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时候,我就害怕一样东西——缺少浪漫。你看我父亲的名字多老土,根大! 土里吧唧,从杨树根里攀出的人物,成天绷着脸尖着嘴,很警觉的样子,却又胆小 得像只土拨鼠,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慌忙缩回到树洞里。 周炎就是只典型的土拨鼠。他从小就特别听话,老师说出的任何一句话钻到他 耳朵里就变成了金科玉律。哼!那一次他的“回力”鞋跑脏了,唱歌比赛中他排在 第一横排,显得特别刺眼,老师随便提醒了他一声,回家后他就在床上难过了半夜。 有什么呀?!人这样活着多受罪啊!他战战兢兢地,一到考试前夜就难受得睡不着 觉,两只脚在被窝里来来回回地搓,搓得皮屑掉了一床,血迹也渗出来,可是,他 还不罢休!他读书,完全是中了邪在读,哪有欢乐可言啊?他的眼神从镜片上折射 出,死灰色一片。 可父亲在夸他,老师在夸他,全镇的人都在夸他!我是他对比的典型。我讨厌 父亲动不动就把我和他比划在一起。我们之间有什么可比性呢?父亲的呵斥声,像 闷雷从水面上滚来,我抢了本琼瑶的小说,撒开脚丫子拚命往田野里奔跑。我就使 坏!那化学元素表就是劈开我的脑袋也强塞不进去! 在河岸边,我看见高三的马献初,他的裤脚管挽得很高,露出瓷白耀眼的肌肤。 我吓得一屁股坐在田埂上,脚里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马献初怎么没去学校? 七月份他就要高考了?他回过身,来拉我的手。我迟疑地看着那汉白玉似的手—— 马献初的妈妈是知青,他也显得俊秀。初三教学楼和高三教学楼遥遥相对,我一抬 头,总瞅见他大卫石膏像一样,沉默中透着忧郁的气质,我经常会观望得大气不敢 出——如果这也称得上浪漫?我背着书包穿透迷雾,早早地静坐在教室,难道就是 为了凝望对楼的马献初? 现在,他就在我对面,他的皮肤散发着清辉的寒气,他的手伸过来,我颤栗着, 轻叫了一声。他的表情温柔,他原想把我扶起来,可是我颤栗得太厉害,胸脯抖动 得无法自控。也许他觉得我冷,对,清风拂过,寒气袅袅,他伸出了双臂,将我环 绕在他的世界里。我感觉到他的心脏,在一级级往上跳跃着,擂动得越来越激烈了 ——我惊恐地瞪大眼睛,幸福的眩晕感如骤雨降临。我推开他,奔跑起来,穿越过 竹林、水稻田、西瓜地,大汗淋漓,我竟像一只鸟儿,扑棱棱,飞进了自己甜蜜的 幻境。 这并不是幻境。马献初后来讲,他看见我就像看见一只麋鹿,惊慌失措,怜惜 孤楚,他的心一下子柔软了,像水蜜桃剥开外面一层果皮。那天,他刚送他的母亲 回来,那个卷着波浪发型的恬静妇人思来想去,决定要离开他的父亲,和一个修钟 表的人过日子。她的黑色高跟鞋敲在田埂上,发出“”的声音,她捋了下献初的刘 海,眼睛里涨起一层秋雾,轻轻地跟献初说:“爱情是个谜,要用一辈子去探究。 你太年轻,还不懂。” 爱情是个谜?我喜欢这种模棱两可的辩词。恍惚,从容。献初的妈妈本来就是 个谜,她背着黑色坤包在镇上公共汽车站翘首等待时,多少人在背后窃窃私语。但 我喜欢那种大庭广众下的淡定,她是下定决心的,没有一点踌躇和惶惑,她细长的 胳膊上还有一条手链,中间镶嵌着几粒黑色玛瑙,是那个修钟表人的定情信物吗? 马献初还生着他母亲的气。他认为她自私到了极点!他不敢骂他妈妈无耻或者 淫荡,只是对着汩汩流淌的河水发怔。