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从外面请来教舞蹈的人中,现在我要写一写其中的一男一女。
男的姓陈,在公社宣传队里既跳舞又拉小提琴,个子很高,脸很长,有着外扩
的腮帮,总是笑。不记得他具体教的是哪个舞,但记住了他的姿态。男人跳女人舞
在我们那时看来有趣占了上风,就把其余的淹没了。十余年后我上师专,报到那天
有人在背后重重拍了下我肩膀,扭头一看是高个子男人,长脸,腮帮外扩,笑眯眯
的。他问你是不是林雄标的女儿,这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点头,他又道出自己的名
字。再往下说,就说到当年去小学教我们跳舞的事了。我有一阵发傻,觉得诧异。
当年见他时,他是青年我是儿童,这么多年过去,我已经是人高马大的十八岁,而
他看上去还仍是翩翩青年,时光在他身上静止了,不增一分不减一分。最意外的是,
他居然和我成了同学。我想了想,记起当年确实是喊他叔叔的,既是同学了,我故
意问要不要再喊叔叔,他大笑,手又在我肩头连拍几下。叔叔称谓本身并无太多笑
点,我后来理解他其实是为终于能够成为“大学生”兴奋难耐。虽隶属于福州师范
大专班,我们其实只是扩招的,有点不伦不类。我是在父母逼迫之下不甘不愿地来
的,而他作为“老三届”,即使在公社宣传队卖力跳舞拉琴,仍无法跋涉上岸,无
望挣扎十几年后,终于挤进课堂,再不济也有枯木逢春的惊喜。
师专也有演出,排过舞蹈排过话剧,当导演的都是他。有位老师写了一首歌词,
名字就叫《大专班之歌》,也由他谱了曲子,然后抬出风琴,边弹边教大家唱。毕
业不久他全家移民加拿大温哥华,每年回来一次,一到家就招呼同学吃饭。开头几
年在外面过得很辛苦,辗转几家饭店打工,慢慢有点积蓄后开了家超市,日子总算
安稳了下来。
有次他说起一件事,是一盘CD,一首歌。他说一个朋友从国内带了盘CD给他,
他随手一放几天没拆开。那天下雪,他很晚才从打工的饭店深一脚浅一脚踏雪回来,
冲过澡,坐到沙发上歇一阵,想起CD,就放进机器。是彭丽媛的专辑,他喜欢民歌,
到了国外尤其喜欢,便一首首跟着唱,手还一下一下叩击沙发打起拍子。到了《白
发亲娘》旋律响起,“娘啊娘啊,白发亲娘……”彭丽媛清丽悠扬的声音一下子把
他击中了,他想起留在国内的母亲。他说:“真的不行了,忍都忍不住啊,不好意
思,我大哭起来,就跟小孩似的,都泣不成声了。”
有意思的是异国的颠簸生活,仍很难磨损他的外表。二零零九年冬天我到温哥
华,忽然想起他,便向国内的同学要了他电话,打过去,他在电话那头习惯性地说
出英语。我报出名字,话筒里电流空响了片刻,接着就听到大喊一声。天已经晚了,
我只想通电话问候一下,他却执意开车过来。那时当地华人朋友正设家宴请我们一
行人,我向他们做了预告,说有位六十多岁的老同学将抵达。六十多岁,比全屋所
有人年纪都大,下意识里大家就把他想象成长辈。一会儿他走进来,身板挺得直直
的,腹是扁平的,脖子是细长的,肩是平缓的,看上去至少比在座的一半以上的人
年轻。屋里刹时悄无声息,直到我解释说他曾是跳舞的,他们才噢了一声释然了。
“真年轻啊!”这是他们共同的感叹。
这两年他再回来时,看上去终于开始老了,有些白发,脸也起皱,但身材仍然
没有变形。去年他请同学吃饭时,感叹起国内的好。什么好呢?晚上公园可以跳舞。
他已经去过几次,闲置太久的手脚一动起来就引来喝彩,这肯定很令他虚荣。他说
没想到国内有这么多人在公园跳舞,真的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正是这一点诱发了
他,他已经有再干一两年就把超市交给女婿管理,自己和太太一起回国的打算。回
国来,为了跳舞。他的太太以前也是宣传队的,会好几种器乐。
差不多就是在请他到小学教舞蹈的同一时期,另一个女知青也出现在我们眼前。
她不是本公社的,而是县文艺宣传队的。县宣传队来公社巡演,白胖老师就把跳得
