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孙大宝吃光桌上所有的饭菜,就要去完成他的使命了。但张献忠担心他一去不
返,提醒他是不是应该留下一件东西。他就是一身破衣烂裤,衣裤里面瘦骨伶仃,
有什么东西可以留下来呢?而且孙大宝先就说过,他现在出去,晚上回来,明天清
早出去,明天晚上又回来,总之要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全都引下山。他还问过
大王,自己是不是每天回来都能吃到白米饭和肉,大王做了肯定的答复——既然如
此,他怎么可能一去不返呢?他哪有那么傻呢!
张献忠见他态度诚恳,放他走了。
孙大宝说,他对别人的藏身之地“大概知道”,的确也只是大概,他知晓河北
的老君山上,有猫精洞,河南的杨侯山上,有莲花洞。这是河两岸最大的两个洞子,
分别可容下三百人和五百人,遇到当前这样的特殊时期,每个洞一千人也能挤下去,
就算憋死几个,踩死几个,也比如传言所说全部喂了刀子强。他本以为,随便去哪
个山洞,都能叫下一大批人来,谁知竟一个也没有。猫精洞没有,莲花洞也没有!
当夜他下山来,尽管没找到人,张献忠还是好饭好菜地招待他。
第二天又是他形单影只地回来二有什么办法呢,那就给他第三天吧在没打过仗
的人看来,大西军在普光镇的日子,过得多么无聊啊!上过战场的人就知道,打仗
本来就很无聊,真正跟敌人面对面厮杀,少之又少,多的是看不到敌人,只是等命
令,等移动,等补给,总之是一个“等”字一等,是所有战争中最核心的部分。凶
此,大西军尽管到这狭长的河谷已有十天,除了追打过几只啼饥号饿的猫狗,可以
说什么事情也没做,但他们并不觉得无聊,从早等到晚,从夜等到明,饿了吃,困
了睡,彼此相安无事,没出过一点儿乱子。张献忠本人,尤其不会觉得无聊,他把
自己关在营房里,一边喝酒,。边想象着李白成那边的情形。凭直觉,他觉得李自
成不可能攻下北京城,北京城毕竟是蜂王的居所,杀敌一千,很可能自损一千五。
他伤佛看到了李白成的部队如麻秆般倒下,那些夹道欢迎他的民众,像普光镇上的
米粒,四散奔逃……这么说来,他张献忠到四川避其锋芒,让李自成去和大明王朝
硬碰硬,两败俱伤之后,他再坐收渔利,真不失为英明之举。
孙大宝第三天上山过后,义军官兵就更不无聊了。
找不到人,孙大宝就站在高处呼喊:“河水不是红色的,河水是绿色的,你们
快下山去呀!”
“大王给我吃了白米饭,还给我吃了肉,你们快下山去呀!”
他真是一副好嗓子,一遍接一遍地呼喊,大半天过去,也没有嘶哑的迹象。
只是没什么效果。他的乡党,没有一个人相信他,好像他不是祖祖辈辈居住在
普光镇的孙大宝,而是张献忠从陕西带过来高举大刀的士兵。
大半天过后,孙大宝又记起一句话,那句话他当时没听清,是心里没有反应过
来,却是储藏进耳朵里的,现在那句话从他耳朵里解冻了,复活了。于是他加了一
句:“大王不杀四川人,有人想杀四川人,大王就把他杀了。我看见那颗人头了,
那颗人头眼眉鼓,颧骨高,确实不是四川人,更不是普光镇人一——你们快下山去
呀!”
这句话实在太长,孙大宝的声音时高时低,听上去特别有趣。
驻扎在普光镇上的队伍,丢下刀矛,钻出屋子,抄着手站在街面上,笑眯眯地
听孙大宝呼喊。孙大宝每喊一声,歇在林中的鸟,就扑棱棱起飞,锦鸡和雉鸡,嘎
嘎长鸣,展臂似的尾翼,把透明的空气犁开。天已经放晴了,太阳又出来了,锦鸡
的五彩羽毛,在阳光里吐着气泡,每一个气泡都像一枚铜钱,悬空滴溜溜打转。鸟
儿越过层层屋脊般的树梢,飞向远处,远到觉得合适的时候,就翅膀一收。它们站
在哪枝树梢上,哪枝树梢就弯曲一下,再弹起来,它们的身体略一倾斜,就稳稳地
站立住了。这景象,在荒秃秃的黄土高原,是难得一见的,要不是大西王,他们就
会跟祖辈父辈一样,被无形的绳索捆绑,被有形的双手压榨,哪里能够跑到这么远
的地方来,大白天的,抄着两只手,优哉游哉地欣赏这样的好景致。
他们感谢大西王,同时也感谢孙大宝,没有孙大宝铜锣般的呼喊,鸟们就飞不
了那么勤。
孙大宝像是知道那群人在关注他。从小到大,他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关注,一兴
奋,他便在呼喊声中加进了山歌的调子,由喊变成了唱。川东北山歌的影响力,仅
次于陕北民歌,尤其是《背二歌》调,由活动在大巴山区米仓道上的力夫传唱开,
凄怆悲苦,远近闻名,调式也跟陕北民歌相像。孙大宝的喉咙拐几个弯儿,就让那
些刚刚还在庆幸逃离了故乡的人,又勾起了对故乡的怀念,怀念得心尖尖儿直晃。
孙大宝唱过两遍,他们就齐声应和。
孙大宝唱:“河水不是红色的,河水是绿色的……”
众和:“你们快下山去呀!”
