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史学家认为,张献忠当年之所以选择来四川,是因起事之初,他就明确了自 己的身份和任务。他为什么自号八大王?八与疤或巴谐音,在他老家,都是无赖的 意思。八王,即无赖之王,加一个大字,就是大无赖之王。在张献忠看来,做点儿 小坏事,耍点儿小流氓(比如贩几包私盐,偷几块金瓦),算不上无赖,心狠手辣, 杀人如麻,才是真正的无赖——大无赖。 既要杀人,就杀强者,杀强者才过瘾,也才跟天煞星的身份相匹配。 世上最了不起的强者,不是颐指气使的政客,不是手握重兵的将军,也不是身 怀绝技的侠士,而是那些敢于以卵击石的人二帝国上下,敢于以卵击石者,无出川 民之右。 想想南宋末年,成吉思汗的爱子拖雷,三次率军攻打四川,都遇殊死抵抗。大 汗蒙哥葬身合川钓鱼城,是更著名的例子。那时候,元军已征灭中亚、西亚及欧洲 四十多个国家,占据了美索不达米亚的辽阔领土,前锋直达匈牙利平原,建立起东 西横跨一万公里,世界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庞大帝国,且剑指非洲,西力‘人把元军 称为“黄祸”,罗马皇帝更是惊呼:此乃“上帝罚罪之鞭”。然而,元军对四川东 部一个小小的钓鱼城却没有办法,守城军民在长达三十六年的漫长时日里,用箭镞、 火烧、矛刺、滚木硫石和钢铁般的意志,弄得铁骑军寸步难行,苦不堪言,不仅兵 卒死伤无数,连统帅的命也搭了进去。蒙哥死后,他弟弟为争夺王位,从阿拉伯半 岛班师东还。形势的演变,使元军此后已无力再行远征,钓鱼城因此改变了世界史, 自然也改变了中国史——因钓鱼城的顽强抵抗,使残烛般的南宋,又多活了二十年。 张献忠非常崇拜历史上的英雄,尤其崇拜曹操和蒙哥,但深入下去会发现,张 献忠崇拜的,不是曹操和蒙哥本人,而是他们遭遇的抵抗。他瞧不起没有抵抗的胜 利,这是有史可证的。破安徽安庐城后,安庐兵备道蔡如蘅挽着当时名动公卿的妓 女王月生,抖抖索索地避于枯井中。被搜出后,蔡如蘅求饶,张献忠厉声斥责: “你作为兵备道,何以不用心守城,拼死一战?城被我破了,你也应该穿着大红朝 衣端坐堂上,为什么那么没出息,竟挽着个妓妾藏起来?”然后吩咐手下,“砍了 吧。”“砍了”二字也说得有气无力,因为他觉得实在没有意思。他渴望遭遇抵抗, 哪怕是以卵击石的抵抗。以卵击石,最终破灭的一定是卵,但石并非毫无损伤,蒙 哥的死就是证明。张献忠当然不希望像蒙哥那样死去,也深信自己不会,蒙哥不过 人中猛将,不像他是沾着神气的。他只是为那种抵抗着迷,也为蒙哥的死前遗言着 迷,那遗言说:“城破之日,当尽屠之!” 后继者忠实执行,攻下钓鱼城后,大肆屠杀,使“千年古城,民无噍类”。 那些史学家们认为,这种征服后的屠戮,能彻底激活张献忠的嗜血本性,也能 为他满足自己变态的杀人欲望,找到“正当”的理由。 所以,他选择四川。 说到当皇帝,他是想的,但在当皇帝和杀人的欲望排序中,杀人位居榜首。再 说,到哪里不能当皇帝?难道非要去北京?宫殿和龙椅,又不是光北京才有!就算 某些地方没有,造一个就是嘛!张献忠于崇祯十七年在四川称帝,改元大西,由大 西王变成了大西帝,以成都为西京,不照样坐了龙椅? 何况张献忠还认为,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当皇帝,不就是为了更加方便地杀人嘛! 但杀完最后一个内江人,即贡生王某之妻赵氏之后,张献忠有过一句感慨,倒的确 可以为那些史学家提供部分佐证的。他说:“初入川时,我还真觉得来错了地方。” 现在他发现来对了,四川人以卵击石的勇气,并非徒有虚名。 他打起了精神,放开了手脚。 许多典籍上,都有这样的句子:大西军“大杀三日”,“屠川民万人”。 我怀疑,这里的“三”和“万”,都是虚数。 这种缺乏温度的描述,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只要对张献忠略加了解,就会明白,他杀人力求其尽,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他必须把杀人当成生活的趣味。没有趣味的杀人,是屠夫所为。他不是屠夫,他是 义军领袖。 沉江,活埋,剥皮,折弯树枝削尖枝头再插入肛门,撕开孕妇腹腔再用长矛挑 出胎儿,等等,都是老古董,但也还可行。特别是集体活埋时,听群起号哭,所得 快感,哪是性交能比的?何况还可创新,比如让两个怀孕的裸妇互相用力捶打腹部, 两人会因此而发疯,适时地递给她们一把短刀,她们就会把刀戳向对方隆起的部位, 甚至戳向自己。再比如剥皮,张献忠规定:“皮未去而人先绝,刑者抵死。”就是 这么一个小小的创新,使他的手下练就了去皮时不伤及肌肉,也不伤及血管,剥下 的皮能在灯下照出人影等等精妙绝伦的刀功。