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契约精神养成,重在政府推动(3)
有时候,朱宁川在办案时还要面对当事人的误解和质疑。有一次,朱宁川和
同事办理一起某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当时,举报人对
他能否秉公执法产生了质疑。当事人为此雇人长期盯梢,看他是否与案件有关当
事人之间有暗中交易。最终,朱宁川那种" 家、单位" 固定的生活方式和无私无
畏、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彻底打消了举报人所有的疑虑。
朱宁川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真正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
满意的检察官。而人民也给了他很高的荣誉。他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市检察系统先
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 优秀
青年卫士" 、 "市勤政廉政标兵" 、"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 全省检察系统
首届十佳渎检科处长" 等光荣称号,2005年入选辽宁省检察系统复合型人才库,
2006年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一级侦查人才库。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板上,
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
——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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