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过这件事,老莫有所收敛,成堆的检讨让他萎靡几天。但此人还是有着充分 乐观精神的,郁闷过后很快又恢复勃勃生机,电影依旧看,依旧为里面的凄美故事 感伤,甚至流泪。老莫这个人我有时还真不懂他,以前和他在中学的时候,这小子 打架斗殴然后被罚站,然后被父亲修理,无数次,老莫总能横着他那张视死如归的 脸,哼也不哼一声;可是现在,随便找部港产爱情片,就能骗他伤怀几天,就能让 他愤世嫉俗。 等老莫情感升华以后,他成为了真正的文学青年,而且貌似博览群书的那种。 有一次,我在看郭沫若的文集,老莫见到,摇摇头,不屑地说,对变节者的书我是 连眼珠也不想转动一下的。 老莫的霸气让我对他的创作充满期待,我心想,搞不好一个文学新星就要冉冉 升起了。老莫果真没让我失望,经过一个暑假的呕心酝酿,他写出了一首令我过目 不忘的波澜壮阔的悲伤诗篇,老莫望着我,迫切希望从我眼中找寻他的自信。 说实话,我的确被那首气势磅礴的诗折服了,那首诗如下: 死亡 老 莫 在过去的某一天 也是我 最爱吃猪肉的时候 却发现 世界上的猪 都死光了 老莫自称此诗惊世骇俗,看着我的一脸茫然,他露出了鄙夷之色,于是我只能 迅速承认自己庸俗,读不懂深刻内涵。 老莫意味深长地说,等真正到了某一天,你发现你喜欢的想要的东西已从你的 视线里永远消亡了,你是什么感觉? 我是什么感觉?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的朝霞。 老莫所有的梦,在这个诡异且盛大的夏天一起扑向了死亡。 我无法安慰他,只能任他的脸越来越苍白,然后胡茬和头发一起凌乱地长—— 虽然这使他看上去更像文学青年。 幸福和痛苦都从老莫身上无情碾过,然后痛苦留下,幸福离开。我说,老莫你 看窗外那花开得多好,老莫说,再好也有凋谢的一天,我说,来年不又再开了吗, 老莫压低声音回答:“那初恋能再来吗?” 轰然无声。整个世界的所有死寂,都弥漫在我和老莫的这次对话中。认识老莫 7 年多了,从初中到现在,还没看到他这样颓废过。 那个中文系的女孩悄然来到老莫身边,在点燃老莫所有的激情后,又飘然离去, 留给老莫一把死灰,或者说,把老莫烧成一把死灰。惨不忍睹。 后来老莫跟我说,他本来想带上那女孩跑到G 城海拔最高的山头——估计也就 是我中学那座后山吧,去看红色的朝霞,但终于没能实现,人家现在和隔壁班一干 部儿子去看“奔驰”了。 老莫感叹地说:爱是一种无以命中的美。 他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课也不常上了,整天躲在宿舍里,不知道是搞创作 还是在想如何也搞辆“奔驰”;而我在宿舍的时间里,他又只是睡觉,偶尔会和我 聊几句,但也对那个夏天的事情避而不谈,直到有一天,老莫精神抖擞地告诉我, 我把那些东西全忘了,兄弟我又活过来了。 我本以为,老莫这不过是一句回光返照的空话,他仍会如从前一般地混沌着, 绝对。 大二的夏日降临的时候,我发现,老莫的成绩已经赶上了我,超过了系里所有 的人。老莫很得意,因为他拿奖学金了,他也就此牛逼了。一切随之改变,老莫突 然蜕变成学习尖子,于是,灿烂的笑容写满了他抽象的脸。 老莫啊,你风光了,厉害了。 老莫点燃一支烟,兴致勃勃地吸着,用吞云吐雾来回应我的惊讶。 可是,老莫,那些,你真的全忘记了吗? 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 老莫的小说还没发表之前,我就已经成了他第一个读者。 之后他见着我,便得意地笑。我,这个和他一起在青春中长大,一直都被老莫 视为大才子的人,一下就变成了老莫的配角。从此,在校园内行走,在我背后指点 的人,总是同样的一句话:喏,那就是大才子老莫最铁的哥们。