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震动我的灵魂 什么叫" 晚间训话" 呢?每天晚上,吃过晚饭,照例要全体" 罪犯" 集合, 地点在两排平房之间的小院子里。每天总有一个监改人员站在队列前面训话,这 个人好像是上边来的,不是我们在大院里常碰到的那些人,他大概是学校公社的 头子之一。这个训话者常换人,个中详情我说不清楚。训话的内容,每天不同。 因为它的目的不在讲大道理,而大道理是没有多少的,讲大道理必然每天重复。 他们的训话是属于" 折磨学" 的,是这一门学问的实践。训话者每天主要做法是 抓小辫子,而小辫子我们满头都是,如果真正没有,他们还可以栽在你头上嘛。 小辫的来源大体上有两个:一个是白天劳动时一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一个是我 们每天的书面思想汇报中一些所谓" 问题" 。我们劳动都是非常兢兢业业的,并 不是由于我们" 觉悟" 高,而是由于害怕拳打脚踢。但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说不定哪一个" 棚友" 今天要倒霉,让监改人员看中了。到了晚间训话时,就给 你来算账。至于写书面的思想汇报,那更是每天的重要工作。不管我们怎样苦思 苦想,细心推敲,在中国这个文字之国,这个刀笔师爷之国,挑点小毛病是易如 反掌的。中国历史上这类著名的例子多如牛毛。清朝雍正皇帝就杀过一个大臣, 原因是他把" 朝乾夕惕" ,为了使文章别开生面,写成了" 夕惕朝乾" 。这二者 其实是一样的,都是" 颂圣" 之句。然而" 龙颜大怒" ,结果丢掉了脑袋。我们 监改人员的智商要比封建皇帝高多了。他们反正每天必须从某个" 罪犯" 的书面 汇报中挑点小毛病。不管是谁,只要被他们选中,晚间训话时就倒了大霉。 晚间训话的程序大体上是这样的:" 罪犯" 们先列队肃立,因为院子不大, 排成四行。监改人员先点名。这种事情我一生经历多了,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记 忆。只有一件极小极小的小事,却给我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回忆,就是我将来见了 阎王爷,也不会忘记的。有一位西语系的归国华侨教授,年龄早过了花甲,而且 有重病在身,躺在床上起不来。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把他也弄到黑帮大院里来。 他行将就木,根本不能劳动,连吃饭都起不来。就让他躺在床上" 改造" 。他住 的房子门外就是晚间训话" 罪犯" 们排队的地方。每次点名,他都能听到自己的 名字。此时就从屋中木板上传出来一声:" 到!" 声音微弱、颤抖、苍老、凄凉。 我每次都想哭上一场。这声音震动了我的灵魂! 其他" 罪犯" 站在这一间房子的门外,个个心里打鼓。说不定训话者高声点 到了谁的名字,还没有等他自己出队,就有两个年轻力壮的监改人员,走上前去, 用批斗会上常用的方式,倒剪双臂,拳头按在脖子上,押出队列,上面是耳光, 下面是脚踢。清脆的耳光声响彻夜空。更厉害的措施是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两 只脚——一千只脚是踏不上的,这只不过是修辞学的夸大而已,用不着推敲,这 也属于我所发现的" 折磨论" 之列的。 这样的景观大概只有在十年浩劫中才能看到。我们不是非常爱" 中国之最" 吗?有一些" 最" 是颇有争议的;但是,我相信,这里决无任何争议。因此,劳 改大院的晚间训话的英名不胫而走,不久就吸引了大量的观众,成为北大最著名 的最有看头的景观。简直可以同英国的白金汉宫前每天御林军换岗的仪式媲美了。 每天,到了这个时候,站在队列之中,我一方面心里紧张到万分,生怕自己的名 字被点到;另一方面在低头中偶一斜眼,便能看到席棚外小土堆上,影影绰绰地, 隐隐约约地,在暗淡的电灯光下,在小树和灌木的丛中,站满了人。数目当然是 数不清的。反正是里三层外三层地人不在少数。这都是赶来欣赏这极为难得又极 富刺激性的景观的。这恐怕要比英国戴着极高的黑帽子,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御林 军的换岗难得得多。这仪式在英国已经持续了几百年,而在中国首都的最高学府 中只持续了几个月。这未免太煞风景了。否则将会给我们旅游业带来极大的经济 效益。 还有一点十分值得惋惜的是,我们晚间训话的棚外欣赏者们,没有耐性站到 深夜。如果他们有这个耐性的话,他们一定能够看到比晚间训话更为阴森森的景 象。这个景象连我们这个大院里的居民都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看到。偶尔有一夜, 我出来小解,我在黑暗中看到院子里一些树下都有一个人影,笔直地站在那里, 抬起两只胳臂,向前作拥抱状。实际上拥抱的只是空气,什么东西都没有。我不 知道,我们这几个棚友已经站在那拥抱空虚有多久了。对此我没有感性认识,我 只觉得,这玩意儿大概同喷气式差不多。让我站的话,站上一刻钟恐怕都难以撑 住。棚友们却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了,更不知道将站到何时。我们棚里的居民都 知道,在这时候,什么话也别说,什么声也别出。我连忙回到屋里,在梦里还看 到一些拥抱空虚的人。 (五)离奇的规定 在黑帮大院里面,除了有《劳改罪犯守则》这一部宪法以外,还有一些不成 文法或者口头的法规。这我在上面已经说过几句。现在再选出两个典型的例证来 说上一说。 这两个例证:一是走路不许抬头,二是坐着不许跷二郎腿。 我虽不是研究法律的学者,但是在许多国家呆过,也翻过一些法律条文;可 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也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一个人走路不许抬头的规定。除了生理上 的歪脖子以外,头总是要抬起来的。 但是,在北京大学的劳改大院里,牢头禁子们却规定" 罪犯" 走路不许抬头。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想出这个极为离奇的规定来的。难道说他们读到过什么祖 传的秘典?或者他们得到了像《水浒》中说的那种石碣文?抑或是他们天才的火 花闪耀的结果?这些问题我研究不出来。反正走路不许抬头,这就是法律,我们 必须遵守。 除了在个人的牢房里以外,在任何地方,不管是在院内,还是在院外,抬头 是禁止的。特别在同牢头禁子谈话的时候,绝对不允许抬头看他一眼的。如果哪 一个" 罪犯" 敢于这样干,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轻则一个耳光,重则拳打脚踢, 甚至被打翻在地。因此,我站在牢头禁子面前,眼光总是落在地上,或者他的脚 上,再往上就会有危险。他们穿的鞋,我观察得一清二楚,面孔则是模糊一团。 在干活时,比如说抬煤筐,抬头是可以的。因为此时再不允许抬头,活就没法干 了。有一次,我们排队去吃饭,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我稍稍抬了一下头,时间 最多十分之一秒。然而押送我们到食堂的监改人员立即作狮子吼:" 季羡林!你 老实点!" 我本能地期望着脸上挨一耳光,或者腿上挨一脚。幸而都没有,我从 此以后再也不敢不" 老实"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