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略的本质(二) 作为一个进城的乡下人,关于写作的最初理由,是在田地里,由于头一天晚上 和初恋情人约会,被母亲搧了耳光,父亲说你甘心在这里一辈子,你怎么会看上那 个泥瓦匠?父亲的话点燃了我的希望。虽然一直不被承认和理解,到底还被父亲这 样期待。 但是目前的写作,不知不觉也和潮流挂上了,网络文学,新新人类,七十年代 作家,他们一改贫寒的苦菜花似的脸,不需要奋发向上的经历,也不树立什么目标, 可以泡吧、网恋、蹦迪、穿背带裙、口红涂成紫色,炫耀并炫耀自己会炫耀、吸毒 并将此作为资本、性爱随时随地也可以使得。 到如今,我觉得羞愧得很,我没有技巧,不属于另类作家,不属于任何一个派 系,没有自创的风格,只有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得到认同可能 很难,因为连我自己未必也敢认同自己。我离这些实在太遥远了,所以即使是写作, 我想我一鸣惊人的资本是零。 我有钱时也喜欢去一些灯光昏黄的酒吧,音乐振聋发聩的舞厅,偶尔住些带三 四星的酒店,但是,敞开怀喝得支离破碎没有,穿胸罩内衣扭屁股的不敢,住在酒 店拼命看电视,看家里收不到的国际频道,然后打免费市内电话,生怕少沾了便宜。 我从来没遇上一见面就有性冲动的男人,吸毒的虐待狂、强奸犯、卖摇头丸的, 这些人,对不起,只在电视上打过照面。 我天天把“爱”放在口中,即使现在老公有了钱,我还是更喜欢“爱”这个字 而不是钱。我坐月子的时候想吃饼干,丈夫带我去批发部时,我指着一种饼干说, 我喜欢那种,他马上说,我知道那种便宜。这就是我的本性。毫无办法。 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舍得挥霍金钱,不在街头接吻,不认识政界、文艺界、演 艺界的名人,也不敢制造什么绯闻,我想,“家”这个东西还是最重要的。 关于吃的,米饭、蔬菜、肉和水果是我的主食,零食咖啡、面包、三明治、法 国牛排等等都离我很远,更加落后的是我相信一个完整的女人每天必须读书,读的 又是张爱玲、钱钟书甚至曹雪芹等这些“老老人类”的书,关于新新人类的书,读 不进去更无从爱。 我很想从今往后好好做自己,我想整容,瘦身,文眉;我想天天跳舞,坐在吧 台的高脚凳上看人;我想找几个男人打架培养信心;我想收到玫瑰;我想穿内衣在 地铁的前头让万人看。结果我一样没做,天哪,我只是瞎想想。 另外,我遵法、守纪,但又极其懦弱,公共汽车上让座是让座,看到小偷明目 张胆掏老大爷钱包,也只敢小心地捅老大爷一下,眼睛还看着别处。躲过了流血事 件,也白白错过了成为英雄的机会。 更为要命的是身材过于浓缩,脸蛋过于红润,既不古典也不现代,往大街上一 走,走来走去还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点点的故事,要想一鸣惊人,怕是难透了。 我写作,因为乱糟糟的城市,有乱糟糟的心思。我想理清一下自己的心,我想 点亮自己的心灯,照耀自己的爱情,是的,永久的梦想就是——征服世俗,征服爱 情。 我写作,是因为对上班挣钱力不从心,虽然身体病着,可是精神闲着,闲着也 是闲着,抱着侥幸的心理看能不能赚点稿费回来。 事实上仍然跟童年时一样,只要一拿起笔,我就发现我不能缩短感觉和文字之 间的距离,文字常常背弃我的感受,糟蹋它,歪曲它,存心跟我作对,一直让我心 中流动的感觉常常到不见踪影为止。 这让我无比疲倦,所以我写作的方式就是常常拿着笔等在那里,等待突然之间 的灵光一现,一切自动解决,我需要表达的那些词、句子、结构和语调都符合我心 境的一种文字的到来。 仅此而已。 所以我什么有意义的东西也没能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