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田春芳来到静安公安分局,要求与刑警大队姓明的年轻警察见面。
田春芳被领进接待室,一位女民警送上茶水,请她稍候。
田春芳觉得自己像是等待了好几个世纪,其实只有几分钟时间。终于,一位小
警察脚步生风走进屋来。田春芳忙抬头,心里一喜:正是他!
“我叫明东风,你叫我老明好了。”小明坐下,自我介绍说。
“老明?”田春芳有意调整自己的紧张情绪,尽力放轻松,“你有多老?比第
一辆东风牌汽车的年龄还老吗?”
“嗬,你也知道东风汽车?”小明神情也十分亲切自如,像是早已与来访者是
朋友,“你知道中国第二汽车厂的第一辆东风车诞生在哪一年吗?”
“当然知道,1967年。是不是比你年纪大?”
“我承认,我比不上东风第一辆,我是个80后。但我肯定比你年长一大截,你
大概该归入90后吧?”
“你为什么取名明东风?”
“这还需要问吗?我爸爸送给我的名字,纪念他到内地参加了二汽建设。”
“你猜我是哪里人?”
“不用猜,听你说三句话我就听出来了,跟我一样,地道的堰味普通话。”
“是吗?你耳朵真厉害。”
“可是那一天我的耳朵被你欺骗了,你说你是江苏人,我还真相信了。”
“哪一天?”
“就是我到”乐百“咖啡厅喝咖啡的那一天呀!”
“那一天你见到我了?”
“是呀,我坐在七号座位,点一杯速溶咖啡,是你给我送上来的。”
“天啦,你不光耳朵厉害,眼睛也太锐利了!”
田春芳就不再兜圈子,她说她确实曾是“乐百”的服务员,那一日那位女顾客
被打伤送医院,她就是目击证人。
“小田同志,我早知道你的名字了,也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同意出面作证。”
“可是,我可以提一个先决条件吗?”
“什么条件,你说。”
“我想知道被打的那个女人是个什么品质的人,值不值得我为她作证?”
“小田,我早猜出来了,你迟迟不肯出面作证,就是因为你怀疑被害人的人品。
她是个什么品质的人,如果你想了解,我以后可以协助你。可是法律面前是人人平
等的,受害人无论是谁,只要他是合法公民,我们都应保护他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
从而也打击犯罪者。公民有义务为维护法律正义出面作证,意义就在这里。”
“我明白了。我愿意作证。但我现在还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帮忙,可以吗?”
“当然可以。有困难找警察,这不能是一句空话。”
“请你不要误会,我求你帮忙不是为我出面作证伸手要交换条件。要不然,我
还是先作证吧!”
“不忙,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你遇到了什么困难?”
田春芳便把好朋友何美芝被人栽赃受不白之冤的经过讲给明东风听。
“你是说,郭老板声称她的手表价值几万元?”明东风问。
田春芳答:“是的,钻石手表。”
“什么牌子的手表?”
“不知道。”
“在哪家高档手表店购买的?”
“也不知道。”
“你和何美芝曾经见到过郭老板佩戴这块手表吗?”
“没有,她从来不戴手表,她嫌戴手表麻烦,她看时间用手机——咦,我怎么
没想到这一点呢?”
“一件价值几万元的物品被盗,无论对真正的失主或者被陷害者都不是一件小
事,况且被害者还被当众搜身、解除劳务关系,当事人应当报警……”
“这样的小事也可以找警察?”
“这不是小事,这关系到一个公民的人身尊严和安全。”
“太好了,谢谢你的指点!我现在先为被打女人作证!”
田春芳随明东风到了刑警大队办公室,口述了当日“拐拐”被打的详情,并在
笔录上签了名。
明东风把田春芳送出分局大门,递上一张名片说:“有什么事及时给我打电话,
别把警察当外人。”田春芳回答:“那当然,况且你还是我们的半个老乡,我会常
来打扰你的,因为我还有许多事需要向你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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