是闲暇时的消遣,我反而兴趣浓厚!” “从来没有你这样的怪人!”她随手抽出一本书。“你也看中文的散文集?” “看得大多,”他笑一笑,“台湾出的我几乎全看了,白辛的、晓风的、于梨华的, 还有好多忘了名字的作家!” “你认为谁的最好?”她的兴趣来了。 “很难下断语,要看各人的感受,”他想一想。“我偏爱晓风的,不因为我认识她, 也不因为她与我一样是基督徒,她——能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浓得化不开的真擎感情, 去描写一件最平凡的事,而又能那么深切地感动人!说句真话,每次看那本(地毯的一 端),我总是梗住喉咙,不由自主地感动着!” “我也有同感!”她几乎是叫起来。“你认识晓风?” “不是很熟,”他点点头。“去年毕业后我到台湾去玩了一趟,在教堂里认识的. 还有她的丈夫,一位出色的法律界人士!” “她怎么样?她是怎么样的?”她稚气地抓住他的手,晓风是她最喜欢的作家啊! “她是个斯文、沉静的女孩子,”他想一想。“很热诚,也很有深度,就像她的文 章一样!” “唉|我真希望能见到她。”她自语着,“还要看看她描写得那么真诚、那么敦厚、 那么好,那么难见的“德”!” ““德”已经是她丈夫了,还有了一个孩子,”他说:““德”并不叫“德”,他 姓林!” “不管叫什么,他在我心中就是“德”,是在香港永远找不到的那种男孩子!”她 热切地。 “太贬低了香港的男孩子,有人抗议!”他盯看她。 “哦!”她脸一红,不再说下去。“我不是故意的!” “别谈别人了!我弹一曲钢琴给你听!”他自顾自地坐下来。 他弹的是一首“匈牙利狂想曲”,他自然不是一流的钢琴家,却弹得很有感情、很 有气魄。 咏梅倚在钢琴上,看看他震动的手臂、看看他飞跃的手指,音乐悄悄从耳边溜走, 依稀只捕捉到一些飘渺的音符。她的注意力全在他脸上、身上,他那傲然的神色、他那 旁若无人的自得,她想起刚才“很多女孩子”的事! 她不能不问,除非她不关必、不重视! 音乐停了,他用手掠一掠额前一片乱发。 “好象不很欣赏!”他不真心的。她眼中那一丝迷蒙代表什么?他喜欢那纯真的模 样。 “你带每一个来到的女孩进入你的王国?”她低喃似自语的。“很多女孩子?” 他的眉峰聚拢,好半天,轻拍她的手。 “很意外的问题,你太敏感!”他不置可否。 “为什么不直接回答我?”她用只手托着腮。 “是——很多女孩子,”他耸耸肩,神色有丝困惑。“爸爸的学生、妈妈的学生、 哥哥的朋友、爱琳的朋友,还有我的同学和朋友。” “是吗?”她毫无表情地反问。突然之间,她发觉一件事,他们之间还陌生——可 怕! 她不该跟他回来的,她想。 ……………… 误会冰释 整个星期,咏梅的情绪总低落着。 她什么心情都没有,就连上课也那么心不在焉。 地困恼着。 文仲虽引领她参观他的王国,但是,她只不过是那么多参观者中的一个,她有什么 值得欣喜的? 她警惕着自己,就在他门边却步是否上策? 她很明白,她无法完全进入一个陌生的王国! 她和文仲仍然陌生,不是吗? 她只知道她是文教授的儿子,是诗班指挥,爱好音乐却学了建筑。他偏爱晓风的文 章,他有稚气的一面,他还有许多朋友! 仍然陌生!她不了解他的心! 是他不曾打开心门让她进去,她渴望能进去的——不只进入他的王国,还有心门! 讲台上.文教授讲得很起劲,就像过去一年里每一堂课一样,他并没有对她特别一 点! 他一定当她是参观文仲王国的其它女孩一样吧! 她觉得自己真傻! 吃两次饭,多讲几句话、多笑几次,在这个时代里简直是最普通的事了,就好象以 往打个招呼,她竟窃喜了好一阵子,不傻吗? 她懊恼地用原子笔狠狠在纸张上画着。 她先画一个大圆圈,在大圆圈旁边画了许多个小圆圈,然后又画一个特别的圆圈, 比其它的小圆圈大些,也更圆一些,这个特别的圆圈是她吗? 可会有一天,这特别的圆圈能发出一种巨大的力量,像航天员手中的死光枪一样, 把其它的小圆圈都消灭吗? 爱情也像战争,有时候是很残忍的! 下课了,她没精打采地合上书本。 