孙大宝唱:“大王给我吃了白米饭,还给我吃了肉……”
众和:“你们快下山去呀!”
第三句太长,有些人没等孙大宝唱完就和,弄得荒腔走板很不齐整,引出高声
笑骂。
应和不过瘾,笑骂也不过瘾,就抱出镇上居民的锅碗瓢盆、瓶瓶罐罐,使劲敲
打。歌声、笑声、骂声、器物碎裂声,响成一片。山上山下,是盛大、辉煌而又欢
乐的海洋。
世上所谓乐调和苦调,是不存在的,这完全取决于什么人唱,在哪种场合唱。
张献忠非常满意。此情此景,给了他一种错觉:被夹道欢迎的错觉。孙大宝再
次孤身回来时,张献忠不仅陪他吃了饭,饭后还跟他聊天。
“你们这里有个大兴旅店?”张献忠问。
“有哇,开了好多年了。”
“你认识大兴旅店的老板吗?”
“认识呀,马贵祥马老爷嘛,住在一条街上的,怎么不认识?”
张献忠依稀想起来了,那次抽打他家毛驴时,听见有人站在马厩旁边喊:“贵
祥,干脆拿把斧子,劈死它狗日的算尿了!”说这话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女人,
看样子该是女店主。
他说:“马贵祥很老了吧?”
答:“是很老了,怕有六十岁了。大王为啥问到他?”
“他跟我有旧交。”
“那人好哇!”孙大宝说,“那年……”
他正要具体说明马贵祥好在何处,被张献忠拦住了:“正因为他好,所以我才
想念他。我给你一个任务:别的人你引不下山,也就拉倒,但马贵祥,还有马贵祥
的婆姨,最好是马贵祥全家,你得想方设法给我带下来,带到我的面前来。我在普
光镇待得太久了,不能再待下去了,我只能给你两天时间。”
两天很快就过去了,孙大宝并没有完成他的任务。但他并不着慌,更不恐惧,
因为他想出了一条妙计要献给大王。他回到大西军营房,扯起衣襟擦汗,露出黢黑
的肚皮。刚把脸上的汗水擦干,饭菜就呈上来了:白米饭变成了糠团子,炒肉变成
了野菜汤,菜汤里夹杂着为数不少的枯竹叶。他毫不计较,大口大口地吃。当然只
是做做样子,其实没法下咽。胃是很娇气的,吃过细嫩食物,哪怕只吃过两顿三顿,
胃也就跟着细嫩起来。他装模作样地吃到身上的汗水都变成了盐,便用手抹嘴巴,
左手抹一下,右手再抹一下,才对守在门外的士兵说:“大王今天怎么不在?我要
见他。”
士兵哧哧笑。孙大宝不想去分辨那是热笑还是冷笑,又说:“我要马上见到大
王。”
如前所述,士兵对孙大宝是心存感激的,笑过之后,士兵想,既然他这么要求,
而且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想必真有重要的事情要向大王禀报。尽管大王吩咐过
:“如果孙大宝带人回来,就照旧给他上好饭好菜,如果他又只带回了自己的影子,
就不必浪费了,我也不再见他了。”但先去给大王通报一声吧,通报一声总是没关
系的,他愿意见就见,不愿意见就算了。
张献忠面窗背门,坐在房间里。这是普光镇中街一间普通民房,竹篱编成,外
敷黄泥,上覆茅草,要论环境,跟马贵祥的那间马厩也没法比。这是张献忠的原则,
既是义军领袖,就要官兵一致,如果官兵没法一致,官比兵应该享受更少。他坐在
那里,漫到街上来的低垂的河雾,从他眼前飘过,但那不是雾,那是李自成的魅影。
他承认,他恨他。是李白成把他逼成了这样。想当初,他和李自成起事不久,关中
大旱,万禾枯焦,饿殍遍野,百姓易子而食。明王朝不思赈灾,派重兵剿杀义军,
因他张献忠的拳头比李自成的硬,明军主力便朝他扑来。这时候,李自成本应该挺
身而出,和他并肩作战,可李自成不仅没这样做,还故意隐藏实力,躲到空空儿里
去过日子,并趁势收容灾民,扩充队伍,窃取人心。一时问,整个关中地区都在叫
嚷:“迎闯王,不纳粮!迎闯王,不纳粮!”烈风一吹,这句话遍布全国,弄得在
