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那年他杀到西充,偏偏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那是一个艳阳天,阳光以它最初的面貌,干干净净地铺洒下来,横躺于丘陵和
田野。中午,张献忠去找四川朋友喝酒,可怎么也找不到,便从匣子里取出数百颗
头颅,密密匝匝摆满一屋,跟朋友们“聚首欢宴”。喝了几个时辰后,他没有任何
预兆地朝帐外高呼:“找不到四川人喝酒,就给我拉几个四川人来杀!”
答:“大王,这里见不到四川人了。”
“怎么可能呢!撒银子了吗?”
“撒了,没人捡。”
“一个也没有?”
“半个也没有。”
张献忠闷闷不乐,继续喝酒。
他有妻妾数十人,见大王喝得实在太多,都挤进来劝阻,生怕落后一步,就失
了宠。在一大堆瘪缩的头颅脸颊之间,骤然见到能说能动的活物,他二目灼灼,举
刀便砍。
听见喧嚷声,他唯一的儿子跑进来,刚好填补了举起大刀面前却无人可砍的空
缺。
门外的士兵屏住呼吸,不敢吭声,自从那个多嘴多舌的手下在普光镇殒命,不
管大王干什么,左膀右臂都没人敢吭声了,普通士兵更不消说。
砍杀了几十人,张献忠暂时过了瘾,却也有些累,神情有些恍惚。他单手把衣
襟撩起来,看见湿淋淋的,而且还有红殷殷的水在往下滴,不知道是啥玩意儿,便
使劲摆了摆头,没想到头上、脸上、胡子上,到处是水,这一摆头,面前飞起一瀑
水帘,遮住了他的眼睛。
“噫!”他说。
水帘被吓住,哗啦一声摔到地上,碎了。他笑起来:“呵,呵呵,呵呵呵。”
笑过几声,他握刀的手奋力一挥,身子旋转半圈,被脚下的尸体绊倒。刀尖插
入儿子的颈窝。他一把扯出,将刀片在儿子的后背上擦,擦几下,举到面前来看一
眼,又擦几下,又看一眼。因为老是擦不干净,让他很冒火,含糊地嘟囔几声,又
在自己身上擦,结果越擦越脏。
门外的士兵都快窒息了。要是大王再擦不干净,就会到他们身上来擦。
可是张献忠没有,他疑惑地把刀审视了一会儿,就丢向一旁,够着手,从桌上
抱过酒坛,直接往嘴里灌。半坛酒下去,烂醉如泥。他抱着坛子,枕着尸体,睡了。
随着呼吸的节奏,肚子一鼓一瘪,坛口一正一斜,酒液便跟着一粗一细地往外倾,
稀释着他身上和地上的血水。
听见雷鸣般的鼾声,士兵们稍感心安,直想跑到无人的旷野,呼吸几口草木的
清香,甚至跑走就永远也不要回来了……但这是不行的。已经没有退路。在这世上,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路,却不是所有人都有退路。
士兵们知道,大王常常暴醉暴醒,因而寸步不敢离开。
张献忠果然说醒就醒了,那声呼噜扯到一半,他猛然高叫:“水!”
士兵急忙送进一钵水去。
张献忠手一挥。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才听见水钵在远处粉身碎骨。
“聪聪,我要聪聪!”
聪聪,是他儿子的乳名。张献忠有那么多妻妾,却只生出这么个儿子,因此很
是疼爱,无战事也不喝酒的时候,他常把儿子搂在怀里,用胡子去挠他痒痒。聪聪
四岁之前,最喜欢把自己的整个身体埋到父亲的胡子背后,跟父亲演双簧,忍不住
笑的,常常是父亲。父亲一笑,儿子也跟着笑,咯咯咯的,嫩得出水的声音,在胡
子里面响个不停,使他的胡子也变得年轻了。那既是儿子在笑,也是胡子本身在笑。
儿子成为了他的一部分,儿子跟他融为一体……现在,聪聪都满六岁了,在父亲口
渴的时候,可以屁股一颠一颠地给父亲送水来喝了,聪聪送来的水才甜。
士兵抖得如同筛糠,可除了直言相告,他别无选择。
他还给大王指看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
张献忠一直是斜卧着的,此刻陡然翻身而起,遍视房间。
站在他身后没敢动弹的士兵,觉得至少十年过去了,才见大王无声无息地弯下
腰,无声无息地把儿子抱起来。聪聪的身体还是柔软的,脸蛋子没沾上血迹的部分,
白得像是没有颜色,左肩至胸,都被劈开,手臂像根将断未断的枝丫,固执地向地
面垂着,每一根指头,都伸得笔直。身上血已流干,大块小块地凝固在伤口,后颈
窝上的一团血,凝固得不够结实,啪嗒一声,掉到了大王的脚背上,但并没散开,
只颤悠悠晃动。没有了血,他的身体反而奇异地膨胀了,也像加重了,大王抱他的
姿势,给人一种沉甸甸的感觉。他那张小而苍白的嘴,呈半圆形豁开,不知道是在
惊呼,还是要叫一声“爸”……
显然,这比天还大的、不可挽回的错误,不是他张献忠犯下的,而是他的手下
犯下的。
他杀自己妻妾和儿子的时候,手下为什么不劝阻?
他把儿子轻轻放回原处,转过头来,双目遽然一瞪。
身后的士兵口吐黄汁,当场气绝。
——这是张献忠练就的独特本领。为练这种本领,他曾搜集数百小儿,瞪眼睛
吓他们,先是吓哭,后是吓病,再是吓死。不出半年,他就实现了由吓死小儿到吓
死成人的飞跃。
他提着大刀,从头颅和尸体上踏过,冲出屋去,对手下左劈右剁。
这一劈一剁,就有五百多人身首异处。
这个倒无所谓,他曾一次性处决过万名手下呢。一段时间,他以为四川女人生
孩子,都是跟四川男人生的,结果不是那么同事。入川日久,他的某些手下竞私藏
民妇,不仅悄悄做了夫妻,还生了娃,致使军心涣散,斗志丧失。他先让这些人亲
手杀死妇人和孩子,再把他们押解到一巨型佛塔底下,佛塔底座先是挖空的,此时
“崩而毁之”,“兵之压而死者万人”。
无所谓无所谓,五百名算啥?万名又算啥?反正他有八十万军队呢。
事实上没这么多,他是向外宣称有这么多,可宣称一段时间,他就以为真有这
么多了。
张献忠的辉煌之地,不用说,是成都。他在这里当了皇帝嘛。
我之所以认为张献忠杀四川人,是为了把四川人杀光,让李自成在北京当个光
杆儿皇帝的说法不可靠,除了冈为中华帝国不止一个四川,还因为:第一,张献忠
做了大西帝后,最厌朝会,且经常把所戴御冠扔到地上,使劲踩,一只脚踩不解气,
就蹦起来,双脚并用。之后一把揭下侍卫的帽子,认认真真地戴在自己头上,才转
怒为喜,嘿嘿嘿笑着说:“日他奶奶的,这样子才舒服!”这当然不能证明张献忠
不想当皇帝,但至少可以证明,他并不认同自己的皇帝身份,他的身份是赶毛驴贩
货。如果当皇帝曾经是他的理想,这理想也味同嚼蜡,十分无趣。很可能,是听说
李自成要在北京当皇帝,他才也耍弄个皇帝当当。他终究只是一棵韭菜,算不得特
立独行二第二,对治下的百姓,截至目前,他想留下的,也无非是普光镇上的孙大
宝,此外一个也不想留——何况孙大宝还并没有留下来,而且是他亲手杀死的,他
根本就不怕当光杆儿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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