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于百家的来信。他在信上说如果真要去开张闹的窗户,最 好闭上眼睛,因为闭上眼睛之后,耳朵就会竖起来,会特别敏感,就不会发出任何 声音。但是到了信的结尾,他却板起脸劝我千万别去干那种蠢事,这只不过是一个 玩笑,前次说的也算不得数,只是一时的狂言乱语。他说如果我听劝就是他的好兄 弟,如果不听劝等到某一天我被押赴刑场,他绝对不会去看我半眼。我惊出一身细 汗,暗自庆幸没把他的狂言乱语当作最高指示,要是我真按他说的去做,也许我早 已像兰兰那样被关进笼子了。 又过了二十天,月亮从窗口照进来,白生生的一片,像女人压扁了的身体摊在 我床上。我这个傻B 、癫仔、蠢货又管不住自己的腿脚,从床上爬起来,去了红星 巷,进了文化大院,直接来到张闹的宿舍前。那晚,我的脑子好像已经睡着了,没 对我的腿脚提出半点批评,或许已经提出了,只是声音太微弱,盖不过身体的冲动。 我掏出一块黑布蒙住眼睛,开始用手指去感受窗户。我把手指抠进窗缝,轻轻地拉, 窗门很配合,没发出一点声音就打开了。我伸手去摸靠门边的窗条,摸到了,轻轻 地抽,窗条也像是自己人,没反抗就滑了出来。这时我拿掉黑布,把头伸进去,扭 开门锁,门锁非常理解,一点也没吵闹。我轻轻地推门,那门就像内奸,无声地闪 开一条缝欢迎我。进入张闹的宿舍,我没有遇到半点阻力,那些窗呀锁呀门呀好像 商量好了似的,合伙起来收拾我,竟然没给熟睡中的张闹一点暗示。如果当时我不 照于百家信上说的蒙上眼睛,说不定就会弄出响声,张闹就会惊醒,我就会逃跑, 后面的事就不会发生…… 我屏住呼吸,盯着窗前的床。床上铺满月光,可以看清张闹长长的眼睫毛、直 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巴、雪白的脖子。天哪!她竟然穿着那件我买的蓝色连衣裙。 这说明她并不恨我,说明我还有跟她发展下去的大好机会,难道她的生气是假的? 我顿时傻了,像老鼠掉进了锑桶,抓哪里哪里都没把把,急得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 出去。我后退两步,嘭地撞翻一张椅子。张闹忽地打坐起来,惊叫:“谁?”,紧 接着就喊:“救命!”她的喊声逼得我没有退路,只好扑上去捂住她的嘴。她撕我、 推我,嘴里不时漏出“救命”的嚎叫。我说:“张姐,张姐,我是广贤,我只想看 看你,没别的意思,求你别叫了。”她反而叫得更大声,我不得不把她的嘴巴捂得 更紧。讨厌的是她不光嘴巴呜呜地叫唤,身体还滚来滚去,双腿把床板打得叭叭响。 为了让她安静,我动用了全身的重量,让我的腿压住她的腿,让我的胸膛压住她的 胸膛,用我的双手压住她的嘴巴。这样,她的动作幅度稍微小了一些,但是走廊上 已经传来密集的脚步声,我明知道末日就要到了却毫无办法。有那么一刹那,我想 放开她,从窗口跳下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的产生和遗忘是同时进行的, 竟然没有多停留哪怕万分之一秒钟,好像我的手捂住的是一个炸弹,只要一松开就 会没命。当时我最关心的是不让她发出声音,别的任何想法都被推后,因此我又一 次失去了对命运的选择。 屋门乓地一声被人踹开,电灯嗒地一声闪亮,几个男演员扭起我的双臂,毫不 吝啬地把拳头、脚尖、膝盖、胳膊肘送到我的屁股、胸口、脑袋、鼻子、眼睛、脊 背等地方。我的双臂被他们扭得嘎嘎响,好像要扭断了。开始,我这个傻B 还尽量 理解他们,觉得他们就应该这样保护张闹。张闹就像是他们头顶的一株葡萄,平时 他们连酸的都吃不上,现在怎么能容忍一个小毛孩把葡萄连根拔起。但是慢慢地, 我发觉他们并不理解我,他们的手越来越重,我身体迎接的再也不是肉体,而是一 些硬物,好像是凳子、皮带和砖头。他们把我的嘴角砸破了还没有停止,把我的腿 打瘸了,还在往上面扔凳子……我的胸口一阵麻,我的头皮一阵麻,我的大腿一阵 麻,最后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倒下去的瞬间,我仿佛听到张闹的哭声。我又没伤她 半根毫毛,她怎么哭得比挨了强奸还要伤心?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看守所里,就是北郊的路塘看守所。