一天又结束,明晚又将是练习唱歌的时候,她知道自己会去,去了又如何? 她只不过其中一个! “咏梅!”林正平神色严肃地站在她面前,他已失去那种爽朗的笑容,谁说爱情不 残忍?“我有几句话要告诉你!” “你说吧!”她勉强振作起来,正平仍是同学。 “一起走出去吗?”他看着她,很诚恳。 “好!”她犹豫半晌,终于点头。 这不算敷衍,是吗?他有话说! 似乎是很难启齿的一件事,走了好一段路,他依然无法说出来。 “林正平,你知道明天有考试,我想早些赶回家!”她暗示着。 “不会耽误你的时间,”他急忙说:“我是想告诉你,文教授的儿子和我哥哥是同 事!” “文仲?”她皱皱眉。事情必不简单。 “文仲学的是建筑,他替此地最大的一间建筑公司设计房屋图样的绘图”他说: “哥哥在那间公司人事部门工作!” “哦!”她看看他,不置可否。 “文仲是很特别的男孩,很有才气,”他吸一口气,在支持自己的信心吗?“他也 是教堂唱诗班的指挥,音乐造诣很深!” “是我那间教堂!”她说得很平静,却不能真平静。 “哥哥还说——唉!咏梅,我希望你自己去看看!”他不愿说下去。 “还是你说吧!”她笑一笑。她惊讶于自己的冷静功夫,有些人是绝对假装不出呢! “我知道你是好意的!” “他有很多女朋友!”他涨红了脸,很费力的。 “我知道,”她说。心中着实有一种受伤害的感觉。“可是,我不是他女朋友!” “是吗?”他险上光芒一闪。“不过——我不是想破坏,我只是担心你!” “我明白,”她低下头。由林正平来告诉她关于文仲的事,她觉得很难堪。“我完 全明白!” “我相信文仲——不是真风流,”他说得好幼稚。“喜欢言乐的人总是——不羁 的!” “谢谢你告诉我,”她深深吸一口气。“我得回去了!” “咏梅,我——”他想说送她。 这个善良的男孩子,他不明白吗?爱情,不是施舍! “明天见!安迪!”她挥挥手,径自走了。 她又叫他英文名字,她把他们之间距离,又拉远了。 林正平颓然地叹一口气,似乎真的无望了,即使没有文仲也一样! 他摔一摔头,他毕竟善良而爽朗,既然无望,那么,他真心地祝福! 这一份幸福不属于他,他不能强求!世界上还许多份幸福,总有一份是为他预备的, 他只要耐心地等待与找寻!他对自己点点头,又开心起来! 祝福别人也一件很快乐的事! 咏梅可没有这么快乐。 她搭船往九龙,然后乘巴士回家。她很想不在乎林正平的话,但那些话深深地优乱 了她。 地无法在家中安静地看书,她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到文仲的公司里去看看? 她跳起来,看不下书就干脆不看,免得徒伤脑筋。她到楼梯转角处,拨了文家的电 话。 接电话的是文仲的母亲,她似乎很意外。“咏梅!有什么事吗?”她问。 “我想知道文仲公司的电话号码,文师母,”她好紧张。“我有一点事找他!” 文仲母亲说了一个号码,又说了一连串欢迎她再去的话,然后挂上电话。 她喘过一口气,紧捏着那张电话号码的手已经冒汗了。她在考虑该不该行这个电话 o文仲整个星期不找她、不理她,最方便、最简单的电话都不打一个,表示他根本不在 意她,是吗? 她主动地行去找他,是否——有点那个?以后别人说起来还以为她在开倒车! 女孩子开倒车,是件很丑的事!她不是新潮女孩子! 她矛盾地回到卧室,有了号码而不打去更难令她安镜了!她咬咬牙,不管怎么说, 打个电话别人未必知道,也不算什么——开倒车阿! 她奔去楼梯口,站在电话旁时已在喘息,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她吓得 倒退一步,谁在开玩笑吗? “喂!找谁?”拿起电话,她连礼貌都忘了。 “咏梅,你找我吗?”是文仲的声音。 “师母告诉你的,是吗?”她努力使声音正常。“我只是问了号码,也不一定找 你!” “你不是说有要紧事情吗?”他问。 “嗯——你忙吗?或者明晚练唱时再说!”她又退缩了。 “一点也不忙!”他悠闲地笑。“我甚至可以立刻赶到你家里来!” “不必要,”她对自己摇摇头。