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公子升官(4) 说的是沈达,当时沈达有两件事让老爸特别不爽。 一件是沈达的免职。沈青川多年为官,知道这一行当里起起落落非常正常, 儿子需要对一起事故承担责任,让人把主任拿掉,这没什么了不起。让沈青川不 高兴的是儿子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无所顾忌,且不听老头子安排。沈青川已经退下 来了,不再有当初的影响力,不再像当年一样可以一个电话把儿子安排进省电力 部门。儿子的女上司是外省调来的,与沈青川没有旧交,人家根本不需要把已经 退下的前地方官员沈青川当一回事。但是沈青川够不着省城电力部门,在地方上 的影响力依然旺盛,还能继续发挥余热。他告诉儿子,以现在情况看,儿子继续 待在省公司不好,不如调回本市算了;可以安排到市经委,先当个副主任,以后 再说。只要儿子愿意,他跟市委书记说一说,不会有什么问题。 沈达不干。认为自己这十几年都在省城,基础在那边,绝对不能放弃。这种 情况下灰溜溜走人,回家投奔退休老父,哪怕给个市长干,也会让人耻笑,太掉 价了。有一句老话说:“在哪里摔的,要在哪里爬起来。”他哪里都不去,就待 在省公司里奉陪到底,当害群之马,看女老总怎么奈何他。 沈青川骂儿子长了臭脾气。沈达的母亲也配合父亲,拿父母身体都不好,只 想儿子回来、一家团聚为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劝说。然而沈达大少爷 脾气上来,只听自己的,谁说的都没用,真是把父亲气了个半死。 还有一个人出来跟沈达一起气他老爹,是个小女孩,年方两岁,小不点,打 扮得像个洋娃娃,模样挺清爽,却会大哭,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撒野一般 嚎叫。 这小女孩是谁?据说是沈达的女儿,沈父沈母的亲孙女。时沈达早有一个女 儿,为沈家长孙女,已经九岁多了,是省城的一个小学生。 沈达是在参加工作的第三年结婚的,妻子李珍,就是沈达母亲为他物色的李 家姑娘,沈达最终还是娶了她。当年为了避开母亲的安排,沈达不听父母招呼, 躲在学校不回家,挖空心思想出种种理由留在省城工作。不料沈达的母亲非常执 着,非要弄个人把沈达管住不可,也亏得沈达的老爸官大,有办法,加上人家女 孩愿意配合,终于联手把沈达捕获:沈达进了省电力局不久,李珍忽然也调到省 城工作,进了省法院。女孩笑盈盈找上门来,袖子一挽要帮沈达洗衣服。沈达不 禁感叹,说自己算是个孙悟空,还是比不上老妈是如来佛。 在省城相逢,不像在家里老妈监视之下别扭,加上李珍本来也不让人讨厌, 沈达不再严加防范。时日迁移,沈达身边原有的那些女孩渐渐走散,沈达自己年 纪稍长,进了单位,知道应当有所收敛,不宜再像读书时那样胡闹,沈达的父母 适时施加压力,沈达到底点了头,有情人终成眷属。沈达和李珍婚后第二年有了 孩子,是个女儿。沈达很喜欢自己的女儿,嘴上却不时嚷嚷,说感到遗憾,他想 要一个儿子。 “咱们不是官家遗传吗?”他跟苏宗民发牢骚,“到这里没有了。” 苏宗民说:“女儿也传。” 沈达不认。所谓代代相传,讲的是传子传孙,没听说往外孙外孙女那边传的。 后来那些年沈达春风得意,在单位里崭露头角,步步向上,身边又开始有些 花花草草。里里外外,不时有些女子与沈达拉扯,电话里、楼道边,嗲声嗲气, 沈主任长、沈主任短,让众人看了眼热,听了心跳。这种事很难一直隐瞒,难免 会传到老婆那里,夫妻间自然就会发生些动静。李珍成了沈妻后,不再像自愿当 女朋友时那般隐忍,已经知道要保卫自己作为老婆的合法权利;加上自身供职于 省高院,作为法律界人士,哪里会容忍他女再来分享丈夫。她和沈达之间渐渐燃 起战火,时起时落,有时只在家里燃烧,有时还烧到了双方老爸老妈那里。双方 家长为小两口救火,循循善诱、苦口婆心,历经多个回合。 沈达交上楣运,不见容于新来的齐总,因大面积停电事故被免职、陷入低谷 之际,有一位少妇风尘仆仆,从省城来到市里,找到沈青川的居所。少妇来者不 善,抱着一个两岁多的小不点女孩,她把小女孩往沙发上一放,让小不点管沈青 川叫“爷爷”,管沈达的母亲叫“奶奶”。少妇说小女孩是沈达的种,她和沈达 的私生女。沈达不认,就来让爷爷奶奶认,谁的种谁养,她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