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张献忠当年读书,还没读到《三国志》的《荀或传》,不知道“坚壁清野”。
要是知道,他心里会更加难受的。
但不管怎么说,他的人马并没有饿死。真要把人饿死,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大地之上,什么东西不可以吃?连粪便也能吃,观音土也能吃,且不说有吃不尽的
树皮革根。稍微费点儿力气,还能吃到河鲜。甚至力气也不用费,比如今天,张献
忠一挥马鞭,鱼虾鳖蟹就成群死亡,只要愿意,就可以捞起来填肚子。没有人去捞,
是因为义军的粮草还没有匮乏到如此地步。
粮草暂不紧缺,焦虑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人生在世,如果只为肚子服务,张献忠就没必要辛辛苦苦组织义军,把脑袋从
脖子上取下来,提在手里跟朝廷对抗——他从峨眉山偷去的金瓦,就足够让他舒舒
坦坦地活两辈人了。他想不通的是,自己领导的既然是义军,怎么会没有老百姓夹
道欢迎?
他知道,李自成也曾自秦州人川,到的是大巴山区的南江、通江和广元等地,
南江和通江离他张献忠现在驻军的普光镇,都并不太远。风闻李自成将至,整个大
巴山区的穷人都沸腾起来,砸锅卖铁,捐钱捐物,成立腰鼓队,怀着热烈的期待,
筹备迎接他们的闯王。李自成到达后,南江和通江的百姓,不仅跳了腰鼓舞,还跳
了板凳舞,那是他们远古祖先传下来的舞蹈,带有祭祀的性质,轻易是不会跳的,
却给李自成跳了,你看他们把李自成捧得多高,看得多重!他们简直把李自成当成
了神,当成了自己的救星。
——去他妈的,李自成不是神,我才是!
在当时的统治者心里,包括在未来的史学家心里,李自成和张献忠,是天然的
同志,只不过分属不同的队伍。他们不知道,李自成是张献忠一生的宿命,也是他
最大的敌人……
此刻,张献忠举起马鞭,看样子又要抽向河面,但他忍住了。他望着奔腾的河
水,很是犯愁。河的下游,是清溪镇、清坪镇、渡口镇、马家镇,再下去,就是县
城了。沿途百姓看到这一河的红水和红水上的死物,势必更加恐惧,更要躲他。如
此,别说享受夹道欢迎的尊荣,再拖延数日,他真的就会绝粮。饥饿的部队,就可
能互相残杀,同伴相食。
他像马那样打了个响鼻,对他的手下说:“你们务必想办法给我抓个人来。”
无人应声。
张献忠重复了一句。
他是说一不二的人,重复,对他来说是少有的例外。
再不应声,情况就相当危险了。
又是那个多嘴多舌的手下站了出来。他虽然很害怕,但在因为心里害怕而沉默,
和因为舌头发痒而出声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的舌头比他的心更重要。
他说:“大王,要是能抓住,早就抓住了。我们到来时,镇上就空无一人,出
了镇子,不是河汊水泊,就是深山密林,河汊水泊里爬着乌龟王八,深山密林里跑
着蛇虫虎豹,这些东西到处是,横竖不见一个人。大规模拉网式的搜山,不是连续
进行过三天了吗?”
“照你的意思,就是没有办法了?”
“有办法的话,也不至于拖这么久。”停顿片刻,那人继续说,“而且,只抓
一个人来,又有什么用处呢?”
“有没有用处,那是我的事。”张献忠平心静气、和颜悦色地说。他本以为,
这位手下只是眼睛长多余了,看来不只是眼睛多余。“我现在问你,你的话说完了
吗?”