“没有要紧事,我明天要考试!” 电话里有一阵沉默,然后他说:“你令我疑惑,咏梅,”顿一顿,再说:“一定发 生了一些什么事,对吗?”“没有,绝对没有!”她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谎,她从来不说 谎,这次却说得这么自然。 “我愿意相信你!”他说。这样诚恳的声音,不像是林正平所说的啊!“祝你明天 考试成功!”“谢谢,再见!”她预备放下电话。 “慢着,”他在线的那一端叫:“明晚早些去教堂!”“我会,”她说。突然一个 意念升土来。“文仲,你的公司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地方?”他毫不犹豫地说了。 “为什么要问?”他反问看。 “随便问问!再见!”她挂上电话。 她奔回房里,把考试的课本扔开一边,匆匆换双皮蛙,现在才四点一刻,她可以在 五点钟以前赶到文仲公司! 她真的亲自去看看了,女孩子的妒忌真莫名其妙! 她坐巴士去,站在尖沙咀那栋十分有气派的大厦下面,她开始有点担心。这么大的 办公室,进进出出的人一定不少,她有把握一定见到他? 她在楼下的管理处看到文仲公司的牌子,从一楼到四楼都是他们公司,她考虑一下, 唯有站在这入口处,否则她真的会见不到他! 等了将近十五分钟,在五点零五分的时候,文仲匆匆下楼来,他仍然穿看灯心绒长 裙,仍然穿着套头毛衣,在这种大公司里工作,可以不穿西装吗? 他独自一个人,四周围都没有女孩子! 咏梅心情松懈,林正平未必想破坏,一定是误会了! 她抚平裙子,预备迎上去给他一个惊喜和意外——他会惊喜、意外吗? 但是,多遗憾啊!一个好时髦、好美、好娇俏的女孩子已先迎上去,他们似乎约好 了在此地见面,他对那女孩子直笑,并肩大步而去。 他完全没有看见缩在一边的咏梅! 咏梅心都凉了,林正平说的是真话! 看着那漂亮女孩子的背影、那卷曲的最新发型、那件贴身的时装,就连那双鞋子都 能一眼看出是意大利货! 这样的女孩子咏梅怎敢奢望和她争?她看来比叶爱琳更吸引人呢! 咏梅靠着冷冰冰的墙,定定地凝视看自己的蛙尖,过了好长、好久的一段时间,才 能使自己站直、才能使力量恢复! 她慢慢走出去,茫然地跳上巴士,她算是不自量力吧!她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了! 回到家里,她把自己藏在卧室,她锁上房门,她不想见人,她是个不自量的女孩子 啊! 她猜不透像文仲那种男孩子的心理,文仲到底怎么想?他不是看来对她很好? 也许他对每一个女孩子都很好,对她也不特别,他不是带每一个到他家的女孩子参 观他的王国? 除了不自量力,她还自作多情,不是吗? 一开始就是她喜欢他,她暗暗爱慕他,除了吃两餐饭,他什么都没有表示过啊! 带她回家.只是炫耀他的王国罢了! 林正平说得对,喜欢音乐的人比较不羁——但,请在别的事上,好吗? 别对爱情不羁哦! 或者——文仲对她根本不是爱情,只是友情—— 唉!别想了,即使无人知、无人见,她也脸红! 她又不自量力、又自作多情、又误会友情为爱情,多糟的事,简直糟透了! 文仲和那漂亮的女孩子在做什么?谈心?听声乐?参关他的王国? 咏梅情愿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只是唱诗班里沉默的一员,永远躲在最后排的角落 里,永远接触不到文仲的视线! 她发觉,偷偷地喜欢、悄悄地爱慕,比现在这种幻灭幸福得多! 她有种得而复失的感觉——虽然她可能从来没得到过! 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她想起张晓风那本(地毯的一端),晓风和她的“德”有那么 美满、甜蜜的生活,晓风是那么一个虔诚的教徒,晓风是那么一个坚守岗位、奋斗向上 的女孩子,怎么她的朋友——文仲说认识晓风,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不,不,也不能怪文仲,他不该负什么责任,错在咏梅身上,文仲,甚至没有说过 一句欺骗的话,怎能怪他呢?