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经济上的不明确(2) 尽管在新社会的今天,儿媳跟婆婆之间不再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夙敌关系,也 没有经济利益的破坏,但这也并不妨碍她们之间的争权夺利,因为婆媳中间这个 男人的支配权依旧是她们争夺的核心,表面上婆媳之间矛盾的焦点是婆婆为了永 久地占有对儿子的控制权,儿媳是为了完全得到对丈夫的管理权,实质上,还是 对家庭管理权的争夺。 婆婆作为这个家庭中儿子的母亲,从怀胎十月到儿子呱呱坠地,由自己一手 抚养成人,为了儿子,自己付出了半生的心血,除了丈夫外,儿子是自己的精神 世界,所以也就把儿子看做自己的私有财产。虽然儿子长大成人,不再受她管理, 不得不把这部分权力交给另外一个女人,但婆婆的心里是不情愿的,因为这个女 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将自己多年的劳动果实轻轻摘走了,因此,这时的婆婆无论如 何也不会把这部分权力轻易交出来。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婆婆们为了继续掌握对这个家庭的管理权,就会以养 育之恩作为砝码,要求儿子听从自己的,受自己的控制,以达到自己能够长久掌 握这个家庭的管理权的目的。而作为这个家庭的新的女主人——儿媳,自然不会 接受婆婆的这种“霸权”行为,她会认为丈夫是属于自己的,自己才应该是他必 须服从的人,婆婆的这种对家庭的干预,让儿媳产生了危机感,自己的丈夫不能 听从于自己的管理的时候,儿媳就对婆婆表现出激烈的对抗。 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家庭养护体制,也是引发家庭中婆媳矛盾的主要因素之 一。婆婆养大儿子,让儿子接受教育,长大成人后为他建房娶妻,是作为儿子婚 姻的先期投资者而存在的,因此,婆婆在老了后得到儿子的赡养,是这个家庭的 立功者,应该理所当然地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权威。而儿媳作为受益者,愿意安然 享受婆婆为这个家庭创造的成果,却并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相比而言,由于儿 子这方很容易受到儿媳的情爱吸引而将绝大多数的精力投入到儿媳身上,因此婆 婆在儿媳面前处于了弱势,但不甘心就此成为弱势的婆婆毕竟会有所反抗,此时, 就决定了婆媳之间矛盾的火热程度。 其实,原本同在一个家庭中生活,有共同的归属,都共同爱着中间这个男人, 自然也就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双方也自然都希望家庭兴旺发达,因此按理说婆 媳的利益是一致的。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共同的男人,角度和立场的不同,反 而导致了婆婆与媳妇经济利益的争夺。这其中是有必然的原因的。 首先,在潜意识里,母亲是和男孩亲近的第一个女性,也是他爱的第一个女 性,因此男孩依恋母亲属于正常现象,并且也属于正常的情感需要。多数情况下, 男孩会在长大后,由于从小深受母亲这个生命中第一个女性的影响,在选择伴侣 的时候也会需要一个和母亲具有类似特点的女性来结成伴侣,度过一生。因此儿 子选择的儿媳也就常常具有某些和婆婆类似的特点。这点对中间这个男人来讲, 合情合理,一点也不矛盾,但是到了婆婆跟儿媳这里,却恰恰翻了个个儿,因为 “同性相斥”,婆婆和儿媳都是女人,又有某些类似之处,反而加剧了婆婆和儿 媳之间的相互排斥,导致矛盾的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