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由世变看价值重构的方向(26) 无论这些批评是否正确,由此可见,宗教逃避不了真理与虚伪的问题。我们 是否可以假借宗教的名义去做反人性的勾当,好像把人当做牺牲,或者骄奢侈佚, 无所不为呢? 绝对不能够。当然每一个宗教都有它自己内在的标准,不容许它堕 落变质、继续腐化下去,宗教内部便有一种力量要净化它自己。无疑每一个宗教 都可以诉之于自己的传统来建立标准,每一个传统都有它自己的宝典,如圣经、 古兰经、薄伽梵歌、佛典、四书五经之类。但由这些宝典树立起来的权威至多只 能够拘索一个教派内部的信众,而不能够有普遍的效力。面对着世上许多不同的 宗教,我们必须要寻求一些普遍为大家所接受的标准,好像世界各国共同接受的 国际法一样。 孔汉思十分希望能够找到一些有普遍性的伦理道德标准。宗教虽然是向往超 越的绝对,但与现实的人间世却有没法切断的干系,像十诫所颁布的道德律令就 是一个最显著的例子。而他指出在世界各宗教发展的过程中,真实的人性(the Humanum) 不断被提升,这是极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个现象。 我们的世界不断在变化之中,进入近代,基督教就经过了一个痛苦的变化的 历程。启蒙时代显发了一种人文主义的精神,重视理性、自然与良心,倾向于俗 世,好像往往是反教会、反宗教的。然而这并不必然如此。不只这一解放自主的 过程使得基督教也得到好处,其实自由、平等、博爱,与" 人性的尊严" 本来就 是基督教的价值,如今被重新" 发现" 了,往往并非通过教会而且是反对于教会 而落实于人间世的。吊诡的是,正是由于这种解放自主的过程,真实人性才得以 重新在基督教找到了它的家园。 同时不只宗教需要伦理才能落实,俗世也需要保持宗教的联系才能得到支援 而建立起价值意识。如今世风不古,人心日下,良心的形成不能只靠心理学、教 育学、法律学或政治学。只有宗教才作出神圣的要求无条件地遵奉伦理道德的标 准与规范,超越阶级与种族的界限。 即使是蔑视宗教而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也不能不注意到,进入近代以后,各宗 教内部都有着人道增长的现象。譬如不再用火烧或酷刑来残害异教徒,废除以人 陪葬的陋习,刑罚减轻,改善对于妇女的歧视等等。总之,世界宗教的共同倾向 是:维护人权、解放妇女、体现社会公正、谴责战争之违反道德等。孔汉思指出, 一八九三年在芝加哥开过一次" 世界宗教会" ,到一九九三年的百年纪念,已经 有许多宗教与学术团体发起,要把它搅成一个" 世界性的大事件" ,以确定未来 的指向。 孔汉思又指出,世界宗教的和平运动也有了长足的进展。一九七○年在日本 京都开的" 宗教与和平的世界会议" 就达成了以下的共识:天下一家,所有的人 平等,享有人性的尊严;个人与良心的神圣性;权力非正义,人的权力并非自足 或绝对的;爱、同情、无我、内在的真诚与精神的力量终必战胜仇恨、敌对、与 自利的力量;我们有责任站在贫穷与被压迫者的一边来对抗为富不仁的压迫者; 并深深地希望" 善意" 终必获得胜利。毫无疑问,这样的宣言已超过了" 纯粹理 性的限度" ,而奠基在对于无限的信仰之上。如果推动得法的话,确可以有移山 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