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熬中失去平衡 晚上的生活一般都是这样的,我先上网,聊天或者工作,眼睛累了就哈奔接位。 谁知我刚打开QQ,二姐姐的电话就过来了。她还是担心我因失恋而想不通,给我 做思想工作来的。 我强装欢颜说:“姐姐我没事啦,我好着呢!” 姐姐其实也希望我能跟李芹芹和好,但我很坚决地告诉她,我们之间不可能了, 我不会原谅李芹芹。 虽然我很难放下对李芹芹的爱,但一切都成云烟。我无法重新去接受一个不遵 守恋爱规则的女孩,就算我能理解她,可这又能怎样呢?很多感情都这样,心里依 然爱着,但要去接受却是违心的。 李芹芹是在培训时认识那个广东男孩的。我无法得知他们究竟交往了多久,只 知道当她对我说分手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他们用最致命的方式,把我踢出 局。 在姐姐的劝慰下,心情变得更糟糕。我把电脑让给了哈奔,一个人站在阳台上, 数后面那个宾馆亮着灯的窗子。我不知道那些拉着窗帘的房间里面,是否也上演着 一个个背叛故事,而事后是否也有像我这样的男人,在得知真相时悄悄落下泪来。 我一次次地告诉自己,爱情永远不是时间和空间的对手,就像小刚的歌里所唱的: 缠绵的爱比不上一时的高兴,内心的爱比不上胸膛的温馨! 十点多钟,里琪妹坨过来了,把她不用的一个锅拿给我。 见我一脸的不高兴,她问:“朝哥哥又不开心了吗?是不是还在想她?”我勉 强地笑了笑,没有回答。妹坨其实一直都对我很关心,特别是叫“朝哥哥”的时候, 总让人想顺势把她抱紧,头枕在她小小的肩上,把肚子里所有的委屈都说给她听。 很高兴有她这么一个妹妹,才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女孩都绝情。 走的时候,她还叮嘱哈奔一定要照顾好我。 哈奔又是一副义不容辞的姿态,拍拍胸脯说:“没问题,我在朝哥在!” 其实哈奔根本不知道,在搬到燕山街来之前,当我们还住在那套光线暗淡的旧 房子里时,我曾在半夜偷偷想过自杀。我不敢让他知道,我害怕他也骂我不像个男 人。 那是最绝望的一个夜晚吧。第一次,我承认自己是弱者,要为一份不堪一击的 爱情放弃生命。很傻吧?现在想来很傻,但那个时候却那么固执坚持。当时我在床 上躺了三天三夜,喝水抽烟,无心睡眠。凌晨两点,还在一遍遍地拨打那个无人接 听的电话号码。早知道挽救不回什么,只是想让自己绝望,到底! 正在上班,李芹芹的母亲打电话给我,说我和李芹芹之间一定存在误会,说她 自己的女儿她最了解,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来。我拿着手机走出办公室,站在走廊的 尽头说话。 我说:“妈,也许这件事就是我比你了解她多一些了,而且分手的时候,她亲 口告诉了我。” 虽然闹到了这个地步,但对于李芹芹的母亲我是感激的,所以我发誓一辈子叫 她妈妈。我一辈子都记得,李芹芹提出跟我分手的第二天,她就赶到了长沙,一个 人坐了六七个小时的车,一个人东问西问找到了我在树木岭的住所。进门看见我哭, 就开始陪着我哭。 那天,她帮我揩了眼泪,安慰道:“小朝你不哭好不好,妈帮你去把李芹芹劝 回来,如果真是她错了,我帮你打她!” 我哽咽着说:“妈,没用了,她回不来了!!” 这次打电话给我,最终的目的是想让我和李芹芹和好。我知道李芹芹不敢对父 母说真相,最多是说我们不适合吧,所以做母亲的没有放弃努力。李芹芹的母亲对 我真的很好,也很喜欢我。 李芹芹是家中独女,她母亲曾对我说:“小朝,如果你走了,我不会再习惯别 的男儿叫我妈!” 这话想来,现在还能揪一把泪。有时候我在想,我一年来都难以放下李芹芹, 是不是也有割舍不下她家人的那份亲情的原因在? 本来心情勉强过得去,一个电话又让我烦躁不安起来。我想进办公室的时候, 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还没坐下,文芳就跑过来问:“朝弟弟你没事吧?” 我气急了,怎么大家都这样,难道我一不高兴就有事?而实际上,同事的担心 不是没有道理,他们都了解我的性情,我是一个很能装开心的人,如果连装都装不 出来了,那心里肯定出毛病了。 在跟李芹芹这事上,我做不到干脆,内心的不舍和拒绝同时存在。我把情况跟 部里的两个主任都说了,他们骂我傻,说你不能接受了就断得彻底啊,这样犹犹豫 豫的算什么?道理我懂,甚至比他们更懂,可就是做不到。或许这也注定,我的二 十五岁会充满变数和悲情。人很容易在煎熬中失去平衡,我是说那种心理的平衡! 好在12月忙得不可开交,至少可以保证我上班的时候没有太多的空闲去想及 那些伤心的事。 下午下班,跟里琪妹坨一起回家。她很奇怪地问我:“朝哥哥怕不怕结婚啊?” 我说:“怕啊怕啊,好怕的,以后不敢结婚的时候就找你怎么样?” 她又准备捶我。看她有这个意图和动作倾向,我连忙笑道:“你不要再捶我哦。 当然,如果把我当老公看就破例好了。” 没办法,她只好愤愤不平而又无可奈何地停止暴力行动。她要我请她吃晚饭, 我不答应都不行。于是又打电话给欠子和哈奔,叫他们过来充当“第三者”和“第 四者”。本来还想叫上文芳的,但怕绯闻重燃,想了想还是算了。 欠子本来已经准备坐车回去了,一听有饭吃,就屁颠屁颠跑了过来。他跟我同 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属于文友吧。他最大的优点就是长了双暧昧的眼 睛,说得过点就是色眯眯,走在街上恨不得用眼睛把所有美女非礼一遍。可他自己 不承认,说他的眼睛天生小,不是色,是纯情。听他这么一说,我们倒迷糊起来, 开始不明白纯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或许,纯情这东西都已经离我们很远了,很难 再想起具体模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