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就从洗屁股开始吧。
听母亲说,我还没学会洗脸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洗屁股,是在三岁那年。每
次拉完了屎,母亲要求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屁股。我有一个专门用来洗屁股的小
陶土盆,灰褐色的。那一年,母亲去世的前夕,我回到杨庄,还在院墙的一个角落
里看到了它,里面栽着指甲草,正开着粉红的花。和这个小陶土盆搭配在一起的洗
屁股工具还有一样:一块方格子粗布。起初这粗布很糙,洗得肉疼。后来,这块粗
布被慢慢地洗软了。软了之后的粗布再洗屁股,就比较舒服了。
最开始洗的时候,我很不情愿。如同每顿饭后洗碗每天早上起床后叠被一样,
我讨厌这种重复性极强的事情。每天都得拉屎,每天都得洗屁股,多烦人啊。有时
候吃了什么不合适的东西拉起肚子来,每拉一次都得洗一次,这简直让我恨起屁股
来。人干吗长一个屁股呢?
“这就是懒。”母亲说,“每天三顿饭,没见你烦过。每天都睡觉,没见你烦
过。每天都拉屎,也没见你烦过。到了洗碗、叠被和洗屁股的时候,咋就烦了?”
“吃喝拉撒那是没办法,要是不吃不睡不拉屎就能活,我巴不得呢。”我说,
“可是,不洗屁股又不妨碍什么。”
“不洗不干净。”
“麻烦死了。”
“干净就是一件麻烦事。要想活得好,就得受这麻烦。”
“不想活得好,不想受这麻烦。”
母亲笑了:“那你快长大,,离了我的眼皮儿,我就管不着了。”
报应似的,走出家门,就轮到别人尤其是那些小女伴们来问我了:“听说你每
次拉完屎都洗屁股?”
“嗯。你们不洗么?”
“才不洗哩。”她们一起对我喊,“假干净!”
“真干净!”
“就是假干净!”她们说,“假干净!假干净!假——干——净!”
我回家把这事告诉母亲,母亲笑了:“你说得对,咱这就是真干净。”
蒙。我只是下意识地要和她们唱反调,还真不知道说得怎么对。
“你洗要是为了让别人看,那就是假干净。这洗屁股呢,就是不洗也没人知道,
没人整天跟在你屁股后头闻味儿,那这种洗呢,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看,就只是为了
自己干净。这就是真干净。”
我点头,似懂非懂。母亲的话有些绕,要想弄明白得费脑筋琢磨。我懒得琢磨,
很快也就甩在了脑后,但是屁股还是坚持洗了下去。一是和小女伴们唱了反调,不
洗就显得自己妥协了;二是母亲还经常监督和检查。不过很快她就对我的屁股免检
了,因为我洗成了习惯。什么事情一成习惯就等于刻在了骨子里,想挖都挖不掉。
“金金,你爹是哪一年死的?”
“不知道。”
“一九五六年。”
“哦。”
“跃生是哪一年生的?”跃生是我二哥的名字。我大哥叫社生。
“不知道。”
“一九五八年。”
“哦。”
“铁生是哪一年生的?”铁生是我三哥的名字。
“不知道。”
“一九六O 年。”
“哦。”
“文生是哪一年生的?”
“不知道。”
“一九六七年。”
“哦。”
“你是哪一年生的?”
“一九八O 年。”
哄堂大笑。
七岁之前,村子里经常会有人问我这种问题。上学之后,我渐渐明白了他们为
什么会这么问,又为什么在问过之后会那么笑,于是我就再也不回答。如果他们拦
着不让我走,我就狠狠地用粗话回敬他们。通常情况下他们只是哈哈一笑就过去了,
但有时候我也会被人踢被人骂被人追打,那我一定会和他们厮斗到底,结果都以他
们不好意思和一个小孩子打闹而狼狈逃窜。
“妈,我们几个的爹都不是一个人么?”那天,我问母亲。
“嗯。”母亲嘴唇哆嗦了一下,居然说。
“我爹都死了你还一个一个地生孩子?”