还是有关剥皮,张献忠又规定:“皮 未尽而裂者,刑者抵死。”在他之先的凌迟处死,行刑人通常要剐两三千刀,精确 的是剐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刀剐下的皮肉,唯指甲盖大小,称为“鱼鳞剐”。 有了张献忠的新规定,就不至于那么零敲碎打,便能收获一张完整的人皮,迎风一 抖,嚯嚯作声,如同欢笑。 张献忠最主要的趣味,来自于不把生命只看作那口无形的气,而是有形的实体。 比如在万州,将三万七千人砍去双臂割去鼻子挖掉眼睛后放掉,看那些怪物淌血乱 窜。在泸州,将群男群女扒光,男人五花大绑,用浸湿的麻绳将他们的生殖器死死 系住女人的乳房,再以树皮抽打女人,女人四散奔逃,男女嗷嗷乱叫~.逼父淫女, 逼子淫母,其间一刀下去,将两人同时刺穿,让他们永不分离。至于那些黄口小儿, 他喜欢将其捆绑起来,一个挨一个放在路上,骑马踏过,称为“衬马足”,或者将 他们抛向空中,“以刃迎之”,要么,就扔进大锅沸油之中,看他们短暂而无声地 跳跃。 除以上乐趣,张献忠还有另外一个乐趣:凡六十岁左右的男女,他都尽量亲自 动刀,对此,连他最贴身的手下也不理解,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普光镇上有个马贵祥 自从离开普光镇,大半年过去了。 这天大西军到了岳池,张献忠一如往常,把正事干了,就坐于帐中喝酒,对他 来说,喝酒是很讲究仪式感的——由他独自完成的仪式?他可以陪人吃饭,却不会 陪人喝酒。只要条件允许,他喝酒持续的时问大都很长,从早到晚,或从夜到明, 是经常性的事情。酒早就放在营帐里,只需把下酒菜给他送去,他就臼斟自酌,再 不要人伺候,卫兵和传令官,也只能立于营帐之外。喝酒时他会想些什么吗?按常 理,那么长时间,不可能让脑子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但究竟想了些啥,是很难揣摩 的,因为他白始至终不言不语(过后也从不向手下说起)。门外的兵士,只能听见 酒坛和酒碗的声音,还有酒液灌进碗里,再由碗里沉重地灌进他腔子里去的声音。 不过这天有些特殊,喝了大约两个时辰,他喊了一声:“把孙大宝给我带来!” 传令官心里一紧,但不敢怠慢,慌忙应了。 可他得到的答复,是一个问句:“大王,你是说……哪里的孙大宝?” “孙大宝就是孙大宝,不分哪里的孙大宝。” “可是大王,这里没听说有个孙大宝,只有普光镇……” “我说的就是普光镇那个孙大宝!” “大王,他已经死了。” “放屁!” “是大王亲手杀的,就死在你的营房里,我们拖出去的时候,他就没气了。” “嗯……嗯嗯……”张献忠用手背披拂着胡须上的酒液,喃喃自语,“那家伙 死了?” 他膝盖一撑,看样子是想站起来,但撑到一半又软下去。 大西军是这天清晨到达岳池的,跟在广元和内江等地一样,遭到了强烈抵抗, 岳池曾是诸葛亮屯兵处,那个守城的廖将军,也便从祖师爷那里学了些兵法,可惜 只学到了皮毛。岳池守军只有一百五十人,全城人口不过两千,廖将军知道不是大 西军的对手,便端坐于城楼之上,笑容可掬,焚香操琴,身边两个童子,一捧宝剑, 一执拂尘。城门内外,安排二十余百姓,低头洒扫,旁若无人。总之,除了没像诸 葛亮那样披鹤氅。戴纶巾,廖将军所做一切,从细节上看都是空城计的翻版。他不 知道玩这种把戏是要看对手的。别说你是假诸葛,就是真诸葛,遇到张献忠,必定 也是不管不顾,纵马挥刃而入。好在廖将军做了第二手准备,见敌军不退反进,只 听噌的一声,琴弦断开。这是迎敌的号令。城中军民冲杀出去,二十余个扫地的百 姓,将扫把头上的竹枝竹叶扯掉,就是一杆锋利的长枪。那些家伙虽不要命,毕竟 平时疏于训练,加之寡不敌众,没多一会儿,大西军就把他们全部解决了。 是把看得见的人解决了。 看不见的人,就往地上撒银子。银子能让大西军看见他们。 自从受了孙大宝的秘籍,张献忠就常用这种方法,屡试不爽。 这天也不例外。区别只在于,再不把他们逮住后集中解决,而是逮住一个解决 一个。 张献忠亲自割断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婆的喉管后,就回营帐喝酒了。 这是因为他烦躁起来了。 他开始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烦躁,喝下几碗酒才渐渐明白,这种情绪,在刚刚 踏入岳池的土地时就有了、岳池跟普光镇怎么那么相像啊,两岸青山,一条大河, 城镇布列于河谷之中。 他由此想起了普光镇,也想起了普光镇上的孙大宝。 他想念孙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