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六、我在美国的劳改生活(2)
每天的劳改内容、程序基本都一样。早上集合好后,两辆大车同时开出,一
辆载人,另一辆装干活用的工具、垃圾袋和饮用水。工头根据上级指令将车开到
某一指定的高速公路路端,到了停车位后集体下车,穿上带有反光带的橘黄色马
甲,开始在高速公路的作业地段摆放锥形桶,对过往车辆做出警示以防发生事故。
之后大家排队领工具,然后再按指令开始工作。记得之前自己在高速公路上驾驶
时,看到那些穿着黄马甲的人顶着大太阳在路端捡纸屑,心中总是不由得升起对
这些人的敬意——正是这些的工作者的辛勤劳动使得我们能有一个整洁的环境。
然而当我第一天和“同事们”集合时,原先心目中的尊重立刻就荡然无存了,左
右看去身边的十几个人单从相貌上讲就没一个象正面人物。再一了解,更发现这
些人都可以称是社会渣子,不是打了老婆,就是偷了人东西。想到这些,心里不
由升起一种悲哀,我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好端端地来到美国,竟然会与这些劳
改犯为伍。
由于工作态度、效率都要由工头签字认可,所以我们所有劳改人员对工头都
百依百顺。在他眼前工作时每人都积极努力,一旦走出其视野范围,大家立刻变
得一个比一个消极怠工。
劳改的间歇我们也进行闲聊。一次一位长我几岁的中国“难友”听说我来劳
改是因为在公共场合打人时,眼睛瞪得大大的,“打人?你敢打人?这是在美国,
你竟然在公共场合打人?”他停顿了一下,“我特想被打你知道吗?谁再想打人,
打我好了……”话语中透露着认真但稍带诙谐,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对我说:
“你再想打人或者你知道谁想打人,麻烦你通知我一声好吗?咱们约个时间约个
地点,就打我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不用工作还能得到一笔赔偿了。”
这样的话,在中国听来是可笑的,可在美国几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
美国法律中有一条是对“犯罪的受害者”(victim of crime )的政府赔偿,即
便是抓不到罪犯政府也要对受害者提供医疗费和其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因此在美
国你是很难看到有人在街头打骂的,更不用说像台湾和韩国那样议员开会时拳脚
相加了。
洛杉矶的气候是三季如春,一季为夏。夏日里,虽然每天一到下午六点就能
感受到清凉的海风,以至于晚上睡觉常常还要盖上一层单被,但中午那几个小时
还是酷热难耐的。烈日之下,如果你站在毫无遮盖的空地上,甚至会感到脚下的
土地如烈焰般灼热。
不幸的是我的劳改就选在了夏天,而清理高速公路的劳动也始终处于烈日的
烘烤之下,因此我们每个人都用毛巾、帽子把身体各个可能露出的部位完全遮住。
这样虽然躲开了毒辣的日光直晒,但在衣服和帽子里的身体早已是大汗淋漓,汗
水把浸湿的内衣裤子紧紧地贴在皮肤上,难受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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