“死了的那个,不是你爹。”
“你怎么那么不要脸?”
“要脸不要脸,不是听谁说的。你还小,不懂。”
母亲的脸色平静极了。这平静让我憎恶得想吐,但我没有再说话。我已经说出
了我认为的世界上最狠毒的话,想不出别的了。
很快,我便知道了人们在背后对我这种孩子的统称:野种。
昨天晚上,在一阵疼痛过后,我照着镜子,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我已经不太
认识这张脸了,皱纹渐深,头发渐白,双眼黯淡无光,面颊上都是星星点点的黄褐
斑……一张憔悴的中年妇女的脸。这脸已经垮塌了。
在它还没有垮塌的时候,是什么样?忽然想起十八岁那年我为高中毕业证拍的
一张标准照:小小的瓜子脸,细细的眉毛,长长的眼睛微微上扬,笑容像一朵雪嫩
的茉莉花……是最典型的东方女孩子的脸。当时县城的照相馆还没有流行数码相机,
也许是怕浪费胶卷,摄影师一直要我边笑边瞪着眼睛,我就使劲地瞪着,把长长的
眼睛瞪得很圆,圆得有点儿惊讶,有点儿夸张,有点儿稚气,有点儿像卡通动漫里
的人物。取照片的时候,我很不满意,埋怨摄影师怎么把我拍得这么傻。他把照片
仔细端详了一下,漫不经心地放到一边,道:“没问题,很乖啊。”
乖。他当时的语气我现在想起来还会微笑。这个字是我老家的方言常用语,有
几层意思:一是听话。造句:那个小孩很乖。二是可爱。造句:这个发卡的造型乖
极了。三是伶俐,聪敏,有眼色。造句:他为人处世乖着呢。有时候它连用起来还
表示一种纯中性的惊讶和感叹,意思为“天哪”。我母亲的口头禅就是:咦,乖乖
睐!听说某人在路上捡到了钱,她会说:咦,乖乖昧!听说某人喝农药死了,她也
会说:咦,乖乖睐!有一次,我和她去赶集,她看见一个远房亲戚抱着一个漂亮的
小男孩,便冲着那个孩子吐出了一串最为密集的“乖”字:咦,乖乖睐!小乖,你
长得咋恁乖呀!
事实上,在听话这个层面上,我从不知道乖为何物。既然是野种,反正是野种,
那在野这件事情上,我干脆就先天足加后天补,能拼就拼,能抢就抢,能打就打,
能占就占。举例:母亲在厨房烙油饼,我一定会守着厨房,因为刚烙出的油饼晚到
一步就会没有。刚刚端上来的炒鸡蛋,我一定会连着夹三筷,因为等到第四筷菜碗
就会清空。两个人分吃五个包子,前提是每只手最多只能拿一个,吃完再拿。怎样
才能吃到三个?课本上文绉绉的答案是:第一次先吃一个,第二次再一手拿一个。
不,我决不这么做,我的做法是:嘴巴和双手齐下……家里家外的无数实战经验让
我从小就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没有谁有义务一定对你好。大侄子,大侄
女,小哥哥,街坊邻居……处处都是战斗,人人都是对手。形势最恶劣的时候,我
甚至把压岁钱偷偷藏在院墙某个隐蔽的砖缝里,事实证明,这确实比放在枕头套的
夹层里要安全得多。
就这么着,渐渐地,我就让自己形成了一个良性或者说是恶性循环:越不怕就
越胆大,越胆大就越不怕。到后来,简直比几个哥哥还威风凛凛气壮山河,都有些
横行霸道了。可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这世界就该是这样。不这样还怎样?母亲
呢,随便我下河摸鱼,上房揭瓦,只要我回家的时候没病没灾,胳膊腿儿都齐全,
又没有谁来告我的状,她是问都不会问一声儿的。偶尔触到了她的霉头,碰到她心
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稍微有些忌惮:她会寻个理由色厉内荏地呵斥我一顿,间或
踢我两脚。而我最害怕的时刻,就是她根本不理我,只是闷着头哭。
因为和小伙伴们的战争此起彼伏,所以很多时候都没人跟我玩。这当然有些扫
兴,不过也没关系。人非要和人一起玩么?一个人玩也很有乐趣呢,可玩的东西多
着呢。我常常一个人玩——不,不是一个人,是和很多很多东西:蚂蚁、树叶、蛐
蛐、油菜花、小狗、知了……数不胜数。我常常将鸟雀从窝里一个个地掏出来玩死
;从容地将蛇的尾巴提起来,让它像一根会跳舞的绳子;将一棵好端端的植物连根
拔起,看看它的根是什么样的;将青虫用砖头砸烂,看透明的黏液从它的身体里缓
缓流出……在这种小小的施虐中,我总能得到一种直接的快感。这是野孩子的特质
么?
