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朱麦克已经四十一岁了,依然是个很干净很有型的人。 一般的男人,三十五岁以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主要的表现有四点:一是小 肚腩开始凸出来,腰间像套着一个小型游泳圈;二是发线开始往上走,头发逐渐稀 疏干枯;三是脸型肿胖,脸上总是渗着一层油;四是脸上或者手上开始出现黑斑, 也有的人是白斑。总之,整个形象开始松动,随时都有垮掉的可能。但是,朱麦克 一点也没有垮掉的迹象,这得归功于他一个很好的习惯——他每天早上做六十个仰 卧起坐,然后慢跑四十分钟,路程大约是五公里。这个习惯已经坚持十一年了。所 以,朱麦克的小肚腩一点也没有要隆起来的意思。不过,朱麦克从来不去健身房, 这是他的原则,他没有要把自己练成一个肌肉男的意思,他也不能接受一个肌肉过 于发达的男人。肌肉发达当然也是一种美,但那是一种粗壮的美,一种张扬的美。 这种美超出朱麦克的欣赏范畴了。朱麦克比较满意自己目前的状态,他经常会脱得 精光站在镜子前,侧着身打量自己,镜子里的身材匀称,笔直,身上的皮肤白里透 红,细腻,光滑,纹路清晰。没有明显的瑕疵,几乎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更重要 的是,安静的皮肤下面,蕴藏着蠢蠢欲动的肌肉,这些肌肉生动活泼,又安分守己。 这正是朱麦克想要的。他觉得这种美才是真正的美,因为它是隐藏着的,是内在的。 当然,朱麦克也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建设。 朱麦克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又黑又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头发是个缺憾, 因为这种发质很难做发型,打了很厚的摩丝也没有用,被风一吹,就乱得跟枯草一 样了。唯一的办法是做离子烫,用强硬的手段把头发们固定起来。但是,朱麦克排 斥这种做法,他不允许任何化学的东西,破坏自己身体的平衡。所以,他请了一个 形象设计师,专门给自己设计了一个怀旧的发型:额前剪出一排整齐的刘海,两边 的头发刚好把耳朵包住,后脑勺的头发刚刚够到衬衣的衣领。朱麦克对这个发型相 当满意,他觉得自己尊重了头发们的个性,让它们垂直生长。最主要的是,这个发 型很适合朱麦克,它把朱麦克身上艺术的气质表现出来了。当然,这种气质也只是 起到一种烘托的作用,他觉得,自己的身上,商人的气质还是主流,他自认是一个 精明的商人,或者说是一个投资人,也可以说是一个技术型的领导。但绝对不会是 一个艺术家。然而,恰恰是这点艺术的气质提升了朱麦克,使他身上有了一种不同 于其他商人的品位,使他身上多了一份飘逸和精致。他有点像生活的艺术家了。 品位和精致,是大家对朱麦克一致的评价。但是,从内心里,朱麦克并不认同 这两个词。他觉得这两个词有点做作。如果用朱麦克自己的话来评价,他最想用的 两个字是:适合。他觉得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身材不同,肤色不同,爱好不同, 所处的阶层不同,反映出来的气质当然也不同。那么,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必然 也不同。但是,每一个人肯定有他最适合的生活方式。朱麦克觉得自己只是选择了 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就说穿衣服这件事吧!朱麦克最喜欢穿的牌子是CK休闲装,他穿得最多的是CK 休闲装的西服,CK休闲装的衬衣,CK休闲装的皮鞋,包括袜子,也是CK牌子的。其 实,这个牌子并不是最好的,价格也不贵,一件衬衣也就一千多,一条内裤三百左 右。但是,朱麦克喜欢CK柔软的质地,他觉得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就跟是身体里 长出来一样。譬如CK西装的腰收得特别小,正因为这种小腰,穿在身上,腰围就有 一种暖暖的气体在流动。还有,他发现CK休闲装的衣领都比较细小,衣领一小,人 就显修长了。朱麦克的身高是一米七十九,但他穿上这样的衣服后,觉得自己的身 高突然变成一米八十九了。 还譬如车子的事。