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对于传统的创造性的再阐释(22) 现代人对传统儒家最不能满意的乃是" 内圣外王" 的关联性[1] 。照《大学》 的铺陈," 内圣" 似乎是" 外王" 的既必要而充分的条件。但由现代人的观点看 来," 内圣" 既不是" 外王" 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它的充分条件。传统的说法只 在一纯乌托邦的构想下才有其立脚点,也就是说,只有在一个绝对理想的社会中, 人人都成为君子,《大学》所描写的那种境界才有可能充分完成实现。但我们生 活在一个现实世界之中,即使是孔子所梦想的尧舜世界,也还够不上这样的理想 世界。事实上孔子本人十分明白现实世界的实际情况,所以他才会慨叹," 天下 之无道者久矣" ,而要" 知其不可而为" 。也就是说,他清楚地体认到理想与现 实之间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也同样清楚地为孟子以及后世历代儒者所肯认。 如果我们把" 外王" 当做政治之事,那么照现代人的看法,政治自有其规律, 不可与道德伦理的问题混为一谈。吊诡的是,正是要在相当黑暗的现实条件之下, 人们要拼死奋斗,争取自己的权利,这才得引致一个比较合理的多元、民主、法 治、讲究保障人权的现实社会秩序之产生。在传统儒家那种过分偏重" 内圣" 、 讲究" 责任伦理" 的规模之下,这样社会秩序反倒开展不出来。由此可见,道德 伦理问题的解决,与政治经济一类实 [ 1 ] 陈弱水君前揭文对于传统的内圣外 王理想有十分锐利的批评,见页一○一~一一六。但" 内圣" 、" 外王" 如何分 别加以定位,陈弱水君虽然作了一些方向的暗示,但还未能进一步审查其理论效 果。本文提出了许多观察与问题,希望学者能够对之作更深一层的省察。际问题 的解决,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性。当然,政治后面不是完全缺乏道德伦理的基础, 但只能是低限度的道德伦理的要求,不可以太过唱高调,否则一定会产生反效果。 由这样的角度来看,现代的发展的确突破了传统儒家思想的窠臼,此处必须 与时推移,万不可以抱残守缺。借牟宗三先生的说法,传统中国文化生命偏于理 性之" 运用表现" 与" 内容表现" ,而要转出政道,开济事功,成立科学知识, 则必须转出理性之" 架构表现" 与" 外延表现"[1]。我自己也曾指出,中国传统 只开出了" 民本" 的思想,未曾开出西方现代式的 "民主" 思想,这方面的转关 所遭逢的困难几如脱胎换骨[2] 。但现在的发展虽突破了传统的故域,却并不一 定违反儒家哲学的精神。譬如,《中庸》说: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 ;唯天下至诚为能化。( 第二十三章) 传统内圣外王理想的表达太过直接,结果沦为乌托邦的梦想,不切实际。第 一序" 至诚" 的理想既难以实现,故此在传统的再解释上,我们不妨退一步,注 重第二序的" 致曲" 观念的拓展,才可以接上现代化的潮流。文化的多样性的表 现,必须通过曲折的方式始能得到充量的发展。 "和而不同" ,乃是文化哲学的 最高理念。而文化之间的会通在其" 真实无妄" ,仍然是" 诚" 的表现,这是文 化发展的道德基础。诚的形著,不只 [1] 参牟宗三:《政道与治道》( 台北: 学生书局) 。 [2] 从民本到民主,该文宣读于" 近代中国的变迁与发展:人文 及社会科学的探索" 会议( 一九八二,七) 中,收在最近出版的拙著:《文化与 哲学的探索》( 台北:学生书局) 之内。表现在狭义的伦理道德之上,也表现在 科学技术、政治经济、文学艺术之间,各有其自身的规律,不可以勉强加以比同。 理想的境界是像华严的帝光珠网,各呈异彩,互相辉映,交参自在,无障无碍。 但现实的世界每多捍格,这里只能够凭借智慧的眼光,加以适当的抉择。譬 如中国的文化喜欢讲" 生生而和谐" ,然因致曲不足,以致文化生命的发展在现 代受到顿挫,不免陷于矛盾冲突、卤莽灭裂的境地。无可否认,西方文化在现代 系居于主导的地位,东方的文化必须在本位上扩大,来消融西方文化的成就,逐 步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反观现代西方文化,也遭逢到种种的困难与问题。光是二十世纪,便已经历 两次大战,危机时代的呼声几乎不绝于耳,也自不能不促使我们对之加以深切的 反省。我们暂时把问题收缩在伦理学的范围以内。英美的显学,譬如逻辑实征论 者(Logical Positivists) 倡伦理的情绪主义,如此理情乖离,道德伦理缺乏客 观的基础,不能给人以满意的解答。日常语言分析 (Ordinary Language Analysis) 则醉心于后设伦理学的探究,学者不断聚讼有关伦理语言的性质,对于伦理学本 身的问题反而弃之不顾,不能给人以有意义的启发。晚近哈佛的伦理学者罗尔斯 ( John Rawls) 重新努力,回到伦理学本身问题的反省。但他的中心问题集中在 有关" 公正"( Justice) 的讨论:如何解决人与人之间利益的矛盾冲突、合理分 配的问题。这些潮流完全忽视了儒家伦理的内圣之学。然而人生有发展的过程, 有理想的抱负,自然人之必须" 变化气质" ,毕竟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伦理学 的内容竟然缺少了" 为己之学" 的反省,几乎等如" 哈姆雷特" 剧中缺少了哈姆 雷特。欧陆的存在主义如萨特的学说也不能在这方面给予人以适当的指引,由此 而可以看到当代西方伦理学说的偏颇与缺陷。由儒家传统的反省可以引导我们看 到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各自的得失,这乃是我们在今日可以领取到的最重大 的教训。 ( 原刊于《儒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一九八七年) 本书精华已为您连载完毕,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