也许是我的过于肆无忌惮连老天都看不过眼,它便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教训。九
岁那年,春节前夕的某一天,母亲准备炸丸子。乡村炸丸子都是在院子里烧地锅,
我负责烧火。在等油锅热的当口,母亲觉得柴火有些不够,就嘟哝着去院子外面抱
柴火,只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里。深红色的面盆里那坨雪白的丸子面好诱人啊,我估
摸了一下时间,来得及,便毫不犹豫地用小手团了一个丸子放进了油锅里。真奇妙!
看似平静的油锅顿时岡绕着那个雪白的丸子翻起了漂亮的油花,丸子瞬间镀上了一
层浅浅的黄色。很快,黄色加深,眼看就要变成理想的金黄色时,大门声响,母亲
回来了。我连忙将丸子捞起来,用手接住。真烫啊。母亲越走越近,绝不能把丸子
留在手里,棉袄外面又没有穿罩衣,没有口袋可放。怎么办?怎么办?一瞬间,我
扯开棉袄领子,把丸子丢了进去。棉袄里面有秋衣,我想把丸子丢在秋衣和棉袄的
夹层中,但是不巧,丸子顺着我的脖子滚了下去,溜进了秋衣里。烫死了烫死了烫
死了!我捂住胸口,疼得几乎要窒息。胸口处有吱吱声微微作响,混合着我的体味
儿和肉皮味儿,一股复杂的香气从脖颈下面袅袅而出。
咋不系好领扣?母亲问。
火太旺,热。我平静地说。
那个丸子,把我的胸口烫出了一个小小的疤。长大后,为了能穿上漂亮的低胸
衣,我因势利导,把那个疤文成了一朵玲珑的梅花。
最让我觉得无可奈何的事就是上学。到了年龄不上学肯定不是那么回事儿,可
上了学就得守学校的规矩,这让我有了些小小的烦恼。不过我很快就把这个烦恼克
服了:除了在老师面前虚伪地收敛一下,我强悍的风格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当
然,我不胡来。作为女生中的男生,或者说男生一样的女生,我从不欺负男生,只
欺负女生。男生不好欺负,关键是打不过他们,自然不能去讨亏吃。女生里,那可
得我说了算。欺负女生我从来都不含糊,谁瞪了我一眼,我敢拽掉她的裤子。要谁
替我写作业,她一定就得写。听说肚脐眼儿大的女生爱哭,我强拉住很多女生,欣
赏过她们的肚脐眼儿。结论是:无论肚脐眼儿大不大,都爱哭。
那时候,所有的女生都怕我。那时候,所有的男生都对我敬而远之。那时候,
所有人都说我不是一个省油的灯。那时候,作为一盏不省油的灯,我最大的享受就
是以鹤立鸡群的姿态用强光照得鸡群睁不开眼睛——鸡群,这当然是鹤立的前提,
如果没有这种集体背景映衬,只是孤单单一只鹤,那还有什么意思?
