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的城市生活 12月的长沙已经很冷,在这样一个宽容的城市生活,其实并不需要你入乡随 俗地改变很多,但你必须慢慢让自己受得了它的风。不管是秋天还是冬天,甚至是 春天,长沙的风像跟每个人的皮肤有仇,总是一种利刀子脾气,吹得人生痛。 这天下起了小雨,细细密密的,像织着张网。早上起得不算太迟,因为是星期 六,用不着拨上闹钟掐着时间赶上班。其实,自己设置闹钟把自己吵醒,是很不道 德的一件事。睡眠是生理自然,这样做无异于在自我破坏。保护自然,从我做起。 对这句口号我们实在履行得不够。 大概花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用来完成洗脸刷牙这些凡人琐事。我并不是一个 不讲卫生的人,但这个天实在太冷。冬天总有许多让人偷懒的理由,并且天经地义。 记得上大学那会儿,寝室里十个兄弟,天气冷下来后,一星期洗一个澡算是频率高 的了。 从大二开始,就没了吃早餐的习惯,偶尔是因为穷,大部分时候是因为深信睡 比吃重要。不过这天早上,我还是决定下一趟楼,吃一碗三块钱的牛肉粉。费了九 牛二虎之力,把还在酣睡的哈奔弄醒,说:“奔哥,快起来吃早饭去,车大概九点 多就过来了。”他有些不情愿,我踢了他的屁股两脚,并警告:“再敢不起来,我 可要踢屁股对面的部位了。”这下他怕了,一骨碌爬起来,半眯着眼睛对我憨笑两 声。 哈奔的真名当然不叫哈奔。他是我的大学同学。进大学的第一次班会,他自我 介绍时就操起一腔塑料普通话说:“大家好,我叫哈奔。”从那以后大伙就哈奔哈 奔地叫开了,偶尔心情好或者想要巴结他的时候,也有人叫他奔哥。不过他没一点 做大哥的模样,天生一副憨相,属于刀架到脖子上还可以笑呵呵那类。用长沙话来 形容,叫做“这个人有点宝气”。大三,他追求一个暗恋许久的女生未果,又得一 雅号“一厢情愿”,大概是宣传不够,叫的人并不多。 他是我最铁的哥们儿,好到内裤可以混着穿的地步。大学里,他上铺,我下铺, 但记忆里他好像很少分烟给我抽,倒是经常来搜我的口袋。那时候我们管香烟叫干 粮,没钱的日子就在寝室门口的小商店里一支两支地买。毕业后,他满腔热血地去 了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本想大展宏图一番,结果好好表现了一年,拿了两千多块钱 工资,据他交代是“都无力添置一条新内裤”,最后只好拍拍屁股走人。到长沙后, 就一直跟我住。 “今天天气好像不太好,搬家会不会不方便?”哈奔边披外套边对我嚷嚷道。 我说车都叫了,不方便也得搬啊。我和哈奔都没有车,不管是自行车还是板车, 都没有,而且也没沾上有车的亲戚。我们叫的是搬家公司的车,一百三十块钱一趟, 我费尽口舌才把价钱压下来十块,不过前提是支持他们偷税漏税,不开发票。 家当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堆在客厅里,显得很拥挤。其实也就一些书、一台电 脑、两床被子,再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不值钱,却也舍不得丢。 下楼梯的时候,我说:“我们也差不多可以算是白领了,怎么可以住这种破地 方。” 哈奔猛拍我肩膀两下,说:“那是的,不过悲惨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 其实这地方也不算蛮差,在长沙的南郊,叫树木岭,只不过离市区比较远,我 上班得倒两班车,而且,是前苏联时代建的房子,光线不好,隔音效果就更不用提 了。说出来可能没人相信,我常常半夜三更被吵醒。我住三楼,楼上是一位孤寡老 伯,他的鼾声无论是节奏感还是穿透力绝对都是一流的,敲在我耳膜上像是蚂蚁爬, 极不舒服,叫人恨不得拿头撞墙。 以前也想过搬,但一次次地下不了决心。原因很简单,搬家麻烦,更何况这里 的房租便宜,才二百四十块钱一个月,还包水电。8月份,听楼上楼下的人说,房 东家的男人跳楼死了。我没敢去问是真是假,心里却是害怕的。两室一厅的房子, 其中的一间卧室,房东放了些自己的东西,房门紧锁。半夜起来上厕所,经常能听 到里面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还有,乱七八糟的阳台上,挂着一件 破旧的大皮衣,理应是房东家男人的,不经意间瞥上一眼也觉得蛮恐怖。可是,我 咬咬牙,还是没搬走。 那时候哈奔已经回长沙,有了个伴儿,似乎也不那么怕了。心想就算真闹鬼, 两个大男人也应该打得赢了,万一还是打不赢,死了也有个垫背的,不会那么悲凉。 哈奔要是知道我有这么阴险的想法,准会给我两拳。为了不让两个人都心虚,关于 房东家男人跳楼的事,我一直没对哈奔说。他胆子比我还小,尤其怕鬼,大一上厕 所就被吓了好几回。后来寝室里的哥们儿轮流带他去走夜路然后又突然消失,如此 反复,他的胆量才稍微大了些。 这一次我之所以这么坚决地要搬家,是因为失恋了。心里难受,发霉发闷,再 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不死也会见鬼。而且趁着搬家,我还可以把与那个决绝 而去的女孩有关的东西处理掉。睹物思人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更不是像我这种家 伙所能玩得起的怀旧游戏。虽然一直以来都不太喜欢恋爱,但我喜欢动真,喜欢跟 自己过不去。 坐在小店吃米粉,哈奔满嘴是油地对我说:“老朝,我们终于又回到同一起跑 线上了,这下你不会老催我找女朋友了吧?!” 我皱起眉头,瞪他几眼,懒得理他。 哦,忘了介绍了,我叫朝南,在大学里,他们都习惯叫我老朝。这个名不知道 是我爸还是我爷给起的,我格外喜欢。特别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想想自己这名儿, 好像就会温暖许多。在我的想象里,南方的阳光总是那么诱人。 说到感情上的事,我得抖抖他的老底。他这家伙总是命大,大学里跟外校的一 个女生好了一段时间,两个人看晚晚场(通宵录像)时还在小包厢里完成了一些不 完整的动作。奇怪的是,自从那以后,那女生竟然从来没来找过他了。我们纳闷啊, 怎么能遇上这等好事?!于是大伙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哥德巴赫大猜想,比较一 致的结论是这样的:由于包厢里条件简陋,并且在那种地方难免有做贼心虚之感, 我们哈奔同志没能有效地施展浑身解数,被那女生误作“无能之辈”,一脚踢飞! 当然,真正的内幕是怎样的,我们无法知晓,毕竟不能强拉着哈奔同志去做个某某 功能鉴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