是咏梅不好,她似乎把这件事弄得一团糟了! 她觉得处理这样的事需要更多的勇气,是的,勇气,读数学系的人该很理智,她的 理智呢? 她不能因文仲而不去教堂,这样会对不起上帝,也会引起林正平的猜测。她更不能 因文仲而无心向学,这样会对不起父母,文教授更会怀疑! 她只能装成若无其事般——唉!做人难,尤其做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更难! 她可怜的初恋! ※ ※ ※ 咏梅在教堂门口站了几分钟,等到七点正,诗班刚要开始时才走进去。 她对叶爱琳点点头,静静地坐下来。 很可笑的,竟有那么长的一段日子,她对爱琳满怀妒意,她连对象都没弄清呢! 文仲站在指挥台上,他对咏梅笑一笑,笑得像平常一样好、一样漂亮。 咏梅牵动一下嘴角,她不能不笑,不是吗? 文仲不曾发觉什么,他是那种大而化之,不拘小节,什么都不在意的男孩! 尤其是指挥棒在手,他整个人都融入了音乐,他怎会发现女孩子的小心眼呢? 他们练了三首圣诗,全是明天做礼拜时要献唱的。然后,大家像平日一样地散去。 教堂里的男女孩子比一般年青人纯真、可爱些,至少没有那股讨厌的流氓习气,也 没有那那么吓人的新潮味。他们静静地来,也静静地走,很有教养。 咏梅也站起来,若文仲要送她,会是很尴尬的一件事,她知道自己藏不住心事的, 心里不高兴,脸上马上就表露出来。 她不想让文仲看出来,就这么淡淡地不了了之不是很好?免得大家不自在! “唉!咏梅,你到哪里去?”爱琳不明究里地叫,“我们一起走,免得害怕!” “我不害怕!”咏梅说。却住了脚。 “不怕是假的,天黑半夜碰到坏人怎么办?”爱琳连说话都夸张。“我不怕鬼只怕 人!” “讲得好!”文仲收拾好乐谱走过来。“这个世界里的确人比鬼还可怕!” “尤其是口是心非的男孩子!”咏梅说。她说得这么糟,她看见爱琳和文仲脸上全 是一片惊愕,多么不合适的一句话! 她勉强装出一个笑容,显得若无其事的! “不是吗?你们不认为这样?”她再说。 “我相信在教堂里的十字架下没有这么大胆的家伙,”文仲耸耸肩。“他会上不了 天堂!” “别论断人!”爱琳警告。“我们走吧!在教堂里讲这些事,总让人心里不安!” 三个人并肩走出来,刚才送好好的天空,竟飘起细细的雨丝。 “糟!我新做的头发!”爱琳住了脚。 “我去截一部的士,”文仲望望天空冲进雨里。“你们进去找报纸来遮头发吧!” 咏梅静静地从小钱包里拿出一个软塑料的头巾,很友善地递给爱琳。 “你呢!你自己不用?”爱琳的眼光很感激。 人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件极小的事,就能赢得一份真诚的友谊!不要忽略小事和小 帮助! “我的头发不要紧,回去吹干就行了!”咏梅微笑。 爱琳深深地看了她半晌,把塑料头巾戴上。 “我知道文仲为什么喜欢你,也知道别人为什么叫你“青春偶像”,”她说得十分 恳切。“你朴实、清纯的身体里,藏看一颗善良的心,而这善良——是那么地自然!” 咏梅心中一阵轻颤,受琳也说文仲喜欢她?但昨天那女孩——她不能相信! “不是——你说的那样!”她困难地解释。 文仲截的车子来了,她们没再说下去,可是咏梅有个感觉,如果她请求帮助,受琳 一定台站在她这一边。 她绝不会请求帮功的,在爱情上!她的屈强不允许! 先送爱琳回家,的士只剩下咏梅和文仲。 “我送你回家,我还有一点点事!”文仲看看腕表。 咏梅暗暗皱皱眉,快九点了,什么事?昨天那女孩? “你应该早讲,你有事我可以自己回家,”她的声音平静中带看冷霜。“事实上, 我一直是自己回家的!” “以前不同,我们不认识,”他粗心地什么都没发现。“这么黑,又下雨,我怎能 让一个朋友自己回家?” “你知不知道我参加诗班一年多了?”她看着他,心中情潮汹涌,这样的一个男孩 竟不能属于她?