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第二幕:喜新厌旧(2) 可是结果呢,我讲来讲去不仅没把价格降下来,还招惹得店主不想卖了。她 满怀愤懑地说,这块披肩本来要买三百六的,我是看着你朋友穿着好看,我是看 着你朋友实在,才不赚钱买给她的。至于为赚钱的原因,就是希望你朋友走出去 帮我们宣传一样,以便吸引更多的回头客。 这样的话,傻瓜也能听明白。所以我并不为所动,装出要走的样子。谁知道 我的朋友忍不住了,她因为那件披肩真的就她穿着好看,她因为店主真的让她做 宣传。她不仅掏了钱,还安慰人家店主,一定帮她拉客户,一定让朋友们都来她 这儿购买衣服。 这件披肩装点了朋友的生活,满足了她的虚荣,人家说的时候,她总是把价 格抬出来,三百呢,三百块买这么一个披肩!别人夸赞的时候,我的朋友心里总 是很高兴,觉得三百块没白花,这披肩就是她穿上好看。 有一次上街,我们俩又逛到那家卖披肩的小店,好心情马上降到了冰点,那 件标价为三百元的披肩,已经下降到二百六,一个刚来的丫头,以为我们想要, 就跟在屁股后面喊,你要是真心要,二百你拿去!二百还不回头,再狠狠心,一 百六怎么样?要不一百三。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在我们转头的时 候,竟然发现有一个女人穿着同样的披肩在马路大骂,你妈的,你他妈的! 喜新厌旧 从某种意义上说, 我喜新厌旧的程度, 在某些人眼里已经成了一种病态. 一 双再好的鞋, 穿了不到三个月肯定厌倦, 一条再好的裙子, 最多只坚持半年而已 . 每年抛弃的衣服, 包包, 鞋子数不胜数, 起初的时候, 看着这些还新的不得了 的东西, 总有一种鸡肋的感觉. 想了半天, 把这些东西全部丢给了老妈妈, 是捐 是赠还是丢垃圾箱, 随她而去吧. 省得放在手边, 看着烦恼, 丢了可惜. 上好的 一条毛衫, 是从深圳买回来的, 当时那个喜欢呀, 简直可以用一见钟情来形容. 穿在身上, 也不管别人笑话就是不脱了, 色彩是淡蓝, 欧最喜欢的色泽. 领子是 半高领, 正好显得欧的脖子不像长颈鹿. 配裙子, 配裤子, 都适合的不行. 那些 天, 我眼里只有这件毛衫, 也不管外面天寒地冻, 一心只为美丽而去. 好不容易 盼到立春, 在能舒舒服服穿毛衫的季节, 我却把那件毛衫束之高阁. 过时倒没有 , 只是心里觉得, 这件衣服穿了半个冬季, 陌生的朋友都见过了, 不陌生的已经 见了二次之多, 再不抛弃, 自己都觉得难受了. 依毛衫为例, 足以看出我这个人多么的喜新厌旧. 我曾经很认真地记下了自 己从喜欢到厌倦的最低天数, 一件裙子穿购来, 只在屋子里试了一会就抛开了, 原因是淡黄色的裙子不适合我, 不好配衣服, 原来一见钟情的感觉一去不复返了 , 拿回家后, 看她的感觉就像看仇人. 另一双翻皮绣花的皮靴, 港货, 购来已有 一年, 喜欢的不行, 恨不得睡觉的时候都要穿着它, 结果没出半年, 就残废了. 修鞋的老头拿着靴子, 心疼地不行, 这是什么脚呀, 硬硬地把他钉了三次的鞋跟 都磨没有了. 不能修了, 只好拿回家来, 放在能够看的见的地方方便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