再过三个月他就要高考了,可他一点心思也 没有,乱如麻。河水拍打着堤岸,“噗通——噗通”,他愤怒地揪起一把草,闻到 了草的清香,像母亲衣服里散发出淡淡的味道,他恨不出——我们的气息就这样相 通了,我们约会频频,情书不断,他抄了首冯至的诗夹在我的语文课本里,我贪婪 地吞噬着每一个字:我的寂寞是一条长蛇/ 静静的没有言语/ 你万一梦到它时/ 千 万啊,不要悚惧!它是我忠诚的侣伴/ 心里害着热烈的相思/ 它想那茂密的草原— —他的钢笔字俊秀飘逸,就像他的脸庞,闪烁着光晕。我脸色潮红,呼吸急促,忘 了我是在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太太的眼睛有鹰一样的敏锐,她揪住我的虚弱,大声 斥问,很快,她用福尔摩斯的嗅觉,查出那信的主人。 我的寂寞是条长蛇。一连三个月,我都没见着马献初的影子,越过高墙,我发 现他的位置是空的。我惊悚地匍匐在课桌上,我想是我把他害了!他会去哪里呢, 怎么可能就此失踪? 河水涨了,红花谢了,知了开始惹人心烦地鸣叫。那三个月,我寝食难安,孤 苦无望。家里人的精力都在周炎身上,父亲大清早就煎好了荷包蛋,眼巴巴看着周 炎。哼!我鼻子里哼出股恶气。我的牙龈在发痛,什么东西也吃不了,后天就是我 和周炎中考的时间,我心烦意乱把窗户全都关上,真想把自己活活闷死。唯一能拯 救我的就是献初留给我的两本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和《呼啸山庄》,我躲在 被窝里反反复复地读,他是特意赠给我的——他需要我明白——男女之情可以如此 纯美并富于激情! 也许分离正是为了衬托日后的相聚?三个月以后的一个傍晚,马献初出乎意料 地闪现在我眼前,他用手指堵住我的嘴巴,然后,拉我的手,我们像两只鸟凌空而 翔。他瘦了,高了,下巴上竟长出了稀疏几根青色胡须,我还来不及仔细打量他, 他又开始跑了,仿佛奔跑中意蕴着无限的青春情怀与几个月难熬的相思之苦。我们 往镇后的山里跑,风呼呼吹,我们就是鸟,长着翅膀,我听到我的身体里发出竹笛 般的声音,清脆、婉转、悠远。后来,就在那后山的石洞里,我亲眼看见了他瓷白 的躯干,是那么修长、完美。 我摒住气,听见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也要看你的身体。” 他把我的裙子捋下来,一直捋到脚跟。他鼻中的气息喷洒而来,像厨房间饭锅 上的蒸气,弥漫得到处都是。我感到饥饿,我一连几个月没好好吃上一顿饭啦!我 们搂抱着,我们像两个烤熟的红薯,灼热、柔软。我们互相啃噬着对方,忘我地陶 醉在青春这条河流里。 献初说,他现在在一家电器厂实习,再过三个月,他就能成正式工人了,有饭 票、有工资。他对他的失踪轻描淡写。他居然从衬衫口袋里翻出一根烂灰灰的香烟, 点上,吸了几口。 “好了!”他扬了扬手,很毛糙地亲吻了我,我已经舔到他舌根的苦味。他说 :“我得走了,迟到的话,要吃不了兜着走。”他像一只行色匆匆的狸猫,从山冈 一跃而下。我支着下巴。天色沉沉,山上起风了。我听见松涛一阵一阵,像涨潮一 般涌入我的耳鼓。我的脚丫子还光着,感到山风的寒冷,我抱起双臂,脚尖绷直, 我看见我的裙子浸染着一团羞涩、迷情的色彩,它在暮气中不断向外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