百姓心里,只有闯王,没有大西王。换一种说法是,闯王之外,都不要迎,也不能
迎!难怪李自成到了四川,百姓要给他跳腰鼓舞,还跳板凳舞,他张献忠到了四川,
却只看到死城、死镇和死去的乡村。
要不是李自成那么不讲义气,现在攻到北京去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了……
张献忠正这样咬牙切齿地想着,忽听门外喊“大王”。喊声并不大,他却觉得
有人在他后脑勺上猛拍了一掌。他喘气的声音越发粗壮起来,缓慢地转过头去。
房子背光,传话的士兵看不到大王,只看到一具沉重的黑影,和黑影之上两粒
发红的眼珠。
咔嚓一声,士兵的腰塌了一截,不敢言语。
但喊了大王又不能不言语,他只好麻着胆子说:“大王,孙大宝回来了。‘”
带了多少人?“
“一个……不是一个,是只有他一个。”
“那你喊我干啥?”
“孙大宝说,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向大王禀报。”
或许,孙大宝找到了马贵祥等人的藏身地,只是请不动,要我派人亲自去请?
这样也好。
“带他过来。”
孙大宝过来了。没等张献忠问话,他就先开了口:“大王,你有银子吗?”
张献忠盯住他,眉骨底下的两粒红光,变得很阴郁,很潮湿。
“不是我要银子。”孙大宝说。他并没被吓住,依然不慌不忙,胸有成竹。
“我问银子,是有另外的用途。那些人不下山来对吗?你找不到他们对吗?我也找
不到他们对吗?这都没关系!大王,银子,你只要在河岸撒上银子,他们必然下山
来捡!你派兵藏在附近,等他们捡银子时突然杀出,动手逮捕,来一个逮一个,不
需几天,你就能把普光镇人逮个干净。”
张献忠在屋子里转圈,斜睨着孙大宝鼓凸出来的脑门。他妈的,这家伙怎么比
我还聪明?
但他说:“只有那些差银子用的才会捡,那些不差银子的,特别是像马贵祥那
样的人……”
“嗨,大王,你咋这样糊涂,你说说,天底下谁不差银子?”
张献忠没回答。
“谁都差!”孙大宝断然地说,“手里不差,库里也差,库里不差,心里也差。”
张献忠继续转圈,转过两圈后,他笑了,问:“你吃过了吗?”
孙大宝这才像小妮子似的扭着脖子:“吃是吃过了,可是大王……”
“摆饭!”张献忠朝外面喊了一声。
不一会儿,饭菜上桌。又是白米饭,又是炒肉。张献忠自己还没有吃,但他忘
记了自己没吃,他只看着孙大宝吃。跟往天一样,孙大宝手脸发紧,狼吞虎咽。
待他吞咽的速度明显减缓下来,张献忠问他:“你为啥总是这么饿?你每天吃
得饱饱的才出去,身上还带着干粮,可……”
“大王啊,”孙大宝吸溜了一下鼻子,“我哪里吃过这么好的饭菜呀!”
张献忠吃了一惊:“怎么可能呢,四川不是天府之国吗?四川人不是很富有吗?”
他忆起那年跟父亲来普光镇推销杂货,不多时就推销完了(幸亏是这样,否则
他的毛驴就被马贵祥当场打死了)。要是在他老家,说得嘴皮发干,舌头起泡,也
说不动一个买主;买是想买的,就是掏不出一个铜板,有一个铜板也要在手里捏死。
四川确实比他老家富裕。
孙大宝却说:“大王,我又要说你糊涂了。天府之国,不是指整个四川,是指
川西那边的成都。富人哪里没有?干坡梁上也有,黄土塬上也有,你去看那茅厕里
的蛆,总有那么几条长得白白胖胖,但蜡黄干瘪的蛆虫始终占大多数。人跟蛆是一
样的,肥的少,瘦的多。”
如果孙大宝知道自己面前的人因身长面黄,早年从军时,军中即称之“黄虎”,
他就不会这样说话了。
张献忠听了他的那个比喻,确实也有些不适,但无知者无罪,何况话丑理端。
沉吟半晌,张献忠说:“有一事我不明白,你为啥不跟众人一起躲藏?怎么不
跟家人一块儿?你去山里喊了这么几天,别的人不来,就说是不相信你,未必连你
的家人也不相信你?”
