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天亮之前离开我(21) “我从来就不是讨人嫌的人,喜欢我很正常。” “别不在乎!我是说真的,”他急了,“你知道我说的喜欢是怎么一回事儿。” “当然知道,喜欢,like, 爱,love, 念初中时英语老师就教我们这二者的 区别。人喜欢的多了,比如,我喜欢这个庄稼院儿的饭菜,喜欢这饭店的名字, 喜欢穿着古朴的服务员,喜欢这里的装修布置,喜欢这墙上挂着的小型农具和仿 真的农作物……。”我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起来真的生气了。 “怎么了?”其实我知道怎么了,但我就是不想承认。 三十是女人的后花季,一些年近三十不甘步入“中年”的女人,总会想悄悄 抓住青春的尾巴。这时就应景出现了一种现象:一些年轻的男子,只用给这些女 人一点些许的肯定:你还有魅力,就可以乐享这些女人的风情,不用担心被拒绝, 不用担心善后事宜。 这种晦暗的现象,已经在新近的杂志上被披露了。悲哀的是,被访的那些当 事人,竟都觉得这只是愿打愿挨的事。 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堕落? 他不说话,看样子还在生气。他气什么,气他的出击找错了对象吗?他气, 我还气呢,我不气他,气我自己,他怎么就选中我做他的实施对象了?是不是真 的我的脸上带有那种皮肤饥渴症?这么说,是我自己太犯贱了?不!我并没有意 地向他暗示过什么,两次相遇都纯属偶然,他只是觉得和我逗嘴有趣罢了。这么 简单的事,说什么喜欢?!可事情没这么简单。也许,他和那些男子并没有什么 区别,他不能免俗,也认为我不能免俗了? 我连继续说下去的心情也没有了。他不是周瑜,我也不是黄盖。他要的东西 我给不了他,那种天亮之前说再见的逢场作戏,我不想奉陪。 “再不说话我可走了啊,反正我已经吃饱了。”别耗时间了! 他还是不说话,甚至一动不动。 走吧。我结的帐。他说因为高兴才请客,既然他不高兴了,这客请得就没有 道理了。 我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他还坐在那儿。 我有一些不忍,但这种想法很快被打消了。我只是及时中止了一场即将发生 的荒唐情事,或者说得直接点儿,快餐性事。这其实对我对他都有好处。 我不相信什么缘分,很多打着缘分幌子的低俗事件,只是人无意中踩了一脚 猿粪罢了,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 我的生活好好的,当然现在是有了些问题,可这并不妨碍我过的还是正常的 日子。我不需要谁来见证我的魅力,在我们这个年龄,我是无可挑剔的。 这样的自信我绝不会炫耀,可它让我有底气,让我在披头芬面前洒脱地离开。 他的年轻只显得他幼稚,他并没有在我面前稳操胜券的资本。 我这是怎么了,差点儿就趟了时尚的混水儿。唉,都是我无所事事东游西逛 惹的祸,我还是得给自己找点儿事做,分散一下注意力,别老是想着自己家里的 那点儿事,多少人多少年都那么过来了,我怎么就这么苛求呢?我的过于强求已 经让曙光为难了吧,我爱他,就不该给他太多的心理负担。 这么想着很快到家了,看看表,快九点了。赶紧冲澡睡觉吧,别明天起晚迟 到了。在机关,我可是为数不多的没有迟到记录的人,我啊,还是别打破那记录 吧,多不容易啊。 水流缓缓地游走,象曙光爱怜的轻抚,它缓解着我给自己诊断的病症,浴后 的我很快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