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 节:破茧(3 ) 沈公子说:“以前红兵天天跟张岳混在一起,省心,现在红兵成天跟官员在 一起吃饭喝酒,费心。” 赵红兵的回答是:“操!我这是被你烦的。” 公司里的大事小事几乎都被沈公子一个人包了,赵红兵就负责拍拍板,再就 是陪人吃饭聊天打打球,至于把头发都愁白了吗? 2003年大年初一凌晨五点,天灰蒙蒙的,还没亮。被清洁工清扫过的黑黢黢 的马路旁边白雪皑皑,雪上还有夜里放过的鞭炮留下的红色纸屑,耳边还能听到 这个城市各个角落的零星鞭炮声。马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大年初一凌晨五点,谁 出来逛街啊? 别说,还真有! 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沿马路右侧疾步快行,嘴里不断地呼出白色的热气。看 他疾走的样子似乎有急事儿,但看他的表情又似乎没什么大事儿。这个男人的鬓 角几乎全白了,脸上也出现了上了点儿年纪的男人特有的那种竖条皱纹,但是从 他的一双眼睛中,还可以看到无尽的活力。 东北人冬天必穿羽绒服,但这个男人却穿了一件很旧但洗得干干净净的黄色 军棉袄。 这个男人快步走时,左手插在右臂的袖管里,右手插在左臂的袖管里。这个 姿势被国人称为东北农民的标志性动作,但这个男人却不是农民。他不但不是农 民,而且还是这个城市最有名的社会大哥。他的这个姿势,应该是从他的农民爷 爷那里学来的。当然,也有可能,他是为了遮挡他那已经几乎完全残废了的右手。 在这个男人身后处五米,有一辆和他步速完全一致的缓缓行驶的黑色沃尔沃 轿车。是个人就看得出,后面的那辆黑色沃尔沃是这个身穿黄色旧军棉袄的男人 的跟班儿。 对,这个男人就是赵红兵。几年了,每天早上4 :30,赵红兵一定会起床锻 炼身体,风雨无阻。他锻炼身体的方式也很奇特:快步走。他不跑步,只快步走。 当然,他快步走的步速完全抵得上常人的慢跑,但他却一步都不跑。 每天,赵红兵都会从位于市中心的家中出发,先走到西沙坨子,然后走到市 六百货,再走到火车站附近,然后回家,总是如此。赵红兵每天步行超过10公里, 简直要绕半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