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狂恋橘子色 汀兰 当一个不看小说的人决心写小说,那肯定是满波折的一件事。 我也忘了自己是怎么提起笔来的,只记得为了一圆学生时代当作家的梦想, 拖着拥有多年看小说经验的友人A,就直奔租书店而去。友人A也很够义气地帮 我选了她认为不错的小说,算不清有多少本,让我拿回家当参考书用。 那时为了充实自己,工作之余常往某补习班晃,与友人A学习外国语言。 补习班的视听教室里,友人A通常很认真地看她的外语杂志,而我则一边听 着皮卡丘的主题曲练习日文,一边皱眉头翻阅小说做重点摘要。 后来大概看了三、四本书,我就投降了。 第一是觉得这么做似乎半点乐趣也没有,发现自己像在准备学校的期考一样。 到了最后,眼睛一接触到文字,视网膜就自动模糊,视线失焦,接着愣愣地发呆 起来。我想这是当年在学校大用功(?)读书的后遗症吧! 第二则是,看小说者成了精的老妈永远都这么对我说:“罗曼史重要的是感 觉,感觉你懂吗?感觉对了,就什么都对了!” 感觉?说真的,这个词还真是深奥。 而且有够难懂! 后来几经煎熬,度过无数春去秋来,在老妈的帮助下,终于孵出了一些成绩。 虽然我到现在还是没养成看小说的习惯,但已经进步到会瞄瞄老妈租回来的小说 文案了。 如今的我觉得,看小说文案是种乐趣;翻翻作者写的序与后记是件乐事;但 说到进阶阅读小说内容…… 不才正在努力中。 然稿子完成之际,友人A已经为了学业回家闭门苦读,宣称考上理想学校前 不再出来见人。于是,我将稿子转给了友人B过目。 当时信心满满写出了本轻松幽默的戏码,自觉读起来应该毫不费力,哪知友 人B却说:“你不觉得……这么写法沉重了点吗?” 沉重?! 我连忙把稿子拿回来翻了翻,但实在感觉不出“重”在哪里。 “很轻啊!”我掂了掂稿纸的分量。 “我是说他们的背景、身分,还有女主角所肩负的责任问题。”友人B一副 我在“庄孝维”的样子。 友人B接着问:“为了天下,为了国家,女主角放弃了男主角,男主角也割 舍了对女主角的爱,那背负的担子不叫沉重,该叫什么?” 我噢了一声,没有解释。反正都写完了,这时讲沉重也太晚。更何况女主角 跟女配角也已经很尽力耍实了啊,我还是觉得它很轻松。 做为人,总有些责任不是? 这些挣扎浮沉中得来的,倒也更显弥足珍贵。 接着又过了些日子,某天,橘子……不,“狗屋”编编捎来电话,就是要谈 论一下书里头的细节。 谈啊、谈啊,谈到最后,我就被谈到《桥子说》里来了。 最初注意到“狗屋”时,其实是一张狗咬橘子的海报。我才看了那张海报一 眼,就给里头的蓝天绿草小白狗给迷住了。 咬橘子的狗真是可爱到不行,而那颗长雀斑的大橘子则是我的最爱。 我向来就对橘子色的东西很没抵抗力。 得知要出书时,心里自然是高兴得镇日合不拢嘴的。 橘子……不,狗屋耶! 江湖传言,到狗屋走一遭,不变神也成仙。 现在的我的确是快要成仙了,飘飘欲仙啦! 橘子色小说耶! ------------ 转自POOH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