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名家十五讲(48) 推行孝道责任重大的是老师。因此,孝亲和尊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儒家特 别强调尊师重道的重要性,强调老师的恩德与父母的恩德是一样的。这在古礼中 表现得特别明显。在《礼记》中记载,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之后他的祖父母、兄 弟姐妹都不再叫他的名了,而改称他的字,甚至连皇帝也是如此,称他的字表示 对他的尊敬。只有父母一直都可以称他的名,还有就是老师也可以称他的名。可 见,老师与父母的恩德是相等的。父母去世,要守丧三年,而老师去世,也要守 心丧三年(不穿孝服的)。皇帝接见老师,不能以君臣之礼接见,而必须以宾主 之礼接见,即皇帝站在东面,老师站在西面。可见,儒家对师道尊严是何等的重 视,把孝道和师道看成是教育的大根大本。 儒家讲的孝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要养父母之心、父母 之志,不能让他们常常担心。如果自己常常让父母担忧,那就对不起父母,就是 不孝了。例如,到学校读书,功课不好,让母亲担忧,就是不孝;不敬老师,和 同学不能相处,让父母担忧,就是不孝;踏进社会,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尽心尽 力,让父母担忧,是不孝;对长官不尽忠,是不孝;与同僚不能合作,让父母担 忧,也是不孝。因此,《论语》上讲:孝就是能够做到“父母惟其疾之忧”,即 父母仅为其疾病担忧,而完全不必为任何其他事情担忧。可见,一个常常怀有孝 心的人,就几乎是一个完人了。因此,古代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是 不无道理的。 古代有些关于孝的论述和要求不仅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而且对于我们 第一部分名家十五讲 今天家庭生活的和谐也仍有借鉴意义。从现代社会与现代文明观念出发,儒 家所讲的“孝”,其合理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赡养父母。早在《尚书·酒诰》中就提出了“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 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臣民之所以努 力种植各种谷物,是为了侍奉他们的父兄。农功既毕,牵着牛车将谷物运到远处 去贸易,也是为了奉养他们的父母。这里就提出了赡养父母的道德问题。《诗经》 上也有很多篇章,一再强调子女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如《诗经·小雅》云: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出我腹我。”意思是说:爹生我, 娘养我,抚摸我,爱护我,养大长大教育我,照顾我啊挂念我,出门进门抱着我。 因此,子女赡养父母,也是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作为儒家经典的《孝经》, 更是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主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 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可见,传统儒家伦理对于赡养父母是十分重视的。 有时候,这种重视甚至超出了道德范围而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证,规定不孝在法律 上要受到处罚。《孝经·五行章》有“五行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的说法。 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而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唐律规定, 骂祖父母与父母的要处以绞刑,殴者处以斩刑,对不孝的种种罪行作出了更具体 的处罚。 第二,尊敬父母。一般人认为赡养父母就是尽了孝道,针对这种看法,孔子 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 语·为政》)就是说,仅仅把“养”作为“孝”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养 犬马也是“养”,不敬重父母,就与养犬马无法区别了。《礼记·祭义》上也讲 :“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侍奉 父母,重要的是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父母在精神上得 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悦。所以孔子说: 从心开始:北京大学爱心讲堂十年精华“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 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意思是说,侍奉父母时保持和颜 悦色是最难的。有事情子女去做,有酒食让父兄先吃,这样做就能称得上是孝了 吗?对父母和颜悦色,尤其要表现在当父母犯错误的时候,不能发火。“事父母 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论语·里仁》)意思是说,侍奉 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要轻微委婉地劝说,操劳而没有怨言。可见,儒 家的孝道把尊敬父母视为孝行的高层次要求。养与敬相比,敬是最根本的。因此 曾子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孟 子也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