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见血封喉(27) 我在街道暗巷的垃圾桶里寻找吃的东西,只要是没有发霉的食物,都让我饥 肠辘辘的脾胃欣喜若狂。可是我不知道,这里也有明争暗斗,城市里的流浪儿是 怎么生存的?他们连垃圾箱都有地盘分配。 当我从半人高的垃圾箱里好不容易扒拉出半个面包的时候,有人从后面掐住 了我的脖子:“小子!你胆子不小,敢在我的地盘上拣东西?我请你吃墙灰怎么 样?”说着他抓垃圾箱后面青灰色的苔癣往我的嘴巴里塞,“草皮味道不错吧?” 他一边塞一边变态地笑。 我感到嗓子眼里一阵苦涩的反胃,一股恶臭侵袭我的鼻腔,我控制不住哇地 一声就吐了。他们看着我翻江倒海的狼狈相笑得忘乎所以,还有人觉得不爽,要 拿棒子试试我的头够不够硬。 我很害怕。 可是来不及恐惧,畏缩只会让人耻笑,被修理得更惨。于是我费劲全身力气 像个斗牛一样顶撞他们其中最肥的大高个,他看上去像他们的头儿。我计划先顶 他个趔趄,再踢他的要害,插他的眼睛,咬他的耳朵,戳他的喉咙。可是…… 结果显而易见。 我像个小鸡仔一样被对方高高掂起,他们说你找死,拿出锃亮的小刀要割掉 我的耳朵。 就是这个时候,他出现了,俨然成了我的神。 我的义父,他出手阔绰,用钱在两分钟内搞定了一切。 他把我带回他的家,教我做个上等人的礼仪。我问他为什么选我。他说不是 他选我,是我的机遇让他选择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要顶那个胖子。 原来他早就看到了,稳坐泰山冷眼看待,直到我弹尽粮绝的时候才施以援手, 好让我感恩戴德。 我也冷淡地回答他,因为他最壮,因为他像他们的头儿,所以如果制服了他, 旁的就可以威吓住。 他哈哈大笑,你有多少胜算? 我不知道,至少比试都没试过就逃跑要强。 擒贼先擒王。他说,我不喜欢循规蹈矩的孩子,你,有个性,我喜欢。他拿 起酒杯跟我碰,对我说爷们没有不会喝酒的,我的酒量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虽 然深藏不露,但是真要有人跟我喝,四十瓶啤的四斤白的都是小菜一碟。我喝的 第一口酒,是中国的二锅头,那种五十六度好似工业酒精一样的液体。它让我的 胃燃烧,也让我头脑清醒。 这真是个有趣的讽刺。 活着,并刺激着。 本来他是想把我培养成接他班的二把手,可惜在他自认为运筹帷幄无所不能 的时候,他和他的商船神秘失踪了。素有先见之明的他,终于还是没能审时度势 到最后。 我看着面前这个不识愁苦滋味的娇娇女,她还在执着地问我为什么叫牧一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