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第一篇厘清父母的爱与非爱 (15) 但是,30年过去了,关于这项法律的争议却一直没有停止:做父母的不能对 孩子动手,到底是保护孩子的权利,还是使得孩子们因此不受管束、甚至走上犯 罪的道路? 平等意识从小扎根。詹森教授的科研小组也一直在跟踪研究1979年实施的 《反体罚法》的效果。数据显示,这项法律实施30年来,更多的瑞典孩子避免了 皮肉之苦。上世纪60年代,90% 的瑞典父母每年至少打孩子一次;到2006年,这 一比例已经降到了2%。 一位名叫彼得的孩子说:" 如果兄弟或同学打我,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还击, 但如果爸妈打我,这就不公平,因为我不可能打回去。" 这项法律也改变了许多父母的态度。"1965 年,我们访问的瑞典父母中有65% 认为,体罚孩子没什么不对,这一数据此后持续降低;到2006年,支持体罚的父 母比率仅占全国人口的7%。如果抛开移民的因素,大概只有5%的父母支持体罚。 " 詹森教授表示。 据《新京报》相关新闻报道,自瑞典率先通过《反体罚法》,紧随其后的分 别有芬兰、挪威、德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希腊等欧洲国家,到目前为止, 共有24个国家立法全面禁止体罚儿童。不过,这项法律的争议性并未减少,今年 8 月,新西兰公民通过" 全民公决" 推翻了《反体罚法》。 在英国,禁止学校体罚学生的法律早在1989年获得通过。但对于" 是否禁止 父母对子女做任何体罚" 一直饱受争议。2004年8 月,英国议会通过了" 仅允许 轻微体罚儿童" 的法律修正案,同时拒绝了全面禁止父母打孩子议案。 不过,在詹森教授看来,这项问题的争议焦点不在于" 父母和儿童的权利" 的争执,而在于" 怎样才对孩子更好" ," 现在的问题是,许多父母仍然相信, 体罚对于教育孩子有好处。但是,心理学研究已明白证实,体罚对儿童没有益处, 只会伤害孩子" 。 (根据2009年10月12日《南国早报》和《新京报》整理——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