最好的那个女演员请来了。她教我们跳的舞是《纳军鞋》,她的名字叫翁毓玲。
宣传队的排练厅,此时已经从木构楼房的底层移至内里拆空仅剩一围厚厚风火
墙的大房子,空间顿时宽阔了许多,老师把唯一的一张乒乓球桌也搬到这里。平时
其他同学要上课,而宣传队的不上,于是球桌就归我们所有。每天在白胖黑瘦老师
来临前,我们全部的任务就是打球,以至于后来有一年公社举行中小学乒乓球赛,
学校组队拉去时,竟没找出更强的人选,上阵的清一色是宣传队的。
那天正打着乒乓球,翁来了。几年前我在一篇随笔里专门写过那天的情形,我
用“貌若天仙”来形容她,在此之前我确实没有亲眼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纤细、
柔软、甜美,但这些词并不能全部概括她。我在那篇随笔里说,她的美貌和舞姿一
下子击中我,让我对未来生出朦胧的期待。因为迟熟,之前我确实活得懵懂,过剩
的精力都挥霍到上树下河与无尽的奔跑跳跃上,对所谓的前程从未有一瞬的打量。
而翁,她似一根标杆忽然立在眼前。女人原来可以在世间活得这么美好。
其实后来她的日子并不一直美。后来她调去市歌舞剧团,在轰动一时的话剧《
泪血樱花》里扮演妖娆时尚的日本女孩,接着又在一部香港功夫片里扮演受尽凌辱
奋起反抗的小寡妇。话剧在电视里播过,电影也正式上演过,然后她就消失了。有
消息说正是在拍电影期间,她触犯了法律,大约是出卖国家机密之类的,于是入狱。
那已经是八十年代中期的事了,而我一路颠簸,也跨进文学的门槛。那年暑假突然
想她,要去看看她,就跑到省作协开了张介绍信,然后去了女监。
正是中午,女监在半山上,从山底一路上去,两旁光秃秃的仅剩零星一些杂草,
顶着大太阳晒到女监门口,已是下班时间。有介绍信也没用,必须等。于是只好等,
等到上班,领导模样的女警出来接见,一问才知翁不在这里,而是在另一所监狱。
那天下山时又饿又累,在火辣辣的太阳下走得无比沮丧,心一下子老了,满腹
纯真的热情一去不返。但她依旧时时会在不经意间突然浮现,令我怅然一下,怀想
一阵,宛若一位命定的亲人。传说她早已出狱,做了生意,消息都是零星的碎片,
不真实,似也不可靠,前年我托一位户籍警在全国公安网上查找她,没有,任何蛛
丝马迹都没有。改名字了?出国了?不知道,音信全无。她的存在像一个幻觉。
我一直谨慎地让生活与小说保持距离,换一句话说,我的小说呈现的往往是别
人的生活。民工、钉子户、下岗女工、街道主任或者其他什么,他们都在我的视线
之内,却又与我没有直接关联。“我的生活无可奉告”,这是我多年前一个中篇小
说的题目,事实就是这样。躲在文字背后,借别人的故事发出叹息,这样已经把自
己对世界的想法表达出来,并与生活建立一种安全而妥当的联系,对我而言已经足
够了。但在那部十余年前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蔷薇前面》里,却倒映
着我很多的生活影子:一个舞姿撩人的美貌女知青,一个懵懂的十余岁黑瘦小丫头,
一个公社革委会副主任,三个人物构成了整部小说的故事核。我把自己少年时代的
许多经历与感受写进小说的第一部分,然后想象,然后虚构,然后完整了这个美丽
女知青波涛汹涌的一生。父亲看过我绝大多数文字,年轻时他也曾经在报纸上发过
小文章,大概因此还做过作家梦,“文革”被批被斗后才忍痛弃之,忽然子女中有
人接替他拿起笔。尽管这条道并不是他最期待我走的,但他还是得意地逢人便吹嘘。
他没看过我这部小说,我有意瞒下了,所以对于我把革委会副主任与女知青悲戚苦
恋的杜撰,他没机会表示不满或赞许。
县宣传队的翁教我们跳的是山东大嫂为前线军人《纳军鞋》,而在《蔷薇前面
》里,女知青吕佳薇教的却是芭蕾舞《我编斗笠送红军》。
亦凡公益图书馆(shuku.net)
下一章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