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一、美国冤案,要不要起诉美国警察局(3)
“那还要我做什么?”我心情一下明朗了很多。
“签字!你要做的就这么简单,当然你可能要签很多字。”
“我还要去警察局吗?”
“不用,一切都由律师给你代办。”
后来我才知道,依据美国车祸及赔偿的规矩,一旦发生车祸,人身伤害是最
重要的。因为车的损失不管怎样都有一个上限,但人身伤害可就无法计算了。如
果是微小的车祸,如车身的刮碰,大部分就是自行解决,因为那不构成人身伤害,
也就不足以付出钱来请律师打官司。而一旦发生像我这样的连环车祸,尤其是整
车被“偷偷”了,那么对于律师来讲,这可就是一个“甜活”。每个律师都愿意
争抢这样的案子,因为警察到场有官方结论,而我身体上又有创伤,不管伤势严
重与否都要进行检查,而昂贵的医疗费恰恰是赔偿金额确定的标准。一般来讲,
人身没有永久性损伤时,赔偿金额是医疗费的三倍。这其中1/3 给医院,1/3 给
律师。1/3 给受害者本人。而一旦有了永久性损伤时,数额可就不好说了。
不管你有没有永久性损伤,只要你怀疑有伤,就可以进行检查,而这每一笔
医疗费都会记录到总账中去。在治疗方面,哪怕你有些许不适,各种医疗手段都
可以用,包括按摩。反正最后是由保险公司埋单。因此,医生、律师、车行方方
面面都愿意尽力而为。当然,一旦保险公司埋单后,它就会给驾驶者做一个不良
记录,接下来的保费就会猛涨,即便是你换保险公司。因为只要你换的是那种全
国连锁的保险公司,他们之间都会互通消费者不良记录,除非你选择的是那些不
知名的小保险公司,而这些公司的最大问题是理赔难。所以,虽然这种社会机制
有它非常符合人性的一面,但也同时存在着风险和不完善之处。
三天后,警察报告出来了。谁也没想到,结论竟然是我错。这下周元不干了,
电话那头他吃惊又抱怨:“哥们儿,你没蒙我吧,这警察报告可写着你是第一责
任人。”
我呆住了,冤啊!这不比窦娥还冤吗?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会有这样的冤案?
不行,得找警察说理去。
走进警察局,警官听我说明来意,便调出了那天的档案,他一边看一边对我
说:“好吧,我们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和那个写警察报告的人当面对质。”我心
里暗暗高兴,看来美国就是不一样,够民主!看我怎么给自己平反。
我被请进一间特别的屋子,一张长桌,左右各有一把椅子,我和当事警官隔
着桌子坐下,另外有一个年长一点的警官坐在我俩中间。
年长一些的警官又把那天的警察报告的内容核实了一遍,问:“你对这份警
察报告有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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