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到了新疆,说老叔的心情是盛名久慕,狂喜若童,一点儿不过分。 老叔,流落到新疆的第一天,心中就一直在惦记她——世界上流动性最大的沙 漠,塔克拉玛干。是因为她的广垠?是因为她干涸的恐惧?是因为她悲怆的大漠孤 烟?是因为她的名字是进去出不来?是的,老叔是因为这一切。 老叔并不想征服她,老叔也知道征服不了她。老叔只想走近她,贴在她酥软的 胸脯上,让自己和她交换一下心声。 《佛国记》中,对塔克拉玛干有记述:“沙漠中多有恶鬼热风,遇则皆死,无 一生者,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唯以死人枯骨为标志耳。” 在且末的一天里,老叔已经准备好了能准备的一切。包括老叔会倒在大沙漠中, 成为一个干枯的标志。 在车尔臣河畔已经绽紫的杨柳丛间,老叔向柯茨嘎尔老爹告别。 当柯茨嘎尔老爹,把骆驼的租价从500 降到50元,最后免费送给老叔使用,又 被老叔谢绝时,泪水从柯茨嘎尔老爹多皱的眼角流了下来。嘴里说着:“阿匹林, 巴里卡拉。好样的,真了不起!”长胡须,在柯茨嘎尔老爹胸前,微微抖颤。 老叔徒步,向着北方,向着大漠深处走去。 柯茨嘎尔他老人家的喊声,在空旷的沙野中受阻似的断断续续:“黑孜尔! (他们认为的圣人)……别忘记芦苇,慢慢走……没水了就回……真主保佑你!… …”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北京盛行一句话,叫“天马行空”,而老叔现在是大漠独 往,悲怆潇洒。新鲜的欢悦和视死如归,洒满了流动的沙路。 没有爱的窃窃私语,没有目光透过泪水的注视,仅有塔克拉玛干。老叔这般心 甘情愿地把肉体,把灵魂,把还潮湿的生命,抛掷在大漠松软的怀抱里,如同汇入 那茫茫苍穹之中。 阳光,金灿灿。沙原的路边,有修路工人手工插就整齐排排的芦苇秆儿,以阻 挡风沙向公路侵袭。老叔下了公路,从红柳林中穿行,野兔子看也不看他一眼,四 仰朝天地晒太阳。 再往里走是干枯的胡杨林,它的学名叫新疆灰杨。这种树枝生长极不规范,在 空气中随意张扬。远远望去,半空半地间,无序地编织着神秘和一种难以言表的恐 惧。宁静,浅灰色的林区内,不知隐藏了何等怪兽,把巨大的胡杨枝干,扭曲成令 人意想不到的形象。 老叔,极目大漠腹地,沙丘连绵,光芒耀眼。只有沙丘的背阳处,反差着重重 的灰暗。 老叔身后似乎有声响,回身寻找,却又不见。 走,一直走下去。老叔把柯茨嘎尔老爹家椭圆形的土院子,当作一个“0 ”; 这次的沙漠之旅,认同为一次诞生的跋涉。在沙漠的腹部转一圈,再回到柯茨嘎尔 老爹家,最后还归结为“0 ”。 老叔,一步半滑地爬上一个沙丘时,红柳、胡杨,已经看不见了。老叔忙不迭 地,从背包上抽出芦苇,十几步一根儿地插起来。 有野兽?柯茨嘎尔老爹说过,这里最大的野生动物是兔子。不会是错觉吧?老 叔回头手搭凉棚,向走过的地方望去。一群生灵在欢跳着,顺着老叔的脚印尾随而 来。它们身上的皮毛,略深于黄沙。凝聚了,又散开,再凝聚。一点儿点儿向老叔 靠近。 老叔大汗涌出。(后来的几天,老叔几乎再也不出汗了,想必让这一吓,把汗 出透,出干了。) 