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我闲下来的时候,经常会想一些年轻时发生的事——像喝醉酒啦,偷着谈恋 爱啦,跟领导怄气啦(二十多岁的年龄,正是犯错误的好时候)。虽然事情都过去 了,也不需要谁原谅,但自己偶尔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想着想着脸就红了。 真的,经常脸红。 这次想起的是我早年的一位偶像。在这样一个淫雨霏霏的夜里想到他,是有一 些缘由的。 我们就分别在这样一个湿漉漉的夜晚。那年,我正好二十岁,他的年龄,是我 的两倍。 当时,他在工厂搞保卫,我在企业做会计。初遇是在一次舞会上(那时各单位 工会还经常组织青年男女搞点儿联谊活动。不像现在,都各玩儿各的了,况且,年 轻男女也有了很多更理想的去处)。 他的交谊舞跳得非常好,很摩登,很绅士,很明星,总之,舞姿、技巧都让其 他舞客十分泄气。所以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崇拜上他了。 这是真实的感受。我说过当时我还是个年轻人。现在也不行了,现在就是给我 钱,我也不崇拜谁,没办法,我长大了。 认识后的第三天,我挂电话请他一起跳舞,声音还有一点儿紧张,没想到,他 一下子就答应了。 那时这座城市里的舞厅有十几个,大一点儿的像湖滨、嫩江、工人文化宫啊, 比较受欢迎,也比较正规,每天都是人挤人的,去晚了,人家还不卖你票。就连把 门的都挺牛气的。 所以我早早就买好了票,站在嫩江宾馆的门口等我的偶像。 开场前,偶像领着一个女伴骑自行车来了。 我又去买了一张票。 舞会散了的时候,两个人老朋友似的跟我握手,道别,骑着自行车走了。 尽管整个晚上一曲也没跳上(偶像的女伴知道我是个新手,怕我踩伤她的白舞 鞋),我仍然很兴奋,能欣赏偶像的表演,我觉得为他们买票是完全值得的,和当 晚两位绝对明星一起进进出出,就是又给他们买了饮料,我也是自愿的。 生活里本来就没有吃亏的事,就看你怎么想。要是真被人涮了,自己还非要弄 明白,完了,那就变成跟自己较劲了。人和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也不应该是一样 的。 所以没几天我又请偶像和他的女伴跳舞。这次偶像在电话那头沉吟了一下,说 想学跳舞像你这样不行,得有个固定的伴儿,不然你跳不出来,不行,肯定没戏。 我又打电话找我的女同学,她没沉吟,在电话里就同意了。年轻时我长得不算 难看,还是双眼皮儿呢,那时有不少女孩子比较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 连续跳了一周。女同学对我说她不想学了。家里不同意她晚上老出来。 我说那咋办呢,我一个人也跳不出来啊,真的,肯定没戏。 女同学犹豫了一下,说你那个偶像,手比脚花样还多,你没看他带我的时候, 我总躲着他吗,反正我就是不想学了。 这样就不好勉强了。我说,那就算了吧。 严格点儿说,我一直算不上是个细心的男人,生活里的很多细节我都懒得去琢 磨。事实上,在进入了眼下的信息社会后,如果我每天都活在好奇里,那我得活活 兴奋死。 因此至今我还活着。 没有了女同学,偶像和他的女伴还慷慨地接受我的邀请,我也挺争气,没几天 偶像的女伴偶尔已经可以带着我满场飞奔了。 偶像望着我们俩就乐了。在中场休息时,偶像说二十年前要是有你这天分,我 现在得在中央舞蹈学院带学生。 我也腼腆地笑了,说您喝饮料。 偶像的女伴优雅地说谢谢。 边喝边聊。偶像问我,你办公的单位几个人?我说五个啊,怎么啦?偶像说, 没事,你们晚上还经常加班吗?我说从来没有啊,加班就是来跳舞。偶像想了想, 说你把办公室的钥匙给我,我明早就给你。 我吓一跳,问,干吗? 偶像没应声,过了一会儿说,你还怕我偷东西吗。 我想了一下,明白了。 我们从舞厅出来,天上正下着细雨,树啊、路灯啊、楼房啊,全被雨罩住了— —外面的世界,已经是另一首湿漉漉的乐曲了。 我说再玩一会儿吧,等雨停了再走呗。 偶像咧嘴一乐,拍拍女伴的肩膀问,怕不怕雨?女伴没出声,低下头用手里的 钥匙拧开车锁。偶像笑了,说患难见真情啊,你回去吧,没事的,还没浇透就到家 了。 两个人马上就在雨水中变瘦了。 攥着手里的钥匙,我心痛地想,他们能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