朱麦克开的是奥迪A6,2.0 排量。银灰色。买来时,总共花 了四十来万。朱麦克完全可以买好一点的车。他的很多朋友和生意伙伴,开的都是 奔驰和保时捷,个别嚣张的,还花四百万去订造了宾利跑车。但是,朱麦克觉得, 即使是宾利跑车也没有他的奥迪A6好。这个好,不在于车高档不高档,更不在于价 格。朱麦克觉得,还是适合不适合的问题。他为什么喜欢这个车,因为他觉得这个 车适合自己,他很喜欢奥迪A6的外形,修长,流畅。特别是车的四个角,线条柔和, 轻轻地弯了下去,处理得十分低调,一点也不张扬,只是安静地伏在那里。但是, 虽然什么声音也没有,却是谁也不能轻视她,因为她停在那里,却能散发出只有她 才有的气息。好像是含着微笑,静静地看着自己的风景。当然,奥迪A6的发动机也 很好,内部的设计也很合理、舒适。这也是朱麦克买它的原因之一。他不会单单看 中一个外表就把车子开回来的。他不是那样的人。朱麦克不否认外表的重要,但他 同样重视里面的质量。他是个商人,该不该做什么事,应该怎么做事,心里有一笔 很清楚的账。 他选择住在酒店的生活方式也是经过精心划算的。他不会将就自己,也不会让 自己的钱无谓地流失。虽然他并不缺钱。 朱麦克选择的是信河街的万豪酒店。三星。在信河街只能算二流。但朱麦克偏 偏看中这个酒店。一个原因是,这个酒店不张扬。万豪酒店是个圆形建筑,酒店也 只有二十层,看起来,并不是特别扎眼。一另一个原因是酒店的内部结构很让朱麦 克喜欢,房间高,有三米五,人在里面觉得空旷,神清气爽。而且,房间的隔音效 果好,隔壁房间就是电视机爆炸了,这边也听不见。还有一个是电梯多,电梯多, 分流就快,所以,走廊上总是很安静。再一个原因是万豪酒店斜对面就是一个大学, 朱麦克可以每天去大学的操场跑步,又安静,又自由。还有一个原因是朱麦克跟万 豪酒店的老板不认识。信河街很多大酒店的老板都跟朱麦克有业务上的来往,有的 还是合作伙伴,关系相当好,但朱麦克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万豪酒店。对于真正 生意场上的人来说,完全不认识的人,反而就好办得多,双方可以坐下来谈判,可 以自由地讨价还价,可以提很多额外的要求,完全不用顾虑面子上的事情。 其实,朱麦克住到万豪酒店里来,有必然,也有偶然。必然的成分是,朱麦克 喜欢住在酒店里的这种感觉,他觉得一住进来,自己就跟这家酒店融在一起了,适 合了。而且,住在酒店里,什么都是清清爽爽的。这很符合朱麦克的性格。偶然的 成分是,住进酒店的时候,朱麦克手头其实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楼房,一套是别墅。 他完全可以住到自己的房子里去安居乐业。但是朱麦克算了一下账,发现住在自己 的房子里并不合算。 如果让他住自己的房子,他当然不会住在楼房里。不客气地说,朱麦克觉得自 己已经不属于那个环境了。如果自己出现在楼房里,不是自己出问题,就是楼房会 出问题。那么,住到别墅去怎么样呢?朱麦克算了一笔账,如果算上别墅的市价和 装修的费用,最少也要五百万。也就是说,这五百万的资金就被自己困死了。因为, 这个时候,朱麦克跟人合伙开了一家投资公司,有一个房地产的项目刚刚谈下来, 正是需要调集资金的时候。根据朱麦克的估计,如果把这套别墅的钱投到那个房地 产项目上,一年时间,拿回来的利润,至少能够翻两番。那么,如果住在酒店里呢? 朱麦克找酒店的营销部经理谈过,他想住在行政房。所谓的行政房,就是在酒店的 十七层到二十层,房间里配置电脑。但是,朱麦克看中的,却是行政房内部的结构, 比标准房的空间要大一些,高一些。因为楼层高,也更安静一些。行政房的价格是 六百元一个晚上,但是,朱麦克是签一年的住宿合同,他可以把价钱压到两百元一 个晚上,一年下来,也就是七万多。朱麦克觉得,住酒店这笔账太合算了。 当然,这只是经济上的账。是硬性的。那么软性的呢?从朱麦克的内心来说, 他也是更喜欢住在酒店里。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一住就住了这么多年,他有时 也想,干脆自己投资开家酒店吧!那不是更方便吗?这笔钱也不用给别人赚。这个 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立即就否定了。那是不一样的,住在自己的酒店里,就跟住 在自己家差不多了。这跟住在别人的酒店里怎么会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