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王坤家屋后有几棵很高大的杨树,比房子高出老大一截,树冠黑森森的,微风 一刮,树叶子哗哗啦啦响成一片。这会儿正是杨树开花的时节,纷纷扬扬的白色绒 毛自树上飘然而下,落在满院子围观人们的头上、肩上、衣服上。有一丝绒毛当时 飞进我的眼睛里,咋揉也揉不出来,弄得泪水涟涟的。我很怕别的小伙伴儿看到我 的眼睛,误以为我胆小,被死人吓出眼泪来了,就有意避开他们,特意钻到大人们 身体的空隙里。 老杨树上筑有两个乌鸦窝,受了惊吓的乌鸦一时顾不得孵化下一代的使命,眼 下这黑压压的一片人类,着实让它们不知所措,飞飞落落的,眼睛十分警觉,一副 大难临头的样子,呀呀地叫个不止。叫得人们心发慌,身发麻。 县长察看现场后明确指示:“不惜一切代价,必须限期破案。” 当时,县长登上王坤家临近窗台的一堵土围墙,面向全村,不,不仅全村,还 有从周围四乡八屯赶来看热闹的人群高声喊道:“贫下中农同志们,社员同志们, 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性凶杀案。作案手段极其凶残,影响极其恶劣。我代表县革委向 大家保证,一定在尽短时间里破案,给死者一个交代,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全 村贫下中农同志们一个交代!当务之急,就是要大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尽力提供 破案线索。我们一定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一定要早日把罪 大恶极的凶犯绳之以法!” 从下面一阵哗哗啦啦的掌声中看出,当时县长的话人们是信服的。 因为那时的县长让人们感到很亲切,很贴心。 那时的县长基本不在机关衙门呆着,常年在乡下蹲点,跟社员一样铲地、割地、 赶牛车,还光着两只脚丫子掏粪、积肥……社员们能干的活,县长也都能干。 重要的一点是县长挨家挨户吃派饭,饭桌上家长里短,嘘寒问暖的,净说些贴 心话儿,唠些知己嗑儿。吃过饭还付给人家钱和粮票。 有一次,县长在我家吃完饭,掏出一毛钱,二两粮票。爸爸死活不收,撕巴老 半天。县长都有些急头掰脸了,说你是想让我违反纪律咋的?爸爸没话可说了,县 长甩下钱走出门去。爸爸呆立着,望着手里崭新的一大一小两张票子,看得十分仔 细,眼圈儿发红,老半天没出声。 这样的县长,老百姓能不感到亲切可信吗? 村里到处都议论王坤媳妇被剪刀杀死的事,消息越传越远。 我很自然地想起那把剪刀。那把剪刀我见过,四天前的上午,在杨干巴他爹的 葬礼上,王坤媳妇用剪刀剪了杨干巴后背上的孝布。 杨干巴的爹去世时是八十九岁的年纪,在三道岗子屯里寿命最长,算是喜丧, 所以发送得相对隆重一些。依当时的条件,也就是到场的人员多一些,因为生产队 为此专门放了假。再有就是生产队出面担保,杨干巴发送老爹的一应物品,包括孝 布、烟酒、豆油、白面,甚至打棺材的木板、铁钉、红油漆等都去供销社赊销,秋 后算账。那时谁家都没有成百的现金,一家七八口人,一年到头,能有十多元钱维 持油盐酱醋的开销,就算是不错的人家了。 家家的日子都是紧紧巴巴的,也就都赛着伴儿地节俭啊! 王坤媳妇剪杨干巴孝布的时候,正是棺木起灵的时候。当时,杨干巴头顶着一 只黑色瓦盆,叫作丧盆。他的肩上扛一个用黄纸钱剪扎成的灵铛幡,一只手把着丧 盆的边沿儿,正集中精神盯着老爹的棺材。他必须做到的是,当队长喊一声起灵, 众人忽地抄起抬杠,在棺材与地面分离的瞬间,及时把头上的丧盆摔向地面,摔得 越粉碎越好——不知为啥,这是一种习俗。 我看到,王坤媳妇就是在杨干巴摔丧盆的瞬间,腆着大肚子走过去,从怀里掏 出一把手柄上缠着红布的剪刀,在孝布上轻松地剪下一条布片。动作准确、麻利、 迅速,以至于杨干巴没有一丝觉察。 这也是当地一种习俗,说是怀着小孩的女人,剪一块哪家喜丧时孝子头上的孝 布,可以避邪。小孩出生后一旦有了毛病,比如惊着吓着,发烧拉肚子,把这孝布 烧成灰烬,一边叫着孩子的名字,一边给他喝下去,很是灵验。 就在王坤媳妇停尸破案的这段日子里,公安人员挨家挨户走访调查,对我家的 调查格外认真仔细,反复调查了好几遍。我猜想可能因为她家与我家是一墙之隔的 近邻,还有王坤媳妇的死是我母亲第一个发现的,还有没有另外的因由我就不得而 知了。总之我们家祖孙三代,都在公安人员的本本上摁了手印。 爷爷说的当然是门绳没断,凶手不知是咋进的屋,真是纳了闷儿了。还有这大 黑它咋就丢了呢? 妈妈说那门也没挂,我一拉就拉开了,就看见王坤媳妇死啦。 我向公安人员讲述的,就是王坤媳妇拿那把剪刀剪杨干巴孝布的事。我当时浑 身哆哆嗦嗦,尿意不断。尽管公安人员一再说别怕别怕,我还是满头虚汗,好像自 己就是人家要找的杀人犯似的。 公安人员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了解最多的,就是王坤平时与媳妇的感情合不 合,是否经常打仗,打的是嘴仗,还是手仗,动没动用什么家什。 公安人员分析,作案人肯定是死者熟人,也必须是大黑熟悉的人。作案人进院, 大黑没咬(当然是根据我家人都没听到狗咬和大黑悄无声息失踪分析得出的结论) ;作案人叫门,死者没有穿戴衣物就给其打开了屋门。 就这样,王坤被怀疑为杀害自己老婆的重点对象了。 据说,公安人员先是到王坤所在的培训班调查,得到的答复是王坤在整个培训 期间,只在寝室住过两夜,分别是报到的当天晚上和第三天晚上。其余几天都是一 放学,也就是下午五点半钟,王坤就骑上自行车离开学校,而且走得急急忙忙的。 在他媳妇被害那天也不例外。 这就是说,王坤具备作案时间。 为了谨慎起见,几名胖瘦不一、体力不等的公安人员还骑着自行车,分别以最 快的速度骑到我们屯。这是模拟实验,看看王坤有没有可能连夜骑自行车赶回家, 杀死媳妇后,再连夜骑车在天亮之前赶回县城。模拟的结果是一个身强体壮的人, 往返案发地与县城的时间要八个小时。 王坤不是身强体壮的人,而是一个身单力薄的人。但公安人员认为,有九个小 时时间也足够往返一次的。 公安人员还说,人的力气在某种明确目的的激发下,是完全可以发挥到极限的。 言外之意是,王坤要是铁了心杀媳妇,有可能七个小时,或者更短时间就可以完成。 于是,公安人员就把王坤带到一个固定的地方,询问他每天下午离校后都去了 哪里,夜晚都住在哪里,做了什么事情,有没有证明人。 王坤一脸的惶恐,吞吞吐吐,支支吾吾,咝咝哈哈的像是牙痛得很厉害,脸上 哗哗往出冒着汗。 公安人员加重了对他的怀疑,王坤被控制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