至于学习成绩,这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和所有的农民对女孩子上学这事的
心理一样,母亲对我的期望就是从来不抱什么期望。女孩子嘛,胡乱认得几个字,
会算一百以内的加减法,不是个睁眼瞎,就成了。于是我也就乐得自在,于是上学
的意义对我来说就是趁着亡学找乐子。小升初时我考的是全乡最差的初中,初升高
时我考的是全县最差的高中。后来我发现自己居然也算是不错,因为随着我学历水
平的提高,村里和我一起上学的同龄女孩子越来越少:小学时有十之七八,初中就
只有十之五六,到了高中就只有十之三四了。
高三上半学期结束,我回家过寒假。大年初三,在走亲戚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初
中同学,她和我一般大,却已是拖儿带女。看到我仍然一副不知好歹的模样,她在
凛凛的寒风中痛心疾首地和我说了一句话:“要是考不上个什么学,你就得回家嫁
个农民,盖房子种地躲计划生育吃苦受累穷到底,和我一样。”
醍醐灌顶。剩下的几个月里我竭尽全力,但终归底子太差,就像一个手里没几
块好布的裁缝,怎么能做出一件漂亮的衣服?盛夏时节,我的高考成绩如冰雪覆身,
不可能被任何一所正规的大专院校融化。正当我卷起铺盖卷儿准备滚蛋的时候,县
卫校成立了,几乎是无条件地招收所有的高考落榜生。作为一个落榜生,我和这个
学校的关系可谓是“捡到篮里都是菜”,互为篮子也互为菜。这样的菜篮子自然也
是宽进宽出,上下通透,也就是说,别指望它会在给你发毕业证的同时再给你保证
一份工作。但自从踏进了县城的大门,我就没打算再回到杨庄去。尤其是在卫校的
最后一年,母亲中风偏瘫后,我便更明确了要留到县城工作的目标——当然不是为
了逃避伺候母亲,我只是不想再回到杨庄。因为一旦回去,很可能就再也逃离不了
那个地方。我告诉自己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在县城站住脚,然后把母亲扛过来,一
个人养。
目标明确之后,我开始行动。我很清楚以自己的境况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得
靠两条腿。一条腿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前的荒唐也就算了,现在学的可都是以后
要用的,不能含糊,于是我开始发奋努力。另一条腿就是嫁人。对一个长相并不难
看甚至还可以算得上可爱——也就是那个摄影师所说的“乖”的女孩子来说,这种
机会总还是有的。和我同届有好几个男孩子的父母在县公费医院、公安医院和人民
医院当领导,我虽然统统对他们毫无感觉,但还是在理性的支配下勾引过几个。最
接近成功的是中医院院长的儿子。我凭直觉判断,和那几个男孩子相比,满脸青春
痘的他好像更厚道一些。厚道的人,当然就更容易欺负一些。于是,在他对我示爱
之后,我便开始以最自然的状态有条不紊地操控起和他之间的进度:牵手、吃饭、
拥抱、亲吻……爱情?所谓的爱情对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个工具,就是一场戏。请
我在这场戏里做女主角,我可不能白演。要知道,每被他亲一次,那些油腻腻的青
春痘都要让我恶心半天。
一份理想的工作,这就是我开出的演出费。
当然,我也和他上了床。上床对搞定他很重要。我知道这个。但这在我看来并
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或许是母亲的态度给我打下了一个不错的底子,也或许是在
卫校的见识让我对人的身体早就没了敬畏感:外科手术室简直就像屠宰场的流水线,
整天开膛破肚,人们视若珍宝的零部件在医生们的手术刀下无异于猪牛羊的杂碎。
当然,我也听说过灵肉交融这回事。能碰到爱情之灵从而交付出爱情之体自然最好,
可是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如果没有爱情呢?白留着肉不是也很可惜么?因
此不如这么打算:姑且相信有灵肉交融这回事,在这种信任的前提下,就让肉等着
灵。但是,如果到了某个需要用肉的关键时刻,灵在此时也仍然没有出现,那就得
让肉先行一步,恕不奉陪。青春的肉不能死等在自己的锅里发臭,我觉得自己有责
任有权利更有义务适时适地地把它做成一道好吃的菜。
上床的时候,我让他准备了避孕套。当然要用这个,避孕套会让他和我隔上一
层。或许有点儿自欺欺人,但这个对我很重要。那一层薄薄的塑料膜,哪怕只有零
点零几毫米,也可以让我在心理上把他冰封到千里之外。类似于很多卖凉食的摊贩
用的那些碗,所有的碗上都套着一个塑料袋。一个食客吃完,摊主把塑料袋一换,
继续接待下一个食客。避孕套对于我的功用,就是如此。
在和他上床后的第三天,我工作的事情就彻底地定了下来——被分到了县人民
医院。以他的初衷,其实是想要我去他父亲所在的中医院,被我断然拒绝。这怎么
可能?戏快要演完了,我都要卸妆了,怎么能把舞台当成家?
