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黄河作证(29) " 让我告乡政府?" 杨风霞惊恐的瞪大双眼。 卫鹏:" 对,告乡政府,这叫行政诉讼,也叫民告官。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 份不合理的裁定,重新判决。你不用害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正当权利。" " 卫律师,法律方面的知识我一点不懂,这两个案子干脆都托付给你来办吧。 不管花多少钱,我也要把官司打到底。" 杨凤霞恳求道。并流露出几分冲动,漂 亮的脸蛋涨得通红,说着说着就站了起来。 卫鹏让她坐下,又给她倒了杯水:" 你先冷静冷静,不要头脑发热。你的意 思我明白,但要真正操作起来,决不是这么简单。就拿这两个案子来说吧,第一 个毁林案属于刑事犯罪,按规定律师是不能代理的。必须你或者你父亲出面,至 于和乡政府的行政诉讼,这个我能代理。" 杨凤霞:" 卫律师,你说现在我该咋办?" 卫鹏:" 毁林案归公安局管。可是公安局已经下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再找他 们也没用,只能先放一放。干脆就先从乡政府的裁定书入手。和乡政府打官司属 行政诉讼,归法院管。法院的罗院长我认识,这人比较正派,一般不买赵玉虎的 帐,咱们直接找他,先把乡政府和赵家坪村委会以及赵玉虎告上法庭。不过这事 要快,法院没有正式立案之前决不可声张,以防县上领导干预。我现在就给你写 诉状,下午一上班咱们就盯住罗院长让他签字立案。" 走出律师事务所大门时,杨凤霞的心情宽慰了许多。 第十章 在安宁县法院大门口的告示栏里,新贴出一张白纸黑字、用毛笔写成的公告, 内容如下: 兹定于6 月15日上午9时,在本县罗川乡赵家坪村露天剧场,公开审理杨发 才诉罗川乡人民政府及第三被告人赵家坪村委会的行政诉讼案,欢迎各界人士参 加旁听。 1999年6 月5 日 这天刚好县城逢集,又是下班时间,一会功夫,法院门口便围满了人。 按说,法院审理案件,这完全是日常工作,就像人要吃饭,鸡要下蛋,天经 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会有谁过份在意。特别是一切都被人们淡化了的今 天,更不会有什么轰动效应。 但这次的审理非同寻常。 我们国家虽然一九八九年四月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 法律的形式规定民可告官,但真正实施起来并非容易。 几千年来," 屈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 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在那些祖祖 辈辈与世无争,逆来顺受惯了的弱势群体眼里,没有多少人相信胳膊真能拧过大 腿,到时候粉身碎骨的只能是鸡蛋。而决不是石头。 因此,《行政诉讼法》虽然生效已经十年了,但在黄河岸边的这个边远小县, 真正敢把官僚们送上法庭的,还是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