上帝在这件事上太残忍了。“你到现在才认识我?” “诗班共有四十个人,我又不像色狼只管看女孩子,”他笑了。“我工作时很专心, 没看见也是正常的!” “目中无人而已!”她说。 “什么话?”他看她。她说的话似乎有刺。“我是目中无人的自大狂乎?”他故意 来了一句开玩笑的文言。 “或者说——目中无我!”她依然很冷。 他呆征一下,他发现有些不对。 平时的她也安静、也斯文,眼中的光芒炽热,今夜变了,她视线一片冰冷——令人 害怕的冰冷。 发生了什么事?昨天还好好的! “告诉我,你有了什么误会!”他抓住她的手。 “误会?”她眉毛一扬,装得那么惊讶。唉!人为了保护自己就变得虚伪了。“怎 能有误会?” “你没说真话,我看得出,你的眼睛告诉我的!”他绝对相信发生了什么事。“爱 琳说了什么?” “没有?她什么都没说?”她挣脱他的手。 “我不明白!”他喃喃自语。 “你会明白,”她慢慢地说:“我参观了你的王国,我知道我们是两个极端的人, 你有才气我平凡,你知道会怎么样吗?我自卑!” “傻女孩讲傻话!”他皱起眉心。“在教会里我们是——同做肢体的兄弟姐妹,在 上帝的光亮下,我们站在同一石阶上,什么才气?什么平凡?别被这些字眼困扰了!” “不是傻话,是真话!”她看着车窗外。汽车停在她家门口,是一栋两层楼的旧花 园洋房,她祖父留下来的。“到家了,再见!”推开车门,她冲进雨里。 他呆了一下,反应迅速地扔下五块钱,一步也不停留地跟看跳下车。 “等我,咏梅!”他奔到她身边。 她用锁匙开门,细雨丝飘落在她长发上,留下无数细小的水珠在灯光下闪耀。 “你不是有事?”她问。门开了,她垮进去。 “不管了,”他说得有点懊恼。“我不愿意你这样回家!” “我很好啊!”她摊开双手。 他跟看她穿过不大太的花园,走进客厅。 “我可以在你家楼下坐一阵,陪你聊天吗?”他问。 “你可以在我家楼下客厅坐一会,”她抖落身上水珠。“不过,我不会邀请你参观 我的王国!” “不够资格?”他在门边的鞋垫上印去鞋上的水滴。 “不敢献丑!”她说得有点阴森。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否我刚认识的那个小女孩,”他摇摇头,在沙发上坐下来。 “才三星期,你变了那么多,每一句话里都有一根刺,像个三十多岁的老妇!” “老妇?”她冷冷她笑起来,心中却好吃惊,他看得出她妒忌?“匪夷所思!” “或者我说得不贴切,总之——你令我不安!”他说。 “我对你并不重要,你不必这么担心了!”她冷冷说。 “重不重要不该由你说,只有我自己明白!”他咬看唇。“咏梅.我们不能好好做 朋友吗?” “我们现在不算朋友?”她反问。 “单方面的,是吗?”他叹一口气,他不像在假装。“你一直不当我是朋友!” “不敢高攀!”她半真半假的。 “再说这种话我会生气!”他用力抓住她的手,很用力,她感觉到痛:“你真可 恶!” “谁可恶谁心里明白!”她忍不住叫起来。 “我可恶?”他呆了一呆,愕然地放开了她。“我自问没有得罪你!” “你不必得罪我,我算什么?”她有点想哭了。“带我去吃两餐饭,说几句好听的 哄一哄我,我只是个傻土蛋!” “凭点良心,咏梅!”他涨红了脸。 她在说什么?他怎么会全然不懂?她真是别扭极了! “天地良心!”她激动得也涨红了脸。“告诉你,我宁愿做地上的一块石头,也不 挤到天空中去做一粒不会闪光的星星!” “什么?你说什么?”他叫。“什么石头、星星?我一点都不了解.我对你——不 够好?” “好不好你肚里明白!”一粒泪珠在她眼角闪动。“我根本——不要你对我好!” 他像憋足了气的气球,就快要爆炸了。好一阵子,他才勉强平静,他要保持好风度! “谢谢你告诉我真心话,我明白了,”他的捡由红转白,再转成发青。“我这人— —不自量力,自作多情,你根本不需要我对你好,我完全明自了!” 他霍一声地站起来,眼睛瞪得那么大,射出来那么凌厉的光芒! “再见,王咏梅,我不会再打扰你!”他咬咬牙,转身大踏步冲出去,剎那间消失 在雨丝中。 怎么回事?这个男孩子吃错了药吗?