狼。 愈来愈近,十三只,精瘦。 在沙漠中,老叔的腿脚不是腿脚。刚走出几公里,就像灌了铅。当然,沉重的 主要原因,还是那些食肉动物。十三口伶牙俐齿,大腿骨都会被嚼成粉末。 动了动几乎挪不动的腿,老叔为自己的胆怯羞愧。羞愧的胆怯,没妨碍老叔羞 愧地思想。怜悯自己,还没怎么着呢,就壮烈在狼口。想到这里,又开始可怜那群 瘦狼。在这一片饥饿目光中的老叔,就如同老叔的眼里一只烤熟的小麻雀。够它们 诸位,狼老兄狼老弟塞牙缝吗? 命重要。 老叔掏出了匕首。既然自己吓得走不动了,何不一拼。 当老叔和头狼的目光碰上的刹那,身上居然撕扯般火辣辣地疼痛起来。 头狼站住了,躲着老叔的目光,然后假装低头在寸草不生的沙地上,寻找着什 么。然后“没那么回事儿”似的,向左边跑了一下,向右边跑了一下,再回来。见 老叔还盯着它,有点儿难为情地趴在了地上。一张刁钻狡猾的脸,不再动声色。其 他的狼也都站住,各自东西地张望。 老叔不敢出声,收起匕首,悄悄站起身。背上的行囊,压得老叔有点儿喘不过 气来。步子艰难,艰难的步子是唯一出路。 狼,也悄悄地,跟上。 老叔很怕,越往里走越怕。老叔,甚至有了放弃的念头。但念头,归念头。 愈往前走,进入塔克拉玛干腹地就愈深,也就是离且末、离人群愈远。 老叔开始揣测,为什么它们不向我进攻,只是保持着距离跟着?难道等待黑夜 降临,在一个星明月朗的夜晚,把我一举吞掉?或者让大漠,耗掉我身上的强悍, 再轻易撕开我的胸膛?抑或把我当成一顿美餐,总想多多把耍一会儿,不忍一下子 享受? 老叔再一次站住,望望它们。它们也站住。老叔再走,它们又跟上,却不似开 始那么奔来奔去地张狂了。 已经过了十二点钟,老叔吃了张馕饼,喝了口水。既然这样,老叔走老叔的路, 狼群走狼群的路。 芦苇秆儿,在老叔的脚印旁,半米多深一根儿,一溜儿,向大漠深处挺进。 老叔再细看那狼们,坏了,它们开始摧毁那些芦苇秆儿。用爪子挠,用牙咬。 凶狠狠地,似乎一定要断了老叔的生还之路。 在且末收拾这捆芦苇秆儿时,柯茨嘎尔老爹给切成一米二长。老叔从中,特意 选了一些粗壮甚至还有些泛青色的。这样返回时,在沙漠中好寻找。 老叔看着狼们笨拙的样子,觉得有点儿可笑。可笑归可笑,老叔的脚步加快了。 看着它们的猎物,马上要消失在沙丘后边,狼们放弃了芦苇秆儿,紧跟上来。 走走停停,老叔的心情平静下来,把它们当成同行的伙伴。心想,跟着吧!最 后,还不知道,谁吃谁呢! 老叔小时候,在建筑工地的沙子堆上玩耍,没时没晌儿。妈妈每次喊老叔几遍 回家,老叔才不情愿地,提着鞋子走下沙堆。今儿老叔又想起了妈妈,那么焦渴地 想听到妈妈的声音:“三儿!……回家吃饭!三儿!……回家吃饭!瞧这脏劲儿的, 一下午都没喝水了吧。” 老叔拿出了皮水囊,喝了一小口。老叔不敢肆无忌惮地喝,虽然干渴的要命, 但只有两个水囊。老叔看看眼前的沙丘,清一色稀松的沙子。假如一直走下去,一 个月也不一定走得出去。可老叔那儿时的沙堆,三蹦两跳着,就跑下来。小时候老 叔那么喜欢沙子,以至于在上学时,老叔的跳远成绩,一直名列全校第一。因为前 面,有一个老叔非常喜欢跳进去的沙坑。 今天,这里却是一个沙的世界,一个巨大无比的沙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