我的身上到处都 是紧的,头皮、舌头、嘴角、胸口、屁股和小腿肚无一处不紧,也就是说我全身都 肿了,仿佛把自己的每个器官都放大了一倍。同室的几个强奸犯告诉我,医生已经 给我擦了好几次药,还用听诊器听了我的胸口。下午,那个中年男医生走了进来, 他一边给我擦药,一边和蔼可亲地:“广贤,你只是外伤,过几天就好了。”他说 话的口气慈祥,擦药的手轻柔,每擦一个地方就问我痛不痛?我从来没有被人这么 侍候过,迷糊中已经把他当成亲人。我甚至轻轻地喊了几声“妈妈”,只是因为嘴 巴还肿着,声音没有传出来。要不是已经有了一点人生经验,我当时就想坦白,甚 至愿意夸大自己的罪行,以报答他对我的治疗。 看着天花板上的黑斑,我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从张闹的后窗跳下去?如果我跳 下后窗,脚底一抹油,张闹也就有了下来的台阶,没准她会说:“对不起,我只做 了一个噩梦。”还有,我在送张闹裙子之后,为什么不去探探她的口风?哪怕偷偷 地去观察她几眼。假若事先看到她穿上那件蓝色的连衣裙,我不高兴得翻跟头才怪 呢,怎么会蠢到溜进她的房间。更不用说于百家这个魔鬼了,他好像已经深入到我 的内部,随便说什么在我身上都能起化学反应。你想想,假如他不说小池像豆腐, 我会把张闹联想成豆腐吗?假如他不写信来叫我闭上眼睛,我敢大起胆子去开张闹 的窗口吗? 这么说,于百家似乎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公正地讲,千错万错还是我自己错。 百家明明写信警告我不要干这种蠢事,我却没有听。百家当时想留下来,不愿意回 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我却死劝他回去,还拿三个公章来吓他,还要他对小池 负责任。如果我不吓他,不提小池,没准他就留了下来,没准会比我提前溜进张闹 的房间,哪怕是提前几秒钟,有他在,根本轮不到我。再说,当初我就不应该跟于 百家说张闹,我就是想得下身软不下来,也不应该告诉他。只要不告诉他,我就听 不到他的鬼主意,就不会把自己弄到笼子里。千错万错还是嘴巴错,我扬手打了一 下罪魁祸首,嘴巴传来一阵钻心的痛,刚刚结痂的伤口又破了,下巴流满了血。 负责本案的公安两次提审我,因为我的嘴巴还肿着,舌头还大着,便没法回答 他们的提问,想说什么也只是一股散开的气,根本扭不到一块,形成字和句。我想, 假如我是一个哑巴,那就不用他们审来审去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大不了头点地。 我宁可一声不吭地被押赴刑场,也不愿去回答他们的问题。不瞒你说,那时候我还 怕羞,还不敢去跟陌生人谈论身体的器官。跟于百家谈是一回事,跟赵敬东谈是一 回事,就是不敢和陌生谈,特别是不敢跟板起脸的人谈。我忽然想起了于百家,如 果说他只给了我反面的指引,那是不公正的,至少他折磨自己身体的行动,在我身 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每天晚上,我偷偷地把结了痂的嘴巴抠破,让它长久地血肉 模糊。我还故意咬伤自己的舌头,让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肿着、大着。这样做的 目的,就是不想回答问题。果然公安又提审了我一次,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摇摇 头,张开嘴巴。那是一张百孔千疮的嘴,嘴唇和嘴角全是脓泡,一边嘴角高一边嘴 角低,上唇下唇只有少量没肿没破的地方,那也是亮晶晶的,撑得像透熟的葡萄, 轻轻一碰就会流出点内容来。舌头大得顶住了上颚和牙齿,想分担鼻孔的出气都不 可能。这么色彩丰富、形状怪异的器官,若是有人骂它“歪嘴、烂货”一点也不冤 枉。在过去,这可是一张吐字清晰反应灵敏惹事生非的嘴,现在它总算得到了报应。 公安一看就知道,要提问这样的嘴巴,恐怕连个标点符号都问不出来。他们一挥手, 把我押回监室。 李家庭又提着药箱来给我治嘴巴,我终于想起了那位医生的名字。他给我上药, 贴纱布,轻言细语地:“广贤,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有撞墙的,有吞药瓶的,有 想上吊的,有咬舌头的,结果没一个有好下场。