谁得罪了他?明明是他的错,他还满腔委屈似 的! 咏梅呆呆地生着,她完全弄不明白! 她不愿说他在做戏,他是诗班指挥,他是基督徒,他是文教授的儿子,她不能这么 说他,只是—— 他故意不说出那佰女孩—— 那个漂亮的、时髦的女孩子,他聪明地把一切责任都推在咏梅身上—— 他实在是个天才! 刚才那几丝细雨不会使她头痛,她是心灵受了伤害,她本来就没存能得到文仲的念 头,他不必这么对付他的,何必呢?她只是个傻女孩而已,他却花了这么大的功夫! 他刚才说过有事的,自然是跟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约会吧!他好聪明,他装做好心地 进来陪咏梅,他却只生了不到十分钟,看起来还全是咏梅的不是—— 唉!男孩子!他们比所有女孩子更会保护自己,更会替自己找到好借口! 文仲! 她慢慢走上楼,头愈来愈痛,不是刑罚吧! 意外地,在楼梯尽头见到沉默肃立、很忧愁的妈妈。 “妈妈!”她很意外。妈妈在晚上总要忙着改学生作业、考试卷什么的,怎么会站 在这儿? “刚才那男孩子是谁?”妈妈问。 哦!妈妈什么都看见了,听到了! “是文教授的儿子文仲,也是唱诗班指挥!”她说。 “你们似乎有点——争执!”妈妈的眼光好慈祥。 “不是争执,妈妈,”她困难地解释,她忍不住用手去抚弄愈来愈痛的头。“文仲 ——只是送我回来,外面下雨!” “我知道,”妈妈显然洞悉一切,却又巧妙地不揭穿。“那个文仲——看来是个很 好的男孩!” “也许吧!”咏梅向前走一步。 “他怎么刚来就走了?外面在下雨,不是吗?”妈妈问。 “我说过,他只是送我回来!”她摇了摇头。她不能就此扔下妈妈,妈妈是好意, 她只能忍耐看头痛了。 “不舒服?咏梅!”妈妈抚抚她额头。“没有热度!” “有点头痛,我想早点休息!”她趁机说。 妈妈微笑一下,随看她走回卧室。 “你休息吧!”妈妈轻拍她的肩。“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咏梅,在 妈妈面前你永远是个孩子!” “我会的,妈妈!”她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妈妈再拍拍她,慢慢退出去。在门边时,她停住了,若有所思地说:“咏梅,你是 个好女孩,就是太倔强、太好胜,什么事都放在心里不肯说,”妈妈停一停,又说: “与朋友相处,不论男的、女的都该坦诚一点,别让误会愈陷愈深,徒令自己吃许多 苦!” 妈妈去了,那几句话却依然留在空气中来回激荡。与朋友相处要坦诚,别注误会愈 陷愈深是警惕、是指引,像幕鼓晨钟,一下子敲醒了她。 她不够坦诚?她和文仲之间只是误会? 但愿是! ※ ※ ※ 教堂里像每一次地同样安静、肃穆。 所有人都在听台上牧师讲道,在这不热也不冷的春天里,人们的耐性总特别好一点。 文仲和弹钢琴的陈夫人坐在一起,咏梅斜眼望去,他似乎听得很入神。 咏梅怀疑,自己大概是唯一心不在焉的人吧! 她有点惭愧,她把教堂当成什么地方了?找男朋友的?她来这里是为文仲,难怪上 帝要惩罚她! 文仲这样对她,是惩罚吧? 旁边的爱琳用手臂碰碰她,挤挤眼又笑一笑,她显然也不在听道理!再多几个她们 这样的人,上帝要流眼泪。 “问你一件事,吵架了吗?”爱琳压低声音在她耳边问。 咏梅皱皱眉,没有出声。 吵架?怎么会?爱琳把文仲和她说成好象拌嘴的情侣似的,爱琳误会多深! “你把文仲气坏了!”爱琳笑着又说。她压低声音悄悄说话的本领,倒是一等,第 三者绝对听不见。“我从来没有看见他那么生气过,湿淋淋地冲到我家去!” “他没回家?几点钟?”咏梅忍不住问。 “九点半左右,大概刚送你到家!”爱琳还在笑。“文仲闭着嘴、闷着气,一言不 发地生了一个钟头才走!” 咏梅想一想,心中的气愤消了一点。这么说,文仲昨晚没去赴那个时髦女孩的约会? 咏梅自问没什么可令文仲这么生气的,像她这样的女孩,文仲根本可以不放在心上, 不在乎啊! “你怎么气他的?教教我,我好气气文康!”