对待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我很卖力。我明白得很:两腿走两腿都硬自然最好,
但是当其中一条腿马亡就要绵软无力的时候,另一条腿的承重功能就得加强。领到
第二个月的薪水之后,我和青春痘逐渐拉开了距离。他看出苗头不对,提出结婚,
我提出分手。他勃然大怒,青筋暴跳地说我利用他。我坦然承认。他痛哭流涕地说
他爱我,我说那是他的事。
“你都和我睡了,那就是我的人了,”他居然红头涨脸地梗着脖子说,“你不
怕以后对别人没法交代么?”
“那是我的事,跟你没关系。”我说,“我永远都不是你的人,,我永远都是
自己的人。”
他更加红头涨脸——不,紫头涨脸,这使得他脸上的青春痘像一颗颗成熟的桑
葚。隐隐的愧疚和不安也让我试图说服自己隐忍一些,让他痛痛快快地发发火。但
我无奈地发现:如果他不再说那些蠢话,只是默默地任我欺负,那我或许会有那么
一点儿隐忍的可能性。但他就是要说:他这么一说,那一点儿可怜的可能性马上就
碎尸万段。
“你怎么能以爱情的名义这么骗我?”
“我没骗你。”我说,“骗你的是你自己。你应该早就知道我不爱你。不然你
以为靠你的自身条件,凭什么和我谈恋爱?”
“过河拆桥。无耻。”
“我才不过河拆桥呢。”我摇头,“过了河,离桥远远的就是了。再也不回头
过就是了。拆桥?那多费力气啊。”
“别得意得太早,你这个婊子,”他已经黑头涨脸了,“我没那么好欺负,你
也不会太称心,你会为自己的卑鄙付出代价!”
“是么?”
我不信他会怎么报复我。为了给我安排工作,他们家人已经费了一次劲儿了,
把我的工作给鼓捣散还得再费一次劲儿,两次人情再加上丢脸失面,简直就是打鼠
伤玉,太不值得,我断定他家会吃下我赠送的哑巴亏。但是,我失算了。我很快被
县人民医院找了个由头开除了出去。年轻的我这才明白:一条腿走路就是容易摔跤,
这世上就是有不肯吃哑巴亏的人,就是有不蒸馒头争口气的人。而县人民医院的院
长,那个永远绷着脸的胖老头儿,我的一进一出,让他既町以领受两次人情、收受
两份厚礼,还又担当了主持正义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呢?
我曾试着去其他医院求职,哪怕乡镇医院都可以。没想到青春痘一家甘愿让自
家的好面子陪着我的坏名声一起殉葬。他父亲通过各种关系,缜密地给全县卫生系
统的同行们打遍了电话,一直打到我毫无立锥之地。
我决定去郑州。我不信他还能把电话打到郑州。坐在开往郑州的长途客车上,
我一边透过灰扑扑的窗玻璃看着雾蒙蒙的县城街景,一边在窗玻璃的水汽上胡写乱
画。我写的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往天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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