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一、当上吸毒嫖娼旅店的经理(1) 他的目光并没有从我脸上挪开:“帮一点儿也是帮。” 说心里话,我是看不起乞丐的。在美国这样一个富裕的国家,随便做点什么 事都能赚到不少钱,维持一份有尊严的生活绝不是难事。于是我不客气地说: “你给我个理由,我为什么要帮你?” “年轻人,也许有一天我会帮上你。” 我心中一愣!有哲理呀!这和我原来看到的乞丐是不一样的。印象中的乞丐 一般都是脏乱的头发,破烂的衣服,让人不想再看第二眼,而且见到人就下跪, 不给他钱就不让你走。可眼前这位美国乞丐多了一些尊严,多了一些从容。而且 说话有内涵。给点钱值!花钱买道理。于是我拿出了两个25美分的硬币,放到他 那有些干枯的手中。 “God bless you !”(上帝保佑你)他右手抚在前胸,很虔诚地说。 每天X 下班回来,都会清点当天赚来的大把大把的小费。而我当时在国内的 工资一个月也才只有几美金,那些小费对我的诱惑绝不亚于金牌对运动员的诱惑。 想着我离秋季入学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打工挣点盘缠应该是一件 不坏的事。 听说美国的本土公司不会聘用没有工作许可证的人,而我当时还只是学生身 份,所以只能到当地不守规矩的华人公司里找机会。于是,我买来了当地最大的 中文报纸——《世界日报》,看看能不能找一份直接挣现金的工作。检索了报上 百余个招工启事,我的目光最终被一个小小的广告吸引了过去:招聘Motel 经理, 要求:会英文,身强力壮,底薪800 美元,另有小费。我心一动,这倒是份不错 的工作。“Motel ”这词托福里有,就是汽车旅店。“身强力壮”是什么意思啊? 这词跟经理这种白领工作好像不沾边啊,难道还要干很多体力活吗?不过800 美 金的月薪,相当于我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工作十年的薪水了,即使干点粗活我也 愿意。我摸摸自己的胸肌,想起了自己在田径队、足球场乃至曲棍球国家选拔队 时的辉煌。这份工作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暗想。别想那么多了,不然工作 被别人抢走了。于是,我拨通了电话,约好了面试时间。 老板是一个又矮又胖,一脸横肉的台湾人,操着一口浓重闽南音的普通话, 他坐在椅子上,斜着眼打量着我,“来美国多长时间了?” “两天。”说完我就后悔了,我想缺少美国经验一定是我的软肋。 没想到他“嗯”了一声,似乎满意地点点头,“会讲英文吗?” “会”,我很自信地说。 “我们招的是夜班经理,下午5 点到第二天早晨8 点上班。” “没问题”,我没有任何疑问,只是担心他会问我有没有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