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 在那个以力谋生的农业时代,女子因力气 小了点,便被视为赔钱货,而祖母一生便 生了五个。左思右想无着,最后便听从邻 村媒婆的建议,把她们提早“嫁出去”。 也就是一出生便把她们送给有意的人家做 “童养媳”,再将收来的聘金,原封不动 送出去,等值买回五个“媳妇仔”。 说起童养媳,我家族的女性长辈,问起来,竟全是“媳妇仔”。我祖母生于清 朝灭亡前十三年,一出世便成为童养媳。她三岁那年,台湾被日本人占领。尽管是 在日本人的辖下,她仍被迫按古礼绑小脚。我看过她一双脚萎缩变形的可怕模样, 想像她两脚被绑时筋骨扭曲碎裂的凄惨哀号。她长得十分娇细,走起路来颠颠颤颤 的,活像一只企鹅。她看起来一副可欺的样子,其实个性十分强悍。我就听她的两 个“浪荡子”——三叔和四叔——说过她教子的霹雳手段。从大伯以下,十个孩子, 只要做错事,没有不乖乖跪着接受杖责的。 有一次,三叔和四叔放牛时,自顾自跑到山溪里去泅水,任牛到处践踏,胡乱 啃食。回来以后也不认错跪着受罚,竟仗着他们脚快,满谷场跑着让祖母的小脚追。 他们以为祖母只能徒呼奈何,没想到躲到深夜,摸黑上床,还是逃不过祖母瓮中捉 鳖的一顿杖打。 虽然她听起来是那么严厉,但在我的眼中,她永远像冬阳一样的慈祥。 祖母上无兄长,作为童养媳,第一个要务当然是“招弟”,然而,招了十几年, 曾祖母才生下惟一的男丁。由于年龄相差悬殊,和弟弟结婚,已不适配,加上曾祖 父母不愿单传,于是便为她做主招赘了祖父,以便生男之后抽个“猪母姓”,也算 为香火的传承加一层保险。 祖母共生了五男五女。次子是我的父亲,“抽猪母姓” 的,所以姓林,其余仍姓陈。那时,生男当然是宝,女的便是“外头家神仔”, 迟早要像泼出去的水一样嫁人的。在那个以力谋生的农业时代,女子因力气小了点, 便被视为赔钱货,而祖母一生便生了五个。左思右想无着,最后便听从邻村媒婆的 建议,把她们提早“嫁出去”。也就是一出生便把她们送给有意的人家做“童养媳”, 再将收来的聘金,原封不动送出去,等值买回五个“媳妇仔”。如此便轻易解决十 个儿女日后嫁娶的问题。 祖母违心忍痛的安排,其实也是迫于日本占领时期深山采茶人家子女婚嫁的不 易。然而,时代正急遽地改变,从静止状态到加装了巨轮,祖母的愿望,除了实现 在我父母身上以外,其余全都落空了。 大伯父当然是配大伯母的,但后来我们却叫大伯母为“阿姑”。大伯是家里惟 一识字的,可能是受了日本老师的影响,他对娶自己的“妹妹”为妻,是既不敢违 抗,又深觉不妥。他和大伯母圆房不久,太平洋战争便爆发了。他随即报名参加日 本“自愿军”,但报名其实是身不由己,“自愿”也是被迫的。他离开台湾,随日 军到南洋,和英美及荷兰军队打仗。照理说,他应该和所有台籍士兵一样,希望战 争赶快过去,祈求自己能够平安归来,和父母妻儿重聚才对。然而,奇怪的是,经 过一整年的征战,大伯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却执意留在高雄港。不管同乡如何相 劝,就是不愿返回三芝老家。他说还要等下梯次出征,“仗还没打够呢!”结果一 去便永不回头。事后,家人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根本就不愿继续做自己妹妹的丈夫。 只是,他当初出征时,尚不知大伯母已为他怀下一个“遗腹子”。我想,如果他知 道的话,一定会回来的吧!大伯母是个细白的瓜子美人,说起话来柔得像水。 我五六岁时,便老喜欢盯着她看,即使只是听她说一句话也好。她后来在祖母 的主婚下,改嫁给一个温州人,也生了几个好儿子。