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见血封喉(25) 酒吧里的几个常来驻唱的摇滚青年是崔健的铁杆粉丝,整天琢磨着什么时候 可以自己也新长征路上一回。都是住地下室的人,每个人都渴望摆脱泡面白开水 的生活,但是成功没有一蹴而就的。人们灰头土脸却又心高气傲,每个人都要求 尊严体面。所以他们愤世嫉俗,对所有电视娱乐秀嗤之以鼻,无端的生出愤恨, 多是因为饿得恨不得啃吉他键盘。 我们都很脆弱,我们都很贫穷。 精神富足不能解决饥肠辘辘,所以我总是对能点歌的有钱学生小姐少爷们格 外客气。换来摇滚青年们一通鄙视:丫一点骨气都没有。 我只能淡淡地一笑而过。曾经我也年轻,我也愤青,如今,我得为小哑巴的 温饱多考虑精神富足之外的物质保障。我将不再是我自己,我成了一个有累赘有 责任感的幸福男人。 这种转变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可是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那天晚上一群大学生在包间里HAPPY ,橘红和紫色的灯光交替,有种暗夜的 魅惑。服务生进去送酒,门打开的时候里面很大的嬉闹声传出来。我看见一个耳 朵上银光闪闪的女生在高声猜拳,后来她走出来上洗手间,我在吧台边上坐着喝 我的扎啤,她与我擦肩而过。我终于看清楚那些银光闪闪的来源是什么。 她扎了十三个耳洞,整个耳廓上戴满银钉。 OH. MY GOD! 这丫头的耳朵是猪皮做的吗? 她似乎发现我在看她,也回瞄过来,意外的是她对我笑了。我转过头来继续 喝手里的酒,等待下一支曲子完了我好上台去。她却一屁股坐过来,离我近得不 像话。 她说嗨。 我说你好。 她玩味地笑,问我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琥珀色。 你猜呢! 这种小儿科的你来我往简直像过家家的幼稚问题,我竟然容忍她咬着指甲做 猜想状发了半天呆。 音乐停下时我提着吉他离开吧凳,她敲着吧台问我:“喂!混血儿,你叫什 么名字?” 我走回去,把她的手心摊开在上面写了三个字:牧,一,帛。 她皱皱眉毛,有点失望:“中国名字。” 你以为呢? 你不是外国人吗? 我不是中国人吗?我反问她。 牧一帛。义父给取的名字。在此之前,我是谁,它藏在我内心深处,同过去 的时光一起埋葬。 其实我和这个城市是有距离的。我自己心里清楚,因为我,的确是混血儿。 我记得,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久的让我以为过了一个世纪。其实那些存在的,发生的,想忘记的从来没有 离开过,它们一直跟着我,如影随形。 我是几岁离开家的? 七岁吧?好像是的,也许更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