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关于同性恋问题(2) 现在我们都知道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是知道他们对同性恋 者也犯下了同样的罪行的人就少了。这是因为犹太人在道德上比较清白无辜,同 性恋者在多数人看来就不是这样的,遇到伤害以后很少有人同情,故而处于软弱 无力的境地。我们的好几位调查对象就曾受敲诈,遭殴打,事后也不敢声张。有 一个形容缺德行为的顺口溜:打聋子骂哑巴扒绝户坟——现在可以给它加上一句 :敲诈同性恋。打聋子缺德,是因为他不知你为何打他,也就不知该不该还手; 骂哑巴缺德,是因为他还不了口;扒绝户坟缺德,是因为没有他的后人来找你算 账;敲诈同性恋缺德,是因为他不敢报案。这四种行为全在同一水平线上。照我 们的看法,这才是" 丑恶现象" ,应当加以根除。一个现象是否丑恶,应当由它 的性质来决定,而不是由它是针对什么人来决定。 国外不少社会学同仁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了解那些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 位的人群,如娼妓、同性恋者、少数民族,甚至与男性相比之下处于不利地位的 全体女性,帮助他们改善生存环境,改变于人于己有害的行为方式,以便得到更 好的生活。虽然我们研究同性恋现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事实,但同时也希望 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使公众对这个社会的许多不为人知的方面有所了解,并持 一种更符合现代精神的科学态度。 * * *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4年第1 期《中国青年研究》杂志。发表时题目为" 关于 中国男同性恋问题的初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