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逗逗” “男怕串错行,女怕嫁错郎”。邬庆云对自己的家庭生活一天比一天糟心。 丈夫马小飞,初中毕业,长得出众,在商场上是一块好材料。他是父亲退休 后,政策性的接班安排工作的。父亲的言传身教,培养了他的经营头脑,使他在 业务上很有一套,在商业系统里,没有人不夸他是个有能耐的人。他比她大几岁, 原来素不相识。在她到商业局办公室工作之前,他就已经当上了商业局下属一个 公司的采购部经理,整天天南海北地到处开展业务活动。一次,他到局里汇报工 作时,碰上了她,立刻展开了狂热地追求。她也爱上了这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 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这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情。她虽然在潜意识里,仍然不能 忘怀自己有一个白马王子,那毕竟是一厢情愿又没有条件实现的愿望,如同轻风 拂面,只是一闪而过。热恋的人是心无旁骛的,两个人都放大了对方的优点,领 导和父母都认为她与马小飞是天赐良缘。 结婚以后,两个人曾经有过一段绮丽丰富的恩爱时光。渐渐地,她觉得丈夫 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有一种难忍的市侩习气。这个人把脑袋钻到了钱眼里,没 有任何追求。谈吐之间,都是一些粗话、脏话,与他找不到共同语言。开始,她 也想同他进行心灵沟通,他却嘲笑她酸不拉唧的,说“诗歌换不到金钱”,没有 本事才当文人。马小飞又经常在外边跑,回到家,除了无休止的做爱,做疲惫了 就翻身呼呼大睡外,二人没有更多的精神对话。久而久之,她觉得马小飞这个人 俗不可耐。后来她发现,马小飞还有花心的毛病,在外边跑时,招惹了不少女人, 当然,这样的事情,她往往最后一个才知道,从此她就对马小飞彻底地心凉了。 只是在陷入自己工作中的时候,她才能够丢开这一切,进入忘我的境界。 二人婚后一直没有生育。邬庆云到县委办公室工作后,她在原单位的同事送 给她了一只可爱的小狗。这只小狗的毛发以雪白为基调,却在毛绒绒的耳朵和两 眼周围,以及宽宽的腰部和尾巴的根部,在白色基调上,有规律地长了一片片棕 黑颜色的毛,显得无比生动。这个小家伙很有点像国宝大熊猫,憨头憨脑的,活 泼可爱,实在逗人喜爱,她就给它取名“逗逗”,又叫“小逗”。这个小狗狗, 每当她一进家,就开始撒欢,朝她又是打恭,又是作揖,然后舔她的手,吻她的 脸,给她叨拖鞋,欢快得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叫它卧下,它就马上顺从地四肢全 部趴在地上,抬着脑袋,用两只黑油油的眼睛望着你,让人不自觉地想把它揽在 怀里亲它一下。小东西的睡姿更是滑稽可笑,有时仰卧在地毯上,有时卷曲在脚 跟前,有时侧身在自己的肩膀下,叫人怜爱有加。也有的时候,它会亲呢地用尖 利的小牙啃你的脚裸,虽然不至于疼痛难忍,也叫人不舒服,若打它一下,它就 会倒退几步,“汪汪”地叫着,仿佛受了多大委曲。 有了这只小宠物以后,无论马小飞在家不在家,她都把小狗当成宝贝,给它 喂食,给它洗澡,像伺候一个孩子。她更多地是与这个憨态可掬的小生灵交流情 感,给自己枯燥的生活增添了不小的乐趣。马小飞经常出差,回来后又自知与她 难以说话,对小狗替代了老婆给他的亲热,并不吃醋,反而觉得自己家里有点冰 冷的气息竟然存在一丝温暖。 项明春到位的那天,邬庆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高兴。她看他,竟然就是自己 想像中的那个样子,剪成短发的小平头,发迹明晰。饱满发亮的额头下,两道剑 眉并没有被近视眼框遮掩着。透过镜片,是两只睿智的会说话的眼睛,看上一眼, 魂儿就会被他勾去。挺直的鼻梁,颇有性感。只是脸颊有点消瘦,鼻侧的脸蛋稍 微塌陷,不像自己马小飞胖圆胖圆的脸,有点油腻叫人生厌。一瞥之下,让邬庆 云觉得,除去眼镜,项明春是活脱脱的鲁迅先生再生,这才是有文采的人应该具 备的气质。 在这种幽幽生情的想像中,邬庆云启动了暗恋的心绪。项明春始料不及地钻 入了小邬精心编织的情网之中。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