张献忠话未说完,孙大宝就满脸悲戚了。
“大王啊……”深情地叫这么一声,他开始诉说自己的身世。无意中,张献忠
抓住了一个典型。孙大宝的祖祖辈辈,都是给别人做牛做马的,他母亲是饿死的,
父亲是去汉中给财东接运货物时,在米仓山道累出痨病,吐血死的。父母双亡时,
他还不到十六岁,姐姐先就嫁到了上游的黄金镇,父母死后,再不回娘家,也不管
这个弟弟的死活。他孤身一人,无产无业,靠打短工度日。可自从出了前年夏天的
那件事,打短工也没人要了,他成了讨口子,去别人的潲水桶里求食,甚至和狗争
食。
那件事情是这样的:“牛二说他的半边墙快塌了,请我去山里砍几根青棡棒,
为他把墙撑住。我去把青桐棒砍回来,牛二去了屠宰场——他是个杀牛匠,他婆娘
在家洗衣服。他婆娘说,大宝辛苦你了。我给人干活,就是为讨口饭吃,别人也只
赏给我一口饭吃,从来没人说过我辛苦。牛二的婆娘这么一说,就把我脚杆整软了,
身子一偏,肩上的五根棒子(至少有一百五十斤重呢)跟着一偏,把我脑壳打出几
块青包。牛二的婆娘急忙跑过来,把我扶起:她说大宝你咋这么不小心啊!然后又
进屋去,端出一碟清油,用指头蘸了,往我脑壳上抹。那家伙止痛。她的袖子是挽
起来的,手膀子的那个白呀!我只看到肉乎乎的白光,在我眼睛前面晃。抹过了清
油,她问我痛不痛,我说不痛。她又洗衣服去了,我就在离她一丈远的地方,锯青
桐棒。她边洗衣服边说,大宝你要是累,就歇歇再做。我说不累。她没再吭声,可
隔那么一会儿,她就转过头撩我一眼。大王,我这辈子没碰过女人,牛二的婆娘不
那么撩我,我也不敢去碰任何女人,更不敢去碰像她那么白的女人,可她撩我,不
就是想让我碰吗?我今天要吃她做的饭,她想我碰我不碰,不是就对不住她吗?我
丢下活计,冲过去把她抱住了。谁晓得这婆娘不是个好人,她明明想我碰。可我刚
把她抱住,她就叫得老子耳朵发炸。她的邻居们跑过来,把我逮住了。很快牛二回
来了,提着杀牛刀,要把我捅死。邻居们说,捅死他你还得去见官,为这么个二尿
货去见官,划不着,你捶他一顿算了。牛二一听有道理,就对我拳打脚踢。我的口
鼻跟耳朵,到处流血。后来,牛二见我一回打一回。不仅他打,别人也打。他们不
高兴了打我,高兴了也打我,只图解闷儿和好玩。我天天忍饥挨饿,瘦成皮包骨,
打得过谁呢?我只有任他们打。”
孙大宝抽泣起来。
张献忠皱着眉头。他在想,就连这样一个人,也要躲我。
孙大宝又在诉说了。
他说:“大王,我天天晚上做噩梦……当然,也不是天天晚上,我偶尔也会做
个好梦,、”
张献忠问他:“噩梦是怎样的?好梦是怎样的?”
“噩梦就是被人打嘛,好梦就是没打流血~ 、”
这句话锥子般向张献忠扎过来。他深长地叹了口气,说:“尽管你看上去很瘦,
但我还是没想到你过得那么苦。”
“苦哇,大王!前年冬天,要不是马贵祥马老爷,我就冻死了。那天我得了病,
发高烧,走几步就倒了,躺在街道上。马老爷朝我扔过来一床被虫蛀坏了的破棉絮,
说,你个狗日的不能死,你死了普光镇就没啥乐趣了。尽管他平时也经常打我,可
关键时候救了我。靠了那床棉絮一焐,我真的就没有死。大王,你那旧交马老爷,
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嗯……”张献忠像是在表示同意,然后两手交替着握胡须,握过几把,突然
问,“你过得那么苦,觉得有意思吗?”
“没意思。”
“没意思你为什么还要过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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