“大王……我还有话,我想留待以后再说。”
他如此回答,是因为知道自己话没说完,人却要完了。
只要张献忠平心静气,和颜悦色,就是有人要完了。
此时此地,肯定就是他要完了。
他没有机会再说话了。
普光镇属宣汉县管辖,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武则天时期,这里只
有孤零零的一座寺庙,叫普光寺,供着观世音菩萨。大周三年,河上游有一老妇忽
发疯病,认不得亲人,记不起往事,且当街脱光衣裤,吆喝人前来观看,人家当真
来了,她又吐唾沫,扔石头。其子孝顺,四处访医问药,均不得治,又去寺庙求神
拜佛,也都不灵验。某天他来到普光寺,见庙子那么小,那么冷清,本不想进去,
但想想还是进去了,谁知这一拜,母亲竞奇迹般痊愈。一传十,十传百,香客越聚
越多,香火越烧越旺。有些远道而来的,除了给菩萨敬香,还想顾及世俗生活,顺
便做些买卖,你这样想,我这样想,大家都这样想,使该地渐渐发展为集镇。镇南
是山,镇北也是山,山与山之间,夹着一条河流,河流北岸,是相对平坦的狭长陆
地。集镇就建在那狭长陆地上。两边修房,中间留街,由于川东北雨水密集,房檐
一律高耸,使街道显得愈发湫隘和荫蔽,铺街的豆青石板,即使大热天,也暗幽幽
地浸出水珠,或许是菩萨到底不喜欢与世俗世界靠得太近,自从这里发展为集镇,
再去寺里求什么,烧柴垛那么粗的香,把膝头跪烂,额头磕破,也不灵验了。久而
久之,普光寺再无人光顾,僧人得不到奉养,云游去了远方,庙宇蛛丝网结,破败
不堪,终于垮塌。听到垮塌声,镇上许多人前去看热闹,见一堆废墟之中,别的什
么都在,就是不见了观世音菩萨。
有人说,早在两年以前,观音就带着满腹怨气,舍下这片土地,回到南海去了。
从此,普光镇熙熙攘攘的众生,只有今生,没有来世。
——这是张献忠统兵进驻普光镇的第七天了。
这天三更时分,所有人都睡了,张献忠例外地没以喝酒打发长夜,而是独自出
门,连个侍卫也没带。他出门总是那副装扮:腰悬佩刀,手拎马鞭。出门后,径直
向西——向西即是河流的方向,大河向东流几乎成为常识,而这里的河水却是向西
流的。天空光净得没有一丝云彩,天与地之间,满月高挂,月亮慷慨地抖落银粉似
的光辉,让张献忠不仅能清晰地看到脚下的路,还能看到紧紧跟随着自己的影子。
自从成了义军领袖,他从来就没有孤单过,哪怕独自出行。
进驻普光镇后,这是他第一次朝这边走来。往天来这边搜查,都让手下完成,
他并不亲自出马。
他是在尽量回避。
可是今夜,他觉得自己无法再回避了。
月下看得分明,那棵柳树还在,只是长得更高大了。他凑到近旁,查找毛驴留
给它的伤疤,怎么也找不到。想必是柳树长高了,伤疤也跟着长高了,高到了他的
视线之外。这么说来,伤疤也是要生长的。接着,他两腿劈开,屁股翘起,上身弯
曲。他的上身比下身长,这么一弯,嘴鼻很方便地触到了地面。他在方圆将近三尺
的范围内,打着圈子,用力嗅,胡须在地上扫来扫去。他身体干巴,胡须却分外浓
密,把那块地打扫得纤尘不染。因鼻孔阔大,加之嗅得劲道十足,被胡须扫起来的
尘土,水柱似的被吸进鼻孔,一只夜行的小昆虫,也被吸人。他没去管它们。他就
把它们存在鼻孔里,用心辨识着那种熟悉的气味:驴粪的气味。
普光镇不养驴,少量养马,驮运东西,平地用马,山路全靠人力——即使普光
镇养驴,他也能在一千头毛驴拉出的粪便当中,嗅出他自家那头毛驴粪便的气味。
毛驴曾是他们的身家性命,它身上的一切,自然也包括粪便,对他而言都是亲人,
是亲人的气味,也是家的气味。
没有那种气味。
有些东西,形迹消失了,气味也消失了,但并不证明它就不存在了,更不能证
明它从来就没存在过。尽管店名的字迹十分黯淡,又挂在三楼的挑梁上,看不太清,
但毫无疑问,这里就是他和父亲曾经下榻的幺店子:“大兴旅店”。门前一株柳树,
檐下一个舂米的石臼,一口防火的水缸,都没有变。正房旁边,有间圆木搭成的马
厩,上覆芦苇编成的草垫,也没有变。最显著的特征,是门环上系了根辟邪的红绸,
他当年就注意到了,整个普光镇,唯这家店主才在门上系了红绸,想是曾经遭过灾
凶,或者是受了某位风水大师的指点,系红绸预防灾凶。现在那根红绸还在,当然
是换过的,还是新崭崭的,很可能是店主逃跑之前才换上去的。他以为有了这根红
绸,就能逃过大西王的刀矛斧钺。
张献忠冷笑了一声,喷着鼻子,把灰尘和那只早被鼻涕淹死的昆虫,喷到柳树
的躯干上。
随后他抽出了马鞭。
他的毛驴因这株柳树而受苦,这株柳树就理所当然地应该还毛驴一个公道。
偿还的办法,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毛驴被鞭打,柳树也该被鞭打。
可这是不行的啊,他一鞭抽向河流,河水就变成血水,要是他一鞭抽向柳树,
柳树会不会流血?流血并不可怕,一株树到底也没有多少血流,万一它高声呼喊呢?
它喊:“大西王来了!大西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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