爱琳再说。 “我没气他!”咏梅摇摇头。她不愿跟爱琳再谈下去,她坐正一点,装做凝神听牧 师讲道。 爱琳轻笑一声,她一定看穿咏梅的心了!咏梅的脸色永远藏不住心里的事。 文仲的视线依然停在牧师身上,咏梅对自己摇摇头,今天一进教堂他就没正眼看过 她,连招呼都没打,是生气?或是另有原因? 她想不出,无论如何——礼拜结束时就可分晓,文仲不可能每次送不相干的女孩子 回家,对吗? 她忍耐着、等待着,牧师今天的讲题太长了,好象总讲不完——唉!她这基督徒! 好不容易,牧师终于祷告、祝福,然后宣布散会。就在大家站起来的一剎那,咏梅 发现身边的爱琳不见了! 她什么时候走的?她为什么要走?避开吗? 咏梅有点慌乱、有点紧张,她不能预知情形会怎么发展,如果爱琳在,爱琳会帮她 的,现她随着诗班的人把诗袍送回更衣室,她犹豫着该走或不走,自尊心使她脚步不能 停留,妈妈的话使地无法移动,唉!可恶的爱琳在该多好? 等了十秒钟——对她来说,已经像十个钟头那么长的时间了。她吸一口气,再等下 去,她会对付不了自己的自尊心,她拿着手袋往外走—— 门口冲进一个男孩子,很有才气、很有灵气也很傲气的一个男孩子,他一眼就看见 了她。“等等我!我有话说!”他定定地,凝视她几秒钟。 她没置可否,心中却松弛下来,他毕竟及时留住她,他并非全然不在乎她! 他在一角放好乐谱和诗袍,匆匆走近她,什么也不说,拥着她的肩就往外走,她亲 眼看见几个诗班的女孩子露出惊讶的神情。 “跟我回家,或出去吃一餐?”站在马路上,他问。 “我要回家!”她看着鞋尖。 “你要气死我才罢手吗?”他大声说。他似乎忘了是站在行人穿梭的马路上。 “你不需要爱我的气,”她倔强地不肯抬头。“你可以不必理会我!” “那么,你叫我去理会谁?”他问。稚气得不像从他口里出来的话。 “我怎么知道?你有那么多女孩子!”她冲口而出。 “那么多女孩子?”他呆征一下,“在哪里?是谁?” 她涨红了脸,当面说出自己在妒忌,笨得无可饶恕。在他面前,妈妈的话又忘了。 她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肯再说。 正午的阳光照在她嫩黄色的衣裙上,幻出一抹奇异的动人光彩。他呆呆地看看她, 他被纯真的青春光辉所震撼了。 “我明白了,你误会了一件事,”他喃喃似地自语。“你看见一个女孩子,是吗? 在什么地方? 告诉我!” “没——有!”她不敢承认。他是喜欢她?爱她吗?若不是如此,承认了不是很丢 人吗?“我没看见女孩子!” “要不就是有人说了什么鬼话,告诉我!”他抓住她的肩不停地摇晃。“告诉我, 咏梅!” “不!不,我不说!”她等于是承认了。“你不要再来麻烦我,我不希望再和你莫 名其妙地—— 在一起!” “莫名其妙?”他大叫一声。“我们的友谊,莫名其妙?我喜欢你,是莫名其妙? 咏梅——你该凭良心!” 他的脸涨得通红,那绝不似作伪,她心动了。 “那——在你办公室楼下等你的是谁?”她终于说了,要坦诚啊!一剎那间,她心 中的别扭、负担、矛盾完全消失了。“那个头发卷曲的,穿得好时髦、样子好漂亮的女 孩是谁?” 他皱皱眉,一时之间他想不起来是谁。 “是谁?”他自问,“是谁?” “比叶爱琳还时髦、还漂亮的!” “爱莲!”他几乎跳起来。“你是指爱莲,是吗?看你多大误会,爱莲是爱琳的妹 妹,是位空中小姐!” “她们姐妹正好和你们兄弟!”她更妒忌了,他并没有解释什么啊! “什么话——”他停下来,似乎想到了什么。“跟我来,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不——”她叫。他已拖看她跳上一部的士。 他带她走进一栋很新、很高尚的大厦,咏梅认得这不是爱琳的家,他要带她去见谁? 电梯把他们送到七楼,他用力在C座门前按电铃,很快地,一个年青的男孩子来开 了门。 “嗨!你!”那男孩非常新潮、非常洋派,穿着一件麻质的T恤,还没到夏天啊! “安杜比云,是你的米亚花露吗?” 咏梅有点退缩。