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发现我们生命的新动能(2) 在各种研究中都发现,少年犯罪和家庭、学校、社会环境及个人的特质有直 接的关系,桑普森和劳伯(Sampson , Robert and John Laub)的" 逐级年龄非 正式社会控制理论(Age-Graded Informal Social Control Theory of Criminal Behavior)" 强调:无论早期犯罪倾向如何,终止犯罪的四个转折点就在于: 1.切断过去不良影响。 2.提供监督或监控,以及社会支持和成长的机会。 3.改变日常活动的结构或形态。 4.提供自我认同的改变。 (摘自《犯罪学》,许春金,二○○七) 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中,终止犯罪的四个转折点,与复原力理论中 的许多观点相契合,复原力在最近被定义为能够从过去负面事件中恢复的能力, 而不是指面对压力却不受伤害的能力。在发展文献中,经常以" 保护因子" 一词 来讨论。保护因子是指孩子暴露于不好的环境中,却能发展出正向的结果和健康 的个人特质;而大人的复原力,则是指成年面对重大冲击事件(high disruptive ),能够保持相当的沉稳,而身心功能健康的能力。复原力的提升,在实务上很具 体的做法,是让个案检视过去负面的成长经验,用正向积极的想法重新解读。 要让个案成为一个充满热忱和活力,能全力以赴为自己而努力的人,依前述 理论,我们要协助少年终止再犯行为,必须提供有效的协助,帮助他改变过去负 面思考、退缩、逃避、以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以及自我否认、不愿为未来努力 或忍受现在的辛苦。一个强而有力的成功经验,将可以促使个案得到正向的支持 及改变其日常生活的结构及形态,最重要的,当然是培养少年向善、向上的意志 力,这与复原力的观点相似。依据相关研究的结果,如果父母亲、老师及相关社 会福利单位,能及早关注高危机少年的生活适应情形,适时提供必要的支持系统 以协助少年达到良好适应,并在生活及教育中传达及培养少年的坚韧特质,那么 危机少年在逆境中依然能达到良好" 复原力" 的概率就会提高。 复原力的运用是否能在辅导上得到成效,恢复个案的保护因子十分重要。什 么是保护因子,各方意见有所不同,整理国内外学者的看法,总结出下列九项因 素: 1.能与父母维持良好的关系 2.有自我价值感 3.能与他人合作 4.有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 5.能延迟需求 6.具有内控性格 7.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8.有思考的能力 9.有幽默感 如果要以个人层次与外在支持系统层次做区分,个人层次方面的保护因子包 括:面对变化能决定该如何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生命抱持乐观、寻求新奇 的经验,对生命有正向的看法,因他人的期待而愿意变更好的能力,自我面对问 题能控制情绪及冲动的能力,具有同情心和信任他人,具有自信和远见、乐观的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