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猛农过江(3) 冯朦胧和张继有俩共同点:1 、比冠军(状元)出名得多。2 、都是诗人。 像二狗这样写小说的显然不行,还是诗人厉害。虽然二狗上了凤凰卫视还有其他 的一些电视台,但是到现在还没出名,急死了都,现在冷静地分析一下,可能最 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没写诗,最近二狗也开始尝试着写诗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狗是否能出名这事儿,先说说冯朦胧的成名过程。且说那一届卡拉 OK大赛正值港台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星级人物登陆大陆之际,引爆了新一轮的流 行歌曲热潮,老百姓们爱听也爱唱,整届大赛的参赛歌曲全是《来生缘》《潇洒 走一回》《水手》这样的流行歌曲,而且参加者也多是18岁至25岁的年轻人。当 然了,这一切,都是在冯朦胧出场以前。冯朦胧出场之后,立马用他那特有的铿 锵有力的诗歌击垮了所有参赛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记得,冯朦胧出场之日,整个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市民们已经多 少出现了点审美疲劳,对舞台上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儿都有了点儿 抵触情绪。所以,有着无比幽怨的眼神并且留着稀疏的胡渣子的冯朦胧一登场, 立马吸引了所有电视机前观众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怀中的孩子,吃饭的放下 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连写家庭作业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 中的笔。 普通歌手上来就唱,可是那天穿着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装的冯朦胧上来就鞠了 个90度的躬,而且,这一躬,足足鞠了5 秒,把观众都看愣了:这哥们儿这是要 干啥?谢罪? “朦胧诗朗诵:《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监狱里待糊涂了,冯朦胧 说这几个字时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停顿,语句也没有任何节奏感。 说完这句,冯朦胧抬头看了镜头又停顿了3 秒钟,喉结用力地一骨碌,咽下 了一口口水。观众更迷糊了:这哥们儿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别人都是上去就唱, 他怎么什么动作都比别人慢上三拍?! 当大家已经开始怀疑台上这人是不是真要朗诵时,冯朦胧终于开口了:“谨 以此诗献给我最爱的诗人,顾城。顾城,听说你走了,我泪滂沱,那天我,一直 哭……” 观众们明白了,这哥们儿要开始了,他这诗是献给另一个诗人的。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地朗 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 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 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撒 在古老的风中。”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 但又没有任何节奏。诗的美 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二狗 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糊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