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2) 我点了点头,他灿烂地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 车静静滑过夜的都市,风撩起我们的衣襟和长发,雪花如梦如幻地拂过面颊 ……那一路上,他反复提醒我尽量把身体向他靠拢,说这样他可以帮我挡些许风 寒。那个冬天的晚上,我还不好意思那样做,可是,我没有问他去哪儿——我知 道他会带我去一个地方,不管那个地方是哪儿。我已经想好了:我愿意跟他一起。 何况,他也告诉我:这是他第一次没跟妈妈打招呼就不回家。 夏旸不像峻峻、刘健他们总爱跑到学校来找我。他从来不去×院,只是打女 生宿舍二楼传达室的传呼电话。那时候他还没离开×××团,还要时不时随团去 外地演出,每次一回到北京,第一件事儿就是打电话告诉我他回来了。有时候碰 上我刚好不在,他就会让传达室的阿姨在小黑板上留言给我,告诉我他在哪儿或 者打什么号码找他——有一段时间,女生宿舍二楼的留言板上经常会出现这么一 行字:9529的姜妍同学:夏旸先生说他回来了,请从速!!! 他总是用" 从速" 两个字,并且总是让值班的阿姨在最后加上三个" !" 。 每次看到他那套把戏,我总是觉得又开心又好笑! 而他在北京的日子,几乎每个晚上我们都在一起。说起来也很好笑,和他在 一起之后,每个早晨我忽然正儿八经地爬起来去上课了——当然,那只是做样子 给他看,因为他每次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说到我是×院的学生时,语气里总 是透着一股骄傲,而他的朋友们也总是赞叹。那时候大学生还是挺" 值钱" 的, 所以我的虚荣心又开始作怪了。其实,我经常是一回宿舍就又蒙头大睡了——我 才不想去上课呢! 夏旸跟家里人住在一起,因为年龄还小,所以他不敢带我回家去住。正好他 的一个发小儿家在东直门有座四合院儿用来出租,其中一间一直空着,以备他用。 那哥们儿挺够意思,偷偷帮他配了把那间屋的钥匙。于是,在一起的晚上,我们 就去那儿。 没过多久,这件事被" 小脚侦缉队" 制止了,因为我们俩都还长着一张娃娃 脸,所以在她们看来是" 不法行为" 、" 伤风败俗" 。那些可爱的老太太居然在 那间屋的门上贴了一张白纸黑字触目惊心的" 大字报" ,内容大致就是" 要是你 们再敢在这儿……,那我们就……" 那是80年代末,我们的穿着打扮本来就够招 摇的了,再加上夏旸那股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的爱情、从不加掩饰的劲儿, 难怪会被那帮老太太盯上和看做" 有杀风景" ! 夏旸根本不打算予以理睬,可是,我毕竟是个女孩儿,而且还是个学生,要 是万一老太太们真较起真儿来,那后果岂不是不堪设想?我死活都不肯再去那儿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