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何美芝无须向田春芳询问什么,她猜得出郭老板召见,是为了鼓励春芳继续守
口如瓶。
其实郭老板应该表扬何美芝,是何美芝在郭老板之前,就已经要求田春芳不要
出面去为那个女人作证。
田春芳是一名最有法律效力的目击证人,因为事发当天她从头至尾都在现场,
并且又是她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把那个受伤女人送到医院去的。
那一幕,实在是触目惊心!
那一日,是那个女人约那个男人在咖啡厅见面。女的在咖啡厅死等活等,男的
姗姗来迟,并且满脸的不乐意。坐下,没说上几句话,男的“呼”地起身就要离开。
女的忙追上男的,抓住他的胳膊。男的出了咖啡厅,狠狠地掰开女人紧抓他胳膊的
双手。女人不肯罢休,一把又搂紧男人的双腿。男人恼怒,拖着女人的身体向前走,
像拖一条死狗。女人的手越搂越紧,把两只胳膊都搂紫了。男人便下毒手,挥拳朝
女人的头上、脸上一阵乱打。女人被打昏,男人仍不善罢甘休,用大头皮靴乱踢女
人的下身,直至女人的身下淌出一摊血昏死过去,他才逃之夭夭。
整个过程田春芳看得清清楚楚。等她看到女人昏倒,感到事情危急跑步奔向前
时,那个打人凶手已像兔子似的撒腿跑远了。田春芳顾不上追赶那男人,慌慌张张
跪地扶起受伤的女人,急急忙忙打手机叫救护车。在救护车上,女人苏醒,请田春
芳给她的母亲打了个电话。到了医院,女人被送进急救室。这时女人的母亲和舅舅
已匆匆赶到,向田春芳表示感谢。田春芳将女人被打伤的情况简单告诉了女人的母
亲和舅舅,并将自己上班的咖啡厅也告诉了他们。田春芳当时的想法是,那个在光
天化日之下大打出手的男人太恶劣了,如果受害的女人要状告他,需要我田春芳以
“目击证人”身份出面作证,我田春芳是当仁不让的!
那一日田春芳的好朋友何美芝轮休,没有看到女人被打的场面。下班后回到出
租屋,田春芳就把她目睹的一切,详详细细讲给何美芝听。何美芝好似胸有成竹,
问道:“被打的女人是不是那个‘拐拐’?”田春芳回答:“对,正是她!”何美
芝便说:“这个女人,怎么没被打死呢?我劝你别替她闲操心,不值得。”
拐拐,是何美芝给那个被打女人取的外号。因为这个女人迷信“七”字,认为
“七”是她的幸运数字,因此每次来“乐百”咖啡厅都直奔七号座位。若七号不空,
她也必须选一个带“七”的座位。
何美芝比田春芳早进城两年,经历的事比田春芳多。她告诉过田春芳,拐拐不
是个正经女人,不是“鸡”就是个女混混。
听了美芝的话,田春芳心里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但是她没想到,郭老板的观
点也与何美芝不谋而合。第三天下午,刚刚从外地回来的郭经理把田春芳传唤到办
公室,向她了解那个女人被打及被送医院的情况,然后她也像何美芝一样提出了几
个问题:那被打的女人是不是喜欢坐带“七”字的座位?是不是喜欢点手磨咖啡?
是不是戴黑珍珠项链?最后,郭经理突然说:“田春芳,听我宣布决定,从现在起
我开除你,炒你的鱿鱼!”
田春芳吓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自己前天救人去医院错在了哪里?
郭经理向田春芳点点手指:“坐,我的话还没说完。前天发生的事,仅仅是个
开始,续集还在后头。那个被打的风骚浪荡女人的家人怎肯哑巴吃黄连呢,也许她
自己无脸报警,但是她的家人一定会报警的。因此民警们会不断走访我们咖啡厅,
寻找打人事件的目击证人。最想找到的证人就是你!因此我现在决定开除你……”
“可是我,经理,在那种情况下我见死不救也不行啊,她下身直流血,我不是
故意脱岗,也不是有意多管闲事!”
“别急,听我把话说完。我开除你,假的,为了对付公安。公安若派人来调查
案情,肯定要求你出面作证,我就对他们说,只因你擅离岗位,被我炒掉了。”
“那,那要是民警与我面对面走过呢?”
“沉着应对!民警并不认识你,不管他们问什么,你只摇头,说你是刚招来的
新民工。记住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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