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猛农过江(4)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 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 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 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流行歌曲通常三四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十 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2 分钟的时候,全市50% 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 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5 分钟的时候,全市95% 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 分钟的各 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8 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为什么是110%呢? 因为有10% 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 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狗是 其中之一。虽然二狗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狗身边没有一个人能 把这诗听得超过3 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认 识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侥幸没看电视的市民最终也难逃一劫。因为1994年前后我市流行电视点 歌,谁过生日了谁结婚了谁做寿了都流行在市电视台上点个歌祝福一下,然后不 知道哪个无聊的人想故意恶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结婚之际他给电视台打电话说 :“能不能把上次诗歌大赛上冯朦胧朗诵诗歌那骨碌截下来,我太喜欢他那诗了, 我想点那首诗。”结果电视台的人还颇具娱乐精神的真的给他点了。然后……连 续三天,每天都有人点冯朦胧的那首诗。这哪儿是恶心一个人两个人啊?一下子 起码恶心好几十万人!三天之后,电视台就收到了无数投诉,迫于激愤的民众压 力,电视台再也没放过他的诗朗诵。估计要是有人再敢放冯朦胧的诗朗诵,电视 台该被砸了。 这次一夜成名对于冯朦胧来说也是好于预期,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当他发现 自己已经成为明星诗人的时候,多少有点自得。后来他发现大家都是在嘲笑他的 时候,他也颇具娱乐精神不以为意:“想继续听我的诗,来红旗公园吧,我有时 候在。” 可见,这冯朦胧对待诗歌的态度还是很坚持的,真是十几年如一日,一直没 有放弃诗人的理想。虽然到了1994年的时候人们早已经忘了朦胧诗为何物,但是 冯朦胧却始终坚持着,前几年,还可以看到他在红旗公园的地上用清水毛笔写诗, 当然也许他已经是在练书法了吧。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的精神值得学习。 据黄中华说,那天他挨打时那个手持《今天》刊物的小姑娘,后来也是经常 来红旗公园。她在其后的二十几年的时间里,成了大姑娘、小媳妇、小娘们儿、 老娘们儿,她在红旗公园里干的事儿也根据时间的推移变成了练香功、开传销会、 唱卡拉OK,反正,什么流行她干什么,就是没见过她再来这开诗会。 每当黄中华说起这些的时候,总是长吁短叹地感慨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