我从小便叫她“阿姑”,后来 才知道原来她也是我的大伯母。 或许是受到大伯“从军”的冲击,父亲和母亲便选择顺从祖母的意思,也算是 抚慰她的丧子之痛吧!但从三叔以下,可就没那么“好剃头”。三叔和我一样,从 小顽劣的。他不识字,却拉得一手好胡琴,那琴是随歌仔戏班学的。当时,已是日 本占领的末期,他十五岁,早知道要和底下那个“妹妹” 成亲的,却也和大伯一样,心存抗拒。 一日,三芝埔头来了一个戏班,他也跟着村人下山去看戏。当时,并无所谓的 “演艺人员”,只有歌仔戏明星,而大部分的音乐家也都是靠戏班讨生活。散戏之 后,三叔突发奇想,便一个人到后台去找戏班班头。班头见他粗粗壮壮的,一副力 士的模样,觉得他要学武行,已嫌太晚,想成为乐师,好像也不适合,加上未经父 母同意,并不敢收他。三叔于是施展缠功,苦苦哀求,最后索性抢过一把胡琴,当 着班头伊呀地拉了起来。班头一听,觉得他是块料子,便偷偷将他藏在班里。翌日, 让他搭上货车,一起奔向下一个码头。 几年后,三叔带着一个演旦角的女人回家,恳求祖母允许他们婚配。然而,祖 母虽是一贫如洗,再怎么说也算个正经人家,怎容子弟娶“做戏仔”入门?何况三 叔的婚事,是自小就订了的。因此,祖母不但断然拒绝,也当面要求那女人不要破 坏三叔早已安排好的婚事。三叔一怒之下,当场立誓,这辈子不愿再娶。后来三叔 辗转流浪到基隆,那时父亲已在雨港做矿工。一次,在“流氓坑”的一场四色牌赌 局中,得罪了一名在当地颇有分量的角头兄弟,两人从场内扭打到场外,最后三叔 抽出怀中的佩刀,将对方杀成重伤,从此铘铛入狱。 四叔从小就学三叔的。他见哥哥随戏班走了,也盼望自己快快长大,有朝一日 也去天涯海角流浪一番。四叔生就一副武打明星的骨架,小时也学过几套兵器拳脚。 他在少年时期,已是三芝淡水一带有名的“相拍鸡仔”。三叔是靠音乐细胞搭上戏 班的,四叔想想自己,除了拳脚,别无所长。于是便想出一个法子——等戏班来, 便去找茬。他到戏班踢馆的目的,并非想砸毁他们的饭碗,只是要吸引班头的注意。 果然,在一个节日上,戏班来了。他故意等戏散了,才去惹事,这摆明只是挑 战,并无恶意。班头也让随班护航的“兄弟”出面和他较量。当时江湖比试是很君 子的,不像现在以众欺寡,还恬不知耻地洋洋得意。四叔比试过每一位随班“兄弟”, 稍占上风即止。最后终于引出班头,问明来意,双方一拍即合。次日,四叔便随戏 班的货车,消失在驶往台北的碎石路上。在滚滚前尘中,他也是决意不娶自己妹妹 的。 五个儿子,三个不从,而不从的不是死,就是失踪。祖母的内心再怎么不甘失 算,现在赔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倒养了别人的“媳妇”,她那“绑小脚”的脑袋也 不得不开化了。 何况叔的个性,比四个哥哥更要倔强。 我发现在我的上一代抵制“送作堆”的过程中,只见男性消极或积极的行动, 完全听不到童养媳自己的声音。如果做哥哥的并不排斥,她们也只有默默接受。不 管怎么说,祖母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九个女儿,不过都是“赔钱货”。 那惟一替她翻本的,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长期以来,一直刻意避免和小妹碰面,这也是我和丽珠鲜少有机会相见的 原因。童养媳对童养媳,那是多么难堪的母女相会的场面。我可以体会母亲的心情, 但不知小妹心里做何感想?抱着一箱已卖给别人做童养媳的丽珠送来的高中课本, 我觉得自己不但愧对小妹和母亲,愧对家族所有的“媳妇仔”,面对这一切,我也 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