她怕这种直言口快、没心没肠的男孩,他说文仲是安杜比云——伦 敦交响乐团的指挥,倒也恰当.只是,他怎能比她做米亚花露?人家是夫妻啊! “占美,爱莲在吗?”文仲一进门就问。 “爱莲?”占美看看表。“我相信她现在刚到罗马,她昨天乘中午那班机去的,什 么事?” “星期五下班时,爱莲去找我,她看见了,”文仲说得那么的直率,咏梅窘得无地 自容。“你替我解释!” “解释什么?爱莲是我的未婚妻,”占美毫不在意地耸耸肩。“我不相信谁有本事 能把她抢去!” “听见了没有,”文仲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还要对我乱发脾气?” 咏梅不出声,她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他们口口声声说爱莲,爱莲可真是那天的那个 女孩?她没见过爱莲,可能那个女孩是苏茜、是玛姬,是娜蒂—— “来!我让你看清楚!”文仲又一把抓住了她,不由分说地冲进占美的卧室,他指 着一张放大的照片。“是不是她!相信了吗?” 咏梅看看那张放大照片发呆,谁说不是那天的那个漂亮女孩?看来她是误会了,只 是——他怎么知道刚才她心里在想什么? “怎么了?一点礼貌都不讲,”占美抱看双手倚在门上笑。“万一我卧室里有情人 呢?” “那么算我替爱莲立下一功吧!”文仲拥看咏梅,旋风似地卷出去。 落到楼下,她心中的气愤、妒意全消了,爱琳姐妹让她误会得多惨?她不够坦诚, 对文仲又全无信心,怎么会不弄成一团糟呢? “肯跟我吃饭或回家了吧!”他盯着她。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厅?”她微笑。带看丝丝羞涩。 “只要不再气我,我带你去天涯海角!”他开朗地。 再一次去那家小餐厅,她比上次更喜欢此地,或者,因为此地带给她一生的幸福! “我怀疑你怎么看到爱莲的?”坐在卡座上,他突然想起来。 “我在你办公室楼下等你!”她看着手指。想着这几天的事,她自己也觉脸红。 “等我?你这小心眼的家伙,为什么等我?你在电话里说要考试——你侦察我?” 他睁大眼睛。 “安迪说你有许多女朋友!”她说了真话。她这时真正体会到,无论对男孩子、对 女孩子,坦诚地说真话,是世界土最愉快的事。“他哥哥和你是同事,人事部的!而且 ——他不是恶意,我看得出来!” “安迪的哥哥?”他皱起眉头。 “我相信是真的!”她不放松。 “女朋友分很多种,”他慢慢地说。不承认也不否认。“普通女朋友像公司同事、 像诗班女孩子;好一点的女朋友像爱琳、爱莲;另外一种特别的,像——你!” “真是这样?”咏梅心花怒放,脸也红了。 “你会知道是不是真的!”他把手压在她的手上面。 “但是——我感觉不出特别来,”她不动,心中充塞得满满的。他已说得相当明白, 她不必再担心自尊心的事,她所希望的是完全、绝对明白。“我们就像普通朋友,我们 ——从来不曾表示过!” “表示?我不是带你回家了?你还不明白?”他问,“我带你参观了我的王国,还 不够?” “你也带很多女孩子回家,也邀请她们参观你的王国!”她摇摇头。她记得他父亲 的话。 “我从不曾带女孩子回家,有女孩子到家里来,我礼貌上让她参观王国,却从来没 有邀请她们进去!”他说道:“你是唯一的一个。咏梅,是我邀请你进去!” 她垂下头,眼睛有些湿润,怎么形容呢?上帝对她这么好,她该做一个好基督徒, 绝不再小心眼了。 咏梅看看文仲,久久的。 “你要说的就是——这件事?”她不说“订婚”两个字。 文仲点点头,笑得容光焕发。 “你从来没对我表示过什么.连这两个字也要从别人口里说出来,我怀疑你的心!” 她不认真的“别怀疑,记得吗?我们是用心灵相交的朋友,”他稚气地。“不说——我 相信你也懂!” 他们互相凝视、相对微笑,很甜蜜、很了解。 “我们有一个相同的地方,”她说:“我们都稚气!” 炽天使书城OCR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