偶尔也有的会说: 老莫怎么有那么俗的朋友啊,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从前,我所听到的是将我冠以传闻中的文学骄子等诸如此类的称号。如今我 居然变成了不是好东西的东西,这时我终于体会到舆论工作者的厉害,连我自己也 忍不住鄙视自己了。 我被老莫的光环照得千疮百孔。世界就是这样无穷无尽地演变着,前一天,老 莫应该还是问题青年,突然就变成了校园明星。我至今还不敢肯定,那一年,老莫 究竟是怎样崛起的,我只知道,一切荣耀,源于他的那本小说——《天窗》——本 我亲眼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小说。 出版后,老莫慷慨地送了我一本,一分钱没要,相当大方。 翻开扉页,一行字便触动着我的心:带上,我的恋歌,你迎风吟唱。 我突然觉得有一股酸性物质涌上鼻尖。 山上。 真牛逼啊,老莫,你现在可是青年作家了。 我就是伟人了,在你眼里还不一样是那款。 哎哟,老莫啊我可消受不起,我现在绝对崇敬你绝对把你当伟人看! 操,你跟我客气个屁,听着我他妈刺耳。 老莫,你名人了,注意下形象。 在你小子眼里我还有什么形象可言,操! 那是,你那点破事我都知道,以后搞本回忆录,专讲你,赚点外快。 唉,认识你这个人,不知道是我老莫的悲哀,还是你的悲哀。亦或是我们二者 皆有悲哀。 说完,和老莫一块哈哈大笑起来。午后的阳光,又一次穿透所有树叶的缝隙, 打在我们年轻而且深邃的脸上。 喂,以前,我说这里很忧郁的时候,你说不叫忧郁,那叫什么?老莫把头凑过 来,和两年前一模一样,就一无知青年的表情。 老莫,监考老师的眼睛瞎了。 什么意思? 老莫,我才费事理你呢,老莫,我要睡觉了麻烦你不要吵。 老莫见我不理他,依旧如同从前一样,哇哇怪叫;接下来,我睡觉了,但老莫 的喃喃自语还是不时传人我耳里,真痒。 老莫啊你还是和从前一样爱吵;老莫啊当时的我们都不会想到,那是我们最后 一次一起躺在那个山头上。 我醒来的时候,老莫叼着根烟坐着,他突然抛出一句:妈的,夕阳真美。 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将要被黑暗吞没的时候,一切青春刹那凝固。 如果这是永恒。 那该多好。 露水挂在发梢,结满透明的惆怅,是我—生最初的迷惘。 老莫的《天窗》热卖那一年,我和周围的许多同学已经开始准备考研了,我问 过老莫一个问题,他说读了十几年书,早巳厌倦,想真正到社会中实践一下。 我问他,老莫啊,那毕业后你打算干什么? 老莫正气浩然地说,我已经联系了一个知名报社,以后就在那混吧。 我说,老莫,我还得继续读书,不能和你一起混了。 老莫颇有感叹:读这些年的书,我们除了当嫖客外,什么也没学会;你是才子, 以后肯定有出息,腐败的机会比我多得多啊。 我说,老莫,你可别这样想啊,你成绩不错,又一整个新青年作家,工作也联 系好了,还不前途无量。 老莫眼睛眯成了缝:要不是你老传字条,奖学金我拿个屁! 我当时想,这倒是真话啊。但是老莫,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不帮你帮谁。 这年冬天到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对大学生活无比厌恶了,这个当初我充满憧憬 和幻想的圣地,如今在我看来竟是扼杀我生命的绝佳场所。任何事情,干多了总会 无聊的,何况是读书,这件我重复了16年的事情。 老莫有句话浅闩有力,仔细想想还是很对的:“读书真他* 的无聊!” 这就是一个知识分子在寒窗苦度12年再吃喝嫖赌四年后得出的结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