要想有好一点的结果,就老老实实 地交待错误,尽管有人歪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我可以证明它还是基本准确的。 你按我说的去做,相信会有公正的判决。”他的话像毛毛雨,每次给我换药总要下 一阵,我抵触的情绪被他慢慢地泡软。刚好同室的一个强奸犯因为摆事实讲道理, 被放了出去,这让我见证了嘴巴的好处。我开始配合治疗,不到一个月,嘴巴就痊 愈了。 但是、可是,万万没想到再也没人提审我。我这个笨伯每天对着窗外喊“冤枉 呀冤枉”,却没有任何人理睬我。他们都忙着贴大字报、揭批反动派去了,像我这 样的偏房再也没有人宠幸。我喊了一个月、一年、两年,从60年代末年喊到70年代 初年,都没有人提审我。我想当初也许不应该搞烂嘴巴,要是配合他们提审,没准 早就无罪释放了。这是何苦呢?自己把自己弄得白白关了两年多时间。 关了两年零三个月,法院开庭审理我的案子。我交待完全部事实之后,法官认 为我不老实,因为我的交待和张闹提供的材料相距十万八千里。法官当场声情并茂 地朗读张闹提供的材料,材料上说我撕烂了她的裙子,并强行进入她的体内。读完 材料,法官把那件撕破的蓝色连衣裙举起来,裙子的下摆已经撕成四瓣,它要是再 回到风里也只能跳草裙舞了。我说:“撕破了裙子不是还有衬裤吗?”旁听的人们 哈哈大笑。法官说:“张闹说了,那天晚上她没穿衬裤。”又是一阵笑声。凭什么 他们只相信张闹而不相信我?张闹为什么要提供假证据?于百家说女人都爱面子, 张闹为什么不爱?她那么漂亮那么有名那么前途无量,怎么就不要名声了?我的脑 袋像被张闹亲手操起的木棍狠狠地敲了几下,顿时满地都是闪光的金子。 接下来我听到法官宣读张闹已经不是处女的证明。天哪!我连她的裙子都没打 开,连她的衬裤都没脱,处女膜怎么可能隔着两层布就没有了呢?更何况事情已经 过去两年多时间了,在近七百天的日子里,每一天都是她处女膜的天敌,都有可能 让她不是处女,这张纸怎么能证明两年前的事件呢?法官说这张纸是当时开的,也 就是我“强奸”张闹的第二天医院检查的结论。有人把那张纸递到我眼前,让我看 清楚上面的日期。我低下头,不想再争辩,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争辩。法官问我: “曾广贤,你记得你的生日吗?”我说:“九月二十六号。”法官说:“那么你进 入张闹的房间是哪一天?”我说:“九月二十九日。”法官说:“你能确认吗?” 我说:“确认。” 最后我被判了八年有期徒刑。你不要惊讶,也不要不理解,当时强奸罪是重罪, 情节严重的还会挨枪毙,就是强奸未遂也会被判个五年六年的,哪像现在这么宽容、 自由,哪像现在这样不在乎处不处女。你能戴这么粗的项链,穿这么簿的衣服,开 这么低的领口,挺这么高的胸膛,穿这么短的裙子,得感谢社会的进步。我真羡慕 你!你是不是听困了?困了就喝点饮料。很好听是吗?那我就继续讲。被判八年我 认了,我没埋怨法官,甚至也没埋怨张闹,虽然我生过气。我发誓我没有强奸张闹, 不要说强奸,就是连她大腿的皮肤我也没碰过,充其量隔着裙子用身体压了那么一 下。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毕竟有了强奸她的念头和强奸前的动作,我想这也应该是 犯罪,不能不坐牢!所以,我没埋怨法官,甚至也没埋怨张闹,只埋怨自己知识贫 乏,当时我竟然不知道处女膜是可以自己撕破的,只要做剧烈的运动就有可能撕破, 更何况张闹是一个芭蕾舞演员,一个经常要劈叉的演员。不知道这个常识我还心安 理得,当我知道后就悔得用头去撞墙。 而这还不是我最后悔的,后来我去了杯山拖拉机厂劳动改造,脑子里一直在想 法官为什么要问我生日?有一天我忽然掰起指头算清楚了,九月二十六日前我才十 七岁,而九月二十六之后我就满十八岁了。十八岁之前犯法是可以减刑的。我这个 癫仔这个傻瓜这个笨伯,竟然不懂得提前四天去找张闹,假若提前四天,哪怕是真 正去强奸她,也有可能不会被判这么久。十年里,我天天问自己为什么会忘记生日? 我连敬东的生日都没忘记,怎么会忘记自己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