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象牙(4) 我无力跟她贫,回到包间里继续唱歌。我记得以前沈嘉禾总说我唱歌好听,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他说这话时表情严肃,一脸认真,但他色迷迷的眼神出卖 了他,所以他之后欺身过来的时候我总会巧妙地躲开。我站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 一脸灿烂地笑着对他说,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干什么,沈嘉禾,说一句奉承话 就想占我便宜,你买卖做得真划算。 他抱着双肩,一脸无奈,苦笑着说,那怎么才能占到你便宜呢? 我笑而不语,转身离开他的办公室。我尽量走得很慢,很优雅,很挑逗,很 妩媚。我知道,我爱他,但是我不能表现出来,但是我希望他能一直仰望着我。 虽然现实地位上,他高高在上,但在心灵上,我是女王,他是仆役。 他总是试图打乱这种不对等,但我从不给他机会。因为秦晟在很多年以前, 已经教会我。女人,地位的高低全在你如何看待自己。你认为自己是公主,你就 是公主;你认为自己是婢女,你就是婢女。既然如此,为何不趾高气扬地成为公 主呢? 想起秦晟时我已经又喝下三瓶啤酒,神智有点模糊了,模糊得我甚至想不起 他的样子。我记得那时候他长得很瘦,跟一棵挣扎在风雨中的小白杨似的,苦大 仇深,不堪一击。他还懂点文学,出过本书,加上瘦高的身材,因此迷倒了不少 白痴少女。我就是其中之一,常坐在他的单车后面听他讲维特根斯坦或者叔本华, 虽然一句也听不懂,却依然聚精会神地倾听,认为浪漫得吐血。直到有一次出神 过了头,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吻住了我。我大脑腾地一下高度充血,心跳 最少跃到了110 。我想怎么说这也是我的初吻啊,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没了我还不 亏死,再说了我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女生,所以我握了握拳头,下定了决心— —坚定地伸手抱住了他的腰…… 就这样,我毫无定力地把自己给卖了。 我还记得秦晟有一辆摩托车,破旧得很,看上去是一辆车,怕坐上去就没了。 他总喜欢特别拉风地载着我沿环城公路一圈一圈地浪费汽油,还美其名曰浪漫, 给这个城市的环境污染做出了" 不朽的贡献" 。然而,在沈嘉禾眼里,这一切的 浪漫根本就是些白痴行为